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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博主,槽边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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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孩子当做菩萨一样训练

2026-03-20 12:41:00



昨天我才知道,很多人童年时都经历过一种共同的遭遇:父母把自己心爱的玩具送给了来访的客人小孩。我看到很多读者都有共鸣,纷纷诉说在成年之后还是能感到创伤。


我能理解这些读者当时作为小孩子的心情。虽然还是个小孩子,但是清晰而强大的我执早已经形成,对于「这是我的」类似的概念非常坚持,也非常在意。然而在另外一方面,这些小孩子也很清楚一点:自己现在还很弱小,几乎无法抵抗任何外来的强横之力。

所以对于大部分小孩子而言,家是他们的安全屋,父母是他们的守护天使。

那么,当你的守护天使在你的家里剥夺你的玩具,赠送给你眼中的外人,陌生人,这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破碎。最稳固,最可信的环境和人都不再可靠了,甚至转过来伤害自己,这种一切崩塌破碎,自己悬浮半空的感觉一定糟糕极了,这种打击也一定惨痛极了。

不过,凡事我都还是习惯性地往好里想。在考虑父母那一方的想法时,我认为他们是在训练孩子的内心,帮助他们打破我执。

执着于我,执着于我的,会带来很多痛苦,尤其是在成年之后。所以,越早体会施舍这种行为,越早通过施舍感受到内心从不舍到放松的变化过程,对于人的帮助也就越大。一旦体会过自我执着松解开来是一种什么感觉,在未来的人生里,仅只是忆念起这种感觉,在很多时候都能让人一步走入宽处。

只是这里有一个小问题:施舍是一种主动行为,你可以去鼓励,去引导,让人自愿去做这种事情。如果失去了自愿,失去了那种愿意给予和分享的心,那么这就不是施舍,法律术语上叫做抢劫。

当然,我也能够理解父母的想法:这不是什么孩子的东西,而是我挣钱养家,是我买来的物件。我既然昨天能给你,今天我也就能收回来;我不止能收回来,我还可以送出去。这有什么问题吗?

理解,完全理解,我完全理解这种想法,然后我认为它是错误的。

如果谁花了钱,买了东西,因此就对于这个东西拥有永远的物权,你怎么不按照相同的方法处置你送给朋友,送给客户,送给领导的礼物呢?既然是赠予,赠予之后物权就已经发生了转移,并不在自己手上了。这是个常识,为什么在家门外面可以理解,回到家门里面就突然失忆了?

所以我说我理解,这里的理解是真理解。让我来说出原因吧:因为家长认为孩子无法独立生活,依附于自己,所以,家长也就「拥有」孩子。既然孩子是自己的,不是一个独立存在,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孩子的东西」,只存在「老子/老娘」的东西。人都是我的,何况是我送你的各种小东西?

我的理解能力真的很好,我还可以继续深入理解下去:之所以出现转送这件事,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1、经济上不允许自己购买一份新的礼品。2、人情上需要用这种方式觉得自己看重对方,尊