2025-09-03 13:28:00
决定论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有许多变体、许多不同的讨论,但大致来讲,决定论认为宇宙万物都只有可能按照一种预先决定好的方式发展,即一切都是既定的。决定论通常假设世界上一切结果都有其因,并且可以通过因果链追溯到一个最初的因,即第一因;如果观察者掌握被观察事物的所有信息,就能通过因推断出必定会发生的果,尽管这种推断可能无法实现。
不同的哲学家对于自由意志与决定论能否共存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由此分化出了相容论和不相容论两派。
2025-09-01 12:14:00
单身的欧美乐迷在七夕节有 Sabrina 的新专辑听,不需要男人,尽管这张专辑的名字叫做《Man’s Best Friend》。我尤其喜欢《Tears》这首歌,不过歌词嘛……
I get wet at the thought of you,
Being a responsible guy,
Treating me like you’re supposed to do.
Tears run down my thigh.
我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有做出什么很符合人们对男同的刻板印象的事情,所以,既然氛围到了,我就在这里放一个很 Gay 的 Emoji 吧:💅
littlefoot.js
)的样式做了调整,现在更小巧;解决了箭头和按钮对不齐的问题;移动端的样式也得到了改善。八月的文章质量相比七月依然是下滑的状态,自裁!自裁!大概是因为直到 12 号,我的感情问题才得到了结,而在那之后我一直生活在 余震 里,到八月的最后几天才缓过神来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毕竟夏天已经过去了。
作者在写一本关于软件开发的书,但第一个章节他选择了讲解计算机中最少被提及但也最重要的硬件,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现代的显示技术,计算机的形态将会大不相同。作者简要地讲解了屏幕显示技术的发展历史、现在常用的两种屏幕(LCD 和 OLED)及其技术原理、显示器的未来发展等等。作者认为,对开发软件的程序员来说,理解屏幕的工作原理对软件开发也十分重要,否则在理解色彩显示的各种限制和权衡取舍时,会觉得莫名其妙。
这篇文章的语言较为通俗,除了少部分物理学、光学和计算机科学的专有名词可能需要查阅词典之外,任何人都可以花半小时到四十五分钟的时间读一读。
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写了这样一句话:
If you made it to this point without losing the will to live, congrats, you have the same type of mental illness that I do and you are in the exact right place.
如果你读到这里还没有想死的话,恭喜,你和我疯得一模一样,而且你算是来对地方了。
我在想,我的这种好奇心是不是真的只有为了一盘醋包饺子的「疯子」才会有呢?无论如何,我都认为,如果自己每天都要面对和使用某项技术,从底层理解它是有必要的,否则容易陷入对技术的过度想象(看看人们是怎么想象 AI 毁灭世界的吧!),脱离实际,把科学当成魔法一样的存在。
作者作为从业者,解释了在网上买衣服「货不对板」的复杂原因——并不是商家单方面的故意偷工减料,而是在整个服装市场,人们普遍更愿意在成本更低却立竿见影的宣传投入资源,对于设计和产品质量,由于成本更高且见效更慢,通常被人们忽视了。又因为大多数人都把营销看得很重,那些轻营销、重质量的品牌则被挤压了生存空间,使得市场趋于「低质量、高包装」的状态。
对于消费者来说,高包装意味着高期待,而期待和实际产品之间的差距则加剧了心理落差,加重了「货不对板」的直观感受。讽刺的是,这些包装、宣传的成本最终也会以各种形式落到消费者的头上。
我一直觉得,很多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根本对不起它们的价格,但销售人员却极力说服你这笔交易很值,让你忽视各种客观因素、陷入幻觉当中。很多时候,人们付钱买的不一定是服务,买到的是来说服你花这笔钱的人。从我自己的兼职经历中,我发现我所工作的教培机构的市场部的人员规模要远远大于教学部的人员规模,这家工作花在招生和转化上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实际教学的成本,然而我却经常听到市场部的员工说服学生这笔钱花了有多么值、对自己多么有帮助。
因此,我抗拒推销,推销表面上是让顾客发现好的产品,但实际上是求着顾客给推销员佣金(包括推销员手上的传单、推销员所受到的话术培训,最终都是顾客付钱买的)——究竟在什么地方,我才不需要为广告付钱、为那些引诱我消费的宣传付钱,真正地为好的商品买单?这似乎没办法做到。更可悲的是,如今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想购买商品时找所谓的「评测视频」,到直播间里自愿被带货——不知何时,给自己找广告看居然成了常态。
我认为,比起相信推销员、相信「评测」、相信直播间,不如去找身边真实的人。如果找不到真正体验过商品或服务的人,那自己就去做那个人——去尝试不同的品牌并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持续地光顾自己认为好的店铺。
中文名为「专注飞机」,是 iOS、iPadOS 和 macOS 上的专注时钟应用。在包括笔记软件和番茄钟软件泛滥成灾的今天,我认为 FocusFlight 开辟了一条很新的路。
FocusFlight 把每一次专注比作一次「模拟飞行」,用户可以通过选择航班来到达地球上的不同地方,软件会根据距离计算飞行时长,而飞行时长就是用户在这次模拟飞行中的专注时长。我认为,比起新奇,这种设计有很多好处:
这种设计也有缺陷,作为一个专注应用,用户不能自行选择专注时间,因为从一个机场到另一个机场的距离和飞行时间都是固定的,而且,如果飞到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周围可供选择的机场就很少,对专注时间的选择就更加局限(虽然大部分情况下还是能找到 40 分钟左右的「航班」)。不知道未来开发者会不会解决这个问题。
访问: App Store 中的 “FocusFlight”
MacOS 上的工具软件,开源且免费,提升窗口切换的体验。将鼠标移动到 Dock 栏上的某个已启动应用的图标上时,就会显示这个应用的所有窗口。对于日历应用和 Apple Music,还会相应地显示今天的日程和正在播放的音乐。
按下 ⌥+Tab 键,就能像 ⌘+Tab 一样切换窗口,但 DockDoor 使得你能在切换时看到所有的窗口,而不是只能看到图标。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在触控板上三指上划打开调度中心。
访问: DockDoor
这句古希腊文出自苏格拉底,意思是: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审视的意思是用理性思考做出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听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在主流价值观的驱动下,人们很容易陷入和其他人相同的人生路径,或者用别人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幸福。不是所有人都想要生儿育女,但很显然大部分人都这么做的,这是因为他们的意识形态认为这是「应该的」,他们主动地把关于人生的思考让渡给了别人,没有思考「应该的」究竟是不是「适合自己的」。苏格拉底认为,就算接受主流价值观,那也应该是自己理性思考之后做出的判断。
苏格拉底认为缺少自我反思和独立思考的生活是无意义的1。苏格拉底的另一句名言是: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在具体的自我审视当中,审视自己的无知也是有必要的。人们更容易关注自己知道的东西,但若是不清楚自己的知识盲区、视野盲区和认知盲区在哪里,就没有拓展的空间——认识自己的无知是通往智慧的第一步。
由于各种不成文的想法、吐槽和日常分享都放在了 Telegram 频道 里,所以「切片」这个栏目在之后就不会出现在周刊里了。
2025-08-31 13:51:00
这个博客有过很多名字,相应地也有过很多外观设计,能被我记起来的有「考拉咖啡馆」「Isla」「Taco」等等。
过去的我常常推翻整个网站的理念、设计、代码然后重头来过,一些文章也在这个过程中丢失了。我现在把那些行为当作是一个小孩子寻找自我的方式,一遍又一遍请求别人「重新认识我」。如今我对自己建立起来的形象终于有些满意了,我便想要回顾、总结一下那究竟是什么样子,至少从最浅显的方面开始。
最近发现,对于个人来说,比起建立阐述完备的精确到每个细节的系统和文档,最重要的可能是明确且严格执行的「原则」。比如,我记笔记的原则是「用完即删」「提炼,永远不复制粘贴」和「保证清晰可理解」,除此之外我就不需要再耗费时间精力建立复杂的系统了。
以下是我在折腾这个网站时有意或无意遵守的一些设计原则,现在整理成文字:
对于注重用文字表达思想的博客网站来说,文字当然是最重要的。曾经加入过一个名为 Essay 的文字社区,主理人对于图片非常谨慎,因为图片一旦出现,就必然比文字更吸引注意力。一开始 Essay 的用户无法在发表的内容中添加图片,开放图片上传之后,图片默认是隐藏的,需要鼠标点击之后才能看到展开的图片——我很喜欢这种「文字优先」的做法。
这一原则的具体实践有:
我之前很喜欢折腾色彩搭配,但任何配色方案都有一个问题(至少对我来说是一个问题)——容易看腻。腻了之后就想换掉,然后再费时间折腾一番。为了减少审美疲劳,网站使用了黑白的配色方案,如果要体现元素的主次,那么就通过调整灰度来实现(也可以用字体粗细来辅助)。
比如:
由于元素默认靠左排列,如果元素本身的宽度比较小,右侧就会大面积留白。如果右边还有空间,而下方还有其他宽度较窄的元素需要显示,那就排在一行里。如果没有,那就尝试缩短元素的宽度以便能在一行中排列。
许多自称「简洁」「极简」的博客主题,其实非常繁杂,他们只是选择了灰白的配色,没有过度的装饰而已。当然,如今「简洁」这个词早就被滥用了,失去了任何意义,每个人对「简洁」都有自己的认识。我眼中的「简洁」包括两点:
这里主要谈「简」。
许多博客主题会在侧边栏加上「相关文章」「最近评论」等栏目,不是因为这些内容多有用,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侧边栏还能放些什么东西,尽管大部分博客的内容结构还没有复杂到需要一个侧边栏才能显示足够的信息;一些博客还会在页脚塞满图标和文字信息(我尝试理解那些信息的时间已经足够我读完一篇文章了)。我不是说侧边栏和页脚应该被剔除,而是说,为了把一栏空白填满而往页面中添加不必要的元素是不好的。如今网络上的信息已经很多了,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网页也做得令人目不暇接呢?
此外,一些低频使用的元素(可以通过 Umami 等 Web 分析工具发现)也可以删除或者合并到其他页面里。比如,在我发现「打开搜索面板」是一个低频操作之后,我就移除了 ⌘K 这个搜索快捷键(减少需要加载的 JavaScript 数量),把搜索 UI 和标签、文章系列的列表移动到了一个页面,毕竟它们都是 搜寻 文章时会用到的工具。
Web 分析工具中有一个指标叫做跳出率(bounce rate),指的是访客在访问一个页面之后就离开网站的比率,能够反应网站留存用户的能力。对于个人博客来说,跳出率也能反应博客的内容是否能吸引读者继续阅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会因为读完了一篇文章就继续读其他文章,这时就可以通过在页面中链接其他的页面引导读者。除了在写文章时引用旧文章,还有一些别的做法。
为了追求舒适的开发体验,使用第三方软件库是很好的选择,避免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重复造轮子。不过,第三方库为了考虑到不同的应用场景,会提供多种功能和设置项,其中有很多代码实际上不会被使用,这不仅浪费了网络资源,还可能导致网页加载速度变慢。所以,考虑到用户体验,尽可能使用自己编写的脚本会更好。在评估某个需求是要自己编写还是使用第三方库时,我一般会考虑这几点:
有些需求不需要用到 JavaScript,比如
统计图表完全可以用 CSS 实现
。如果使用 Wordpress 和 Typecho 这样的博客程序,或者是静态网站生成器,一些需求有自带的解决方案,不需要全部在前端用 JavaScript 实现。例如,生成目录的
tocbot.js
在压缩后仍然有 12 KB 的大小,而这完全可以用 Hugo 自带的 {{ .TableOfContents }}
替代;如果希望在滚动到对应章节时高亮对应的目录项,也只需要额外编写很少的代码。
如果某个需求真的无法用其他方式实现(比如图片灯箱,自己编写有难度),我往会考虑以下几点:
尽管不兼容 IE 浏览器已经成为行业共识,许多网站也会提醒用户使用现代浏览器,但一些较新的规范在现代浏览器的旧版本中并不受支持。
:has()
伪类兼容性的描述不是所有用户都有更新浏览器的习惯,这就导致一些 CSS 或 JavaScript 的新特性不能在所有人的设备上正常工作。如果我想实验一些新特性(这里指那些还没有得到广泛支持,但已经在大部分浏览器的正式版本中实装的特性),一些使用还没有兼容这个特性的浏览器的用户可能得不到很好的体验。我开发的并不是什么需要交付给大众使用的产品,我不希望考虑太多兼容性问题,因此只要我认为一个特性已经得到大部分主流浏览器支持,我就会使用它。
如果你使用的是 Chrome(包括 Arc 和 Edge 等 Chromium 内核的浏览器)或者 Safari 的最新版本,访问我的博客应该不会遇到太多问题。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过,博客其实有颜色很淡的背景,是有骷髅头图案的墙纸。网站的图标选择也十分特立独行,大部分都来自这个 RPG 游戏图标库 。一些操作的描述也带有某种中二气息。
在标签和文章系列页面中,读者可以选择隐藏带有这个标签的周刊(因为周刊的内容比较杂),隐藏周刊按钮的图标是一只乌鸦(Crow)。博客的周刊名字叫做「稻草人周刊」,稻草人的英文是 Scarecrow,因为稻草人是用来吓走啄食作物的鸟类的。这里玩了一个很冷的文字游戏,让乌鸦反过来吓走稻草人。
接下来是网站的 404 页面,至于为什么这么设计我就不阐释了……
博客的内容分区和导航设计也很值得聊一聊,比如首页的三个导航(最新、精选、搜寻)实际上是包括所有分区的内容视图,而顶部的导航条则是在不同的内容分区(议叙、卡片、书评和虚构写作)之间进行切换,其他的页面都在页脚(除了更重要的关于页面),不过这就不是「设计原则」的一部分了。
Happy coding~
这是通过 CSS 的 filter
属性实现的,代码来自
endtimes.dev
↩︎
2025-08-28 22:16:00
除了平时不吃糖以外,我发现自己对含糖饮料也失去了天然的嗜好,甚至发展出一种厌恶。当甜度明显很高的液体和我的味蕾发生接触时,我会感到厌恶。我发现自己倒不是厌恶高热量,而是厌恶分子结构简单、甜度高、会让血糖在短时间内飙升的精制糖类。我的味觉喜好可能通过大脑的奖赏系统改变了,但我不是学生物的,具体的原理我并不清楚。
我又想到,自己在做菜时会使用喷油瓶严格控制用油量;在外吃饭时,我讨厌那些会在我的嘴唇上留油的食物,尽管那其实是家常菜的正常用量。有人说他们会自然地对给自己食物的人产生好感,而我发现自己发展出了一种反方向的反馈机制——如果我已经吃得足够,这时有人再要我吃东西,我会感到厌烦甚至生气(如果是朋友询问我吃不吃,我并不会讨厌,而是会直接拒绝;但如果不带询问语气,我会不理智地认为这人想要把我喂肥)。
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并非是厌糖或厌油,而是恐肥。
我在 13 年前开始服用抗癫痫药物,作用于神经系统的药物大概率都会对内分泌系统产生影响,进而导致体重增加。还在读小学的我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由于对饮食没有掌控权,吃的全是高油低蛋白的食物,导致我不仅正餐吃得多,吃完了还容易饿。从那个时候起,我的体重就一直上涨,几乎没有停下,一直到高中毕业,我的体重已经接近 210 斤。
高中时,我常常因为体型和外貌感到自卑。这种自卑情绪可能和原生家庭也有关系,不过这就不是本文的讨论范围了。当时,我在班级里的身份是被我们称作「180 组合」的一员(不过后来没人知道我长到了 200 斤);在家里,谈及体重相关的话题时,父母总是让我少吃,我能从我的母亲眼里读出一种「你快点瘦下来吧」的急切和轻微的责备。我至今依然认为,高中时的心上人拒绝我表白的原因之一就是我的体重问题1,可能理智上我有更准确的答案,但情感上我依然害怕肥胖。
这种情绪对我的影响不只是饮食。就算在我减掉了 40 斤体重过后,我也依然不敢接受朋友带我去泡温泉的邀约,我害怕在众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尽管我能在理性层面对自己的身体做评估,如今 BMI 为 22 的我已经脱离肥胖了,可我依然对腰上的赘肉感到不安。
我并不担心自己会发展出厌食症,因为我现在依旧会吃夜宵,但我的确会对进入我身体的食物非常敏感:糖果是绝对不能吃的,米饭只吃一碗(甚至我自己做饭时根本不会吃米),每顿必须要有膳食纤维;如果我感到前一天吃多了,第二天我会加大运动量并适当减少饮食…… 这种十年怕井绳的症状兴许也是有好处的,比如我已经脱离了对奶茶和含糖饮料的兴趣,我养成了规律的锻炼习惯,我开始关心食物里的营养成分和微量元素…… 这种负面情绪至少有促使我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不过,曾今的肥胖问题对我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是肯定的,我不能只看到积极的一面。事实上,肥胖的确会导致心理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这和高血压等肥胖病同样值得重视,下文就讲展开来谈这一点。
我在查阅恐肥症(Fatphobia)有关的内容时,发现这个词往往用来指代「对肥胖群体的歧视和羞辱」,并非是对自身的厌恶。在 维基百科 中,它被归类为一种歧视。
在《独树不成林》的 第 244 期播客 中,树老师谈到了她观察到的美国人和中国人在某种特质上的差异。简单来说,美国人更「装」,而中国人更「卷」。一部分美国人的「装」体现在,他们表面上说「每一种身体都是美丽的」,不敢指出别人在锻炼时的动作错误和身体上存在的客观缺陷,但自己却整天高强度锻炼、精确计算饮食,拼命折腾自己的身体。在《稻草人周刊》的 第 42 期 里,我引用了树老师关于古典哲学和现代哲学的观点:古典哲学是审美的,强调个人的修为;现代哲学是审丑的,致力于消除社会中的结构性不公。显然,肥胖羞耻就是一种「结构性不公」。
将歧视视作一种应当被消除的不公当然是好事,尽管与人类与生俱来的动物本能相悖,但对于文明社会来说必不可少。再者,一些肥胖可能是药物或遗传因素导致的,或者是权衡利弊之后的个人选择,并非是懒惰或者不在乎自己的身体。此外,肥胖对患者的心理影响需要得到重视,歧视和不理解只会让他们的情况更糟。不过问题在于,在一个公开讨论肥胖问题变得更敏感的社会里(例如前文提到的美国社会),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似乎变少了。也就是说,当人们不再将「肥胖」视作一种「丑」(至少在公共空间中是如此),一部分人可能会放弃对「美」的追求,甚至把「不丑」视作「美」的标准。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种极端的坏处在于,肥胖(BMI ≥ 282),是许多慢性身体疾病和心理疾病的风险因素,例如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高血压、胆固醇水平异常、静脉血栓等等。3如果把肥胖视作正常,就等同于对疾病风险熟视无睹;如果把「不健康」包装成「美」,就会为公共健康带来风险。
我感到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试图消除肥胖、宣传肥胖的危害可能会加剧肥胖羞耻,影响肥胖人群的心理健康,甚至导致暴饮暴食和自暴自弃;另一方面,如果「接受各种形体的美」发展成了「政治正确」的一部分,人们对公共健康的意识又会大打折扣。我认为的理想状态是,人们在公共层面,不对肥胖群体做出恶意的揣测和批评,在个人层面,追求健康的身体——这也是将现代哲学之审丑和古典哲学之审美相结合的做法,换句话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当然,律己待人的前提是对肥胖有正确的认识,很多问题其实是由无知导致的,下文就会来谈谈这个问题。
就我观察到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肥可以是美的体现。据说在唐朝有一段时期,人们以肥为美,喜好丰腴美人。4在现代语境中,提到子女时,也常出现「大胖儿子」这种说法。前者其实是对身材匀称、不瘦有肉的喜好,后者则是视胖为身体健康的标志。诚然,适当的肥肉的确健康且具有美感,毕竟人体需要一层脂肪来维持身体健康,体脂不是洪水猛兽,但当胖成为美或健康的单一标准之后,问题就出现了。
这种对胖的追求其实源自对人体健康的认识不足。一些人分不清脂肪和肌肉的区别,把两者混为一谈,都称为「肉」。我家里上了年纪的长辈在我回家之后非常担忧我的身体,因为我看起来瘦了很多,便认为我吃得太差了,在家便让我多吃些。然而,我很清楚自己的饮食没有问题,每天都在有意识地搭配碳水、蛋白质和膳食纤维。相反,这位关心我身体的长辈自己患有糖尿病,却不能忌口,前段时间还因为血糖居高不下住了院;在劝我多吃的时候,她担心我吃得不够多会饿,一个劲地让我多煮些饺子吃,当我告诉他多吃菜和蛋白质才能顶饿的时候,她却表示疑惑。我并不是在批评她,我清楚她的好意,但她对健康知识的缺乏的确导致了她自己的身体问题,也让她在表达关心时给他人造成了困扰。
另一个例子是一位做母亲的亲戚,她的小儿子其实非常明显地超重了,脸上的五官都被肥肉挤在了一起,当别人劝诫她给孩子少吃一点时,她却不乐意,某种程度上,她就在追求这种通过肥胖体现出来的「健康」。还有一个例子,我的一个朋友回家见亲戚时总有一些长辈说闲话,说她太瘦了,一定是家里人把好东西都给弟弟吃了不给她吃,她对此也感到厌烦。在许多缺少相关知识的中国人眼里,食物是按量计的,体重是按肉计的,他们只会讨论吃得多不多和长得胖不胖,并以此评价一个人的身体健康。
还有不少人觉得四肢粗、身体肥大就是健壮,因为就像我在前面提到的,他们分不清肌肉和脂肪的区别。我最近开始增肌,但健硕的肌肉是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练成的;家里的长辈不仅想让我多吃,还直言不讳地表示我现在的身材还不如以前肥胖的样子,因为那个时候的手臂还要粗一些。我很想要说服她,我作为一个成年人,比她更了解自己的身体,还想要告诉他我以前的手臂上全是脂肪根本没有力气,但想想还是算了,毕竟她自己的儿子都不能说服她管住嘴少吃糖尿病患者不能吃的食物。
稍微跑个题,美是主观的,肥胖在一些人眼里的确是美的。之前有一位长得挺帅的男生向我表达过好感,他和身边一部分体重较大的男生的关系也较为密切,在我向身边人讲述自己的减肥想法时,他笑着告诉我他更喜欢现在肥肥的样子。5如果追求这种美,也愿意以身体健康为代价换取,似乎也未尝不可。
本来只是想谈谈自己的厌糖和恐肥情绪,结果话题弯弯绕绕,写得有点杂乱,那就这样潦草地收尾吧。祝读到这里的人都能收获理想的身材。
可恶啊,那是为无数不多我喜欢上的非直男了!😫 ↩︎
参见:《 中国居民肥胖防治专家共识 》。在维基百科上肥胖的定义是 BMI ≥ 30,国内根据中国人的生理差异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
唐代以肥为美的说法在学界有争议,可能有媒体夸大其词的嫌疑,读者在这里了解就好,不要当真。 ↩︎
不过,我在想,这会不会是因为他的父亲也是这种体型呢? ↩︎
2025-08-27 16:54:00
好像起了一个奇怪的标题,但很符合今天的主题。想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今天坐在车上,听到家父和一位朋友用蹩脚的普通话打电话,争辩华为和另一个汽车品牌的自动驾驶技术哪个更好。我听得烦了,但晕车体质又让我无事可做,被迫听完了这两个中年男人无力的辩论。
这场「比赛」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两个男人在比谁的屌更大,但是谁都不敢真的把裤子脱下来。
比屌大这个说法兴许有些性别歧视的意味,但奇怪的是,这种行为模式的确在男性身上更常见,它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比谁尿得远」。雄性似乎有一种天然的胜负欲,这种胜负欲不只体现在性能力和排便的能力上,还被投射到了各个方面。简单来说,用什么品牌其实就代表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诋毁自己喜欢的品牌就是在诋毁自己,要教训诋毁自己的敌人,方式之一就是诋毁敌人喜欢的品牌。派系之争不只关于品牌,还经常与生活方式、职业、妻子、子女,甚至信奉的人生哲学有关。总之,对于雄性来说,与自己不在同一边上的就是敌人;在文明社会,这种胜负欲不一定会通过肉体或言语攻击体现出来,还可能通过辩论和说教的方式体现——比如我的父亲就在那场辩论当中,结结巴巴地把他从短视频里看来的专有名词全部吐了出来,试图用他自己也不理解的名词堵住对方的嘴。
比屌大虽然听起来不文雅,但并不是错的,相反这种自然的反应应该被理性地对待。我之所以嘲笑这些男人,是因为他们不仅要比屌大,而且还不服输,为了不在这场男人的决斗中输掉,他们绝对不会脱掉裤子。那些真正屌大的男人是不会害怕脱裤子的,也因此不屑于参与这些小屌男人的聒噪。换句话说,那些真正拥有学识和能力的人,是不需要用言语给自己打掩护的,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在这样的比赛中;而那些没有真才实干的人,就会通过各种方式避免脱掉裤子,同时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大屌男。
所以,回归正题:如何不脱裤子证明自己屌更大?
中老年人喜欢在饭桌上讨论中美关系,一些没那么老的男人喜欢在饭桌上讨论 AI,他们的开场白可能是:我有兄弟在搞 AI,我跟你讲…… 他们试图把社会关系当作自己能力的证明。这点在社交媒体泛滥成灾的今天更为明显,人们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关注的博主当作自己的朋友,把他们也纳入自己社会关系的一部分——看过某某的视频,就以为自己完全建立起对某一技术或概念的理解了。事实上,我的父亲在那场辩论中就是那么做的。不仅是那一场辩论,我目睹了他借屌的全过程:
所谓的「讲解」,其实就是前后不连贯的复述而已,他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解,也不是从一手资料中获取的信息。他只是把他在社交媒体上的「兄弟」所说的话,拙劣地、结结巴巴地再讲了一遍,他在那些说教中最具原创性的部分就是:「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想想。」
由于人类抱团行动的本能,一些更习惯使用情感系统做决策的人会把自己的社会关系视为自己的一部分,姑且把这样的社会关系称作「部落」。只要证明部落里有人的屌更大,那么自己的屌也就大起来了,说话腰杆子也直起来了。
这一条和上一条很相似,我依旧沿用「部落」这个比喻。只要证明对方的部落里有人的屌更小,那么就能够证明对方的屌更小,自己的屌在相比较之下自然也就更大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比烂,英文里对应的词是 Whataboutism。当有人指出他们的屌更小时,他就会说「那你们的呢?」(What about yours?)。既然证明不了自己更有能力,那么证明对方更弱就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迫害我父亲的话已经说够了,那我就来说说我父亲的对手。电话对面的那个男人面对我父亲难以称得上是观点的观点时,最常说的话就是「不行」「怎么可能」「你那个不行的」「XXX 不如 XXX」。然而吊诡的是,他从来没有展开说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可能、为什么这个不如那个。究其原因,当然是他说不出来,但又不敢承认自己说不出来,也就是不敢真的把裤子脱下来比屌大,因为他知道自己说不清楚,知道自己的屌可能真的没那么大,于是他干脆就避开自己的屌大不大这个问题,转而去质疑和贬低对方屌的大小。
这种行为模式不只出现在比屌大的场合里,在其他类型的争论里,当一个人开始把话题从自己身上转到对方身上,就说明他很清楚无论怎么讲都没办法证明自己更厉害、没有办法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所以干脆在对方身上找污点,同时也让自己的缺陷不那么容易暴露在对话当中。那些喜欢指责别人的人,内心是极度不自信的,因为他清楚自己一旦被抓住把柄就没有办法回击了。
男人之所以能够如此投入地在这样的辩论中喋喋不休,不仅是因为他们不想被当作小屌男,还是因为他们真的有着一种和现实脱节的自信。就像《 包法利夫人 》中的夏尔·包法利(也就是包法利先生),他发自内心地相信自己是一个幸福的男人,相信自己的婚姻是完美的,相信自己的妻子是美丽且纯洁的,所以对妻子每次出门的动机都毫不怀疑,对妻子的无理要求唯命是从,直到最后妻子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让两个男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服毒自杀倒在床上时,他也保持着一种对妻子的病态的痴迷和面对真相的懦弱——这是个忠诚的男人,只不过他忠诚的对象是自己的可悲幻想。他没来头的自信使得他非常舒适地在幻觉中度过了一生。
《 如何在黑暗的房间里找到一只黑猫 》这本书里有这样一句话:
愚人永远无法准确解读聪明人的话语,因为愚人会无意识地将他听到的东西转化为他能够理解的东西。
认知低下的人不仅无法理解智慧,还会把自己理解的上限当作人类智慧的上限,认为自己世界里所有的东西都能用自己偏执的思想解释,换句话说,认为自己能够解释一切。记不清是《Family Guy》的哪一集了,这一集有一些笑料表达就是对这些认知低下者的嘲弄——一些经济基础落后的地区里,包含在上层建筑里的文化和知识自然也是落后的,这些地方就常出现一些自以为是的蠢货,他们的口头禅是:You think you’re better than me?!(你觉得你比我牛吗?)——这其实就是本文第二小节中提到的「质问对方屌的大小」。
正因为觉得自己的理解能力足够理解一切,这些人才会觉得自己的屌就已经是最大的了,所以不需要脱裤子也能证明对方的屌更小、自己的屌更大。这类人缺少的是谦卑,也就是通往智慧的第一步:认识到自己的无知。然而,在这类人眼中,无知是不存在的;既然不认为自己无知,也就意识不到学习的必要性,不觉得世界上有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了;觉得 13cm 就已经是最长的了,自然不相信对面那个觉得他比自己牛逼的蠢货长着 18cm 的屌。
总而言之,不能准确认识自己的知与无知的人不相信世界上有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也就容易与其它的无知者起冲突;而那些能够认识到自己无知的追求智慧者,则不屑于与这样的人辩论。就让那些不能接受自己屌小的男人扎堆闹腾吧,能拿他们怎么办呢?
比屌小更难接受的就是没有屌,比被指责能力低下更难接受的就是被指责无能。很多男人在两性关系中要求女方或子女用各种方式保证自己的能力受到认可,比如妻子不能教丈夫做事、儿子不能质疑老子的决策,因为一旦自己被违背了,就会感到自己被阉割了。
这个现象在中文语境里好像较少被讨论,至少我没有见到一个专门的词来称呼它。在英文里,有一个词叫做 emasculate,在美剧里经常出现。它的本意就是阉割,更常见的引申义是「让一个男人感到自己不够男人」。比如一个常常在家里命令丈夫做事的女人,兴许就会被说是在阉割他的丈夫;一个男生要是被女生指出错误还无力反驳,就可能会说「I feel emasculated.」(我感到被阉割了)。是的,在英文语境里,人们确实习惯把男人的能力比作阴茎,把无能的男人比作太监,我想这并非空穴来风。
那么,要避免被人认为屌不够大甚至被认为没有屌,要做的就是反抗这种会让自己感到被阉割的言行——是的,不需要解决问题,不需要真的让自己的屌变大,只需要阻止那些试图阉割自己的人就好——家暴男或许就是这样诞生的,他们通过绝对的武力保护自己可怜的自尊不受到伤害。
在一个厌女的社会里,保护男人不被阉割似乎是女人的职责。不久前,我家里的一位女性长辈发现自己儿子的女朋友保送名校,她立刻感到非常担忧,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是的,她没有为儿媳感到开心,而是为儿子感到担忧,因为她的儿子很有可能被「阉割」。在一些家庭里,一些女性也会刻意隐藏「自己赚的钱比丈夫更多」的这个事实,来保护男人可怜的自尊。在各个地方的社会文化里,保护男性不被阉割似乎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真搞不明白这样的风气究竟对谁更有利。
比屌大可以,但真要比,还是先问问自己有没有把裤子脱下来的勇气吧!你可能发现了,上文所述的「比屌大」的方式,其实都在回避「把裤子脱下来」这个最具说服力的步骤。应对不服输的小屌男的一个方式是要求他把裤子脱下来,也就是让他证明自己的能力,说说看为什么,停止说空话和复述无意义的言语。应对他们的更好方式是离开这场可笑的比赛,毕竟你又不能拿到实实在在的奖金。输赢除了一部分没有别的追求的人会在意的面子,还有什么别的影响吗?
2025-08-25 21:34:00
关于加缪会不会成为我最喜欢的法国作家,这一点还有待商榷,毕竟我读的法国文学并不算多,对欧洲哲学的理解也很匮乏;在此之前只读过十八、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司汤达和福楼拜的代表作,也就是《 红与黑 》和《 包法利夫人 》,加缪的文章里也提到过这两位作家。《在我身上有个不可战胜的夏天》是加缪的散文集,由《反与正》《婚礼集》和《夏天集》三部集子组成。我向来不是很爱读散文,对写景尤其不感兴趣,而《婚礼集》和《夏天集》里却充满了加缪对自然和城市的爱与不屑,再加上对希腊神话等欧洲文化了解甚少,读起这本书来很是吃力,只能摘选一些我能理解并有所感悟的部分做些评价——这也是为什么,我没有给这本书打很高的分数。
加缪很少在文中提及他对女人的爱。好吧,其实加缪经常在文中写女人,甚至在一篇题为《无历史城市的袖珍指南》的文中,他还告诉读者在阿尔及尔要在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才能看到美丽的少女。我的意思是,加缪似乎没有把女人(实际上是任何独立的个体)作为写作的主题。「爱」这个词在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含义,而加缪笔下的爱似乎很难把握形状,我想这是因为加缪的爱就是他自己内部的一部分,而非外显在世界上的一部分。
而如果我全身心地去爱,那么最后我就会成为我自己,毕竟,只有爱可以把我们变成自己。
在《荒漠》这篇文章里,他写了这样一句话:
没有比为爱而死更徒劳无功的事了。活着才是我们应当做的事。
为爱而死之所以徒劳,大概是因为当自我消散,爱也就没有了,为爱而死相当于让爱为自己陪葬,只有活着,才能被爱、去爱和感受爱。
江河只会流逝,而海洋既流失又驻留。这便是我们去爱时应有的方式,忠诚而短暂。我与大海结为夫妻。
《婚礼集》的许多文章似乎都是在写城市和自然风光(上一句引文实际上出自《夏天集》),有一种「和自然结为夫妻」的意味。全然地体会世界,并认真感受其在自己心中激发的情感,就是爱存在的一种形式。不过,写到最后,我也没搞明白加缪笔下的爱到底是什么意思,至少现在我还不知道。
另一句我很喜欢的话是:
不被爱仅仅意味着不走运,丝毫不去爱则意味着苦难。
我想我的运总归会来的吧,我可不能在那之前失去爱的能力。
这本书里有一些散文是加缪在旅行途中写的。
旅行从我们身上夺走了这一庇护所。远离亲朋好友和母语,脱离了一切依靠,夺去了假面,我们全然暴露于自我的表面。但与此同时,自觉灵魂抱恙我们也会为每个生命、每件物品赋予奇迹般的价值。
读完之后,我在头脑放空时想到了自己对旅行的想法,之后在博客的 Telegram 频道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从没喜欢过旅行,可能是因为我没有一个人旅行过,或者没有和那些不是一起生活的人旅行过,再加上家人很喜欢报旅行团,或者是叫上一群亲朋好友列队出游,所以我的旅行总是带有难以忍受的家的无聊和人的嘈杂。
那个前几天还为他哭的要死不活的人,今天给我发来了一张他住在青旅的照片。其实我一直记得今天是他出发的日子,但我没想着主动问候。我在想,我为什么没有独自一人前往异乡的勇气呢?当我读到加缪住在异国旅馆时感到的苦闷和孤独,以及那些他作为一个作家都难以描述的情绪,我想这大概也是我在一个人的旅行中会感受到的情绪。
嘈杂和无聊,又或是苦闷与孤独,真不知道哪个更坏。
孤独大概是有益的,是力量所必须的。在《弥诺陶洛斯》这篇文章中,加缪写道:
在过去,伟大的行动、伟大的作品、雄浑的沉思都需有沙漠或修道院的孤独,人们在其中度过一个精神紧张的夜晚。而现在,当人们要行相同之事时,有哪个地点会比一座为了无精神之美而长久地建立的空虚城市更合适呢?
我想起来,在《 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 》这本书里,作者提到一些小说家会选择带上打字机和行李,去到另一个城市里的酒店写稿,除了远离喧嚣和干扰,人为创造的孤独大概也是原因之一,文娱活动和精神匮乏的酒店这一空间也是。偶尔生活在一个无趣的小城里,朋友都不在身边,兴许也是一件幸事。
在《贾米拉的风》这篇文章中有这一句话:
我之所以顽固地拒绝世上所有的“以后”,是因为我觉得不应放弃当下的财富。
在《荒漠》这篇文章中,谈到画家时,加缪写道:
那是因为他们在这叫做“当下”的华丽而肤浅的题材上进行创作。
把这两句话放在一起看的时候,会发现「专注当下」是个似好似坏的东西——肤浅,但是足够华丽,而且不该放弃。实际上,关于「当下」的这两方面的思考,在如今的互联网上也能看到。许多人提倡活在当下,同时又无法避免地焦虑未来,事实上,不去想以后、毫无规划地活着也是被鄙视的,还会把自己逼到进退两难的境地。但无论考虑当下还是以后,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是:纠结过去是毫无意义的。
加缪对于假装清高廉洁的作者:
作家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被阅读(对于那些持相反说法的人,就让我们对他们表示敬意,但不要相信他们)。
加缪对于群体:
事实上,观众对对比赛的感受完全是摩尼教二元论式的。世上有善也有恶,有胜者亦有败者。没犯错的就一定是正确的。在这种无邂可击的逻辑下,两千多个能量充沛的肺即刻得出结论,指控裁判被人收买了。
加缪对于他人的评价:
人们赞美我,我便有些幻想;人们冒犯我,我却不怎么惊讶。
据我的一个朋友说,男人总有两种性格,一种是他自己的,另一种是他妻子一厢情愿以为的。把这句话里的妻子换成社会,我们就能意识到,一句被作家用来在特定语境下阐述某个观点的警句,很可能会被评论者从语境中抽离出来,然后,每当作者想要谈论其他事情的时候,评论者又会把它递到他面前。
在《无历史城市的袖珍指南》里,加缪写了这样一句话:
谈论我们所喜爱的事物的最好方式是轻描淡写。
不只是加缪,我见过的许多有学识的人,在讨论他们有强烈情感的事物(不只是喜爱,讨厌或蔑视的东西也一样)时,往往会选择抑制或隐晦地表达这种情感。这种做法不一定会让同道中人感到开心,但一定会让被批评者的敌人(也就是表达者的朋友)会心一笑。
正如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唯物主义,世上也不存在完全的虚无主义。因为单单为了组出“绝对的唯物主义”这个词语,就必须承认世上除物质以外还存在着其他事物。“完全的虚无主义”一词亦然。自我们声称一切都无意义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陈述了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又一个有关二元性的话题:当你在否认某一个东西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承认了他的存在。除了其哲学意义,这一理论也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例如面对流言蜚语时,对其作出回应就是给予散布谣言者以关注,承认这些话的确影响到了自己。我记得 Lady Gaga 在面对「她是双性人,有一根阴茎」的流言时,她的回应是「如果我真的有那又怎样?」
一个好的作家怎么可能不讨论死亡?
《反与正》这部集子的第一篇文章《讥讽》,就讲述了三个独立却十分相似的关于死亡的故事,而且都是垂暮老人。一个老人不想被抛弃,可年轻人们有自己的聚会;一个老人不想被忘记,但没人想听他反复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老人不想失去地位和活着的意义:
她会提醒他说,自己还有饭要做,并强调自己在家庭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这里的事情都是我做的”;以及“要是我不在了,你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悲的事实是:
在人生的暮年,衰老以令人作呕的形态降临。一切都通向不被倾听。
我想,在人自然死亡之前,他们会先体验一种比肉体死亡更痛苦的死亡——被遗忘。然而,另一个事实是,人每天都在被遗忘,除了自己,几乎没有人会记住自己的所有行为和言语。人的细胞在更新迭代,人的思想在彼此蚕食。没有人永远以静止不变的「自我」的形态活着,人永远都在从死亡走向新生——只不过,年老时,这种「新生」没有了,只剩下正在慢慢走到尽头的「死亡」。
我无法想象我年老时会变成什么样,兴许在我四五十岁的时候就会跑到瑞典去安乐死,然后把自己托付给某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埋在树下。无论如何,我希望自己在临死之前依然能够保持求知欲和创造欲,以及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让死亡的味道不要提前找上我。
若无对生活的绝望,就无对生活的爱恋。
年轻人不知道,阅历等同于失败,而为了懂得些许道理,他们必须失去一切。
伟大的勇气是在面对光明时依旧能像面对死亡时那样睁大双眼。
人们常抱怨厌倦来得太快,其实我们应当赞叹,世界之所以在我们眼中显得新奇,仅仅是因为它曾被遗忘。
青春的标志,也许在于极致的追求简单的幸福。但其中最重要的,则在于迫不及待的去生活,甚至近乎挥霍。
感受到与一块土地的联结,倾注于两三个人的爱,知道永远有一个能找到心灵和谐的地方,这对人仅有的一生而言,已是很大的确定性了。
我尽可能晚起床,因为我能在床上赖多久,我的日子就会缩短多久。
In magnificentia naturae, resurgit spriritus.(在大自然的壮丽中,灵魂重生)
今日的我是否可以认为,有着一张忧伤的脸庞也能够被称作幸福?
笛卡儿从阿姆斯特丹写信给老巴尔扎克:“我每天都在熙攘的人群中漫步,在与小径中漫步的您一样自由与平静。”
走红意味着他的作品不会被阅读…… 这帮人仅仅满足于知道作者的名字,以及读一些旁人写的关于他的文章。
真正的安宁本应蕴于静默的爱与创造!但人须学会忍耐。再等待片刻吧——烈日终将封缄所有唇舌。
当你一旦有幸爱深爱上了什么,你的生命就将在一次次追求这种炽热与光芒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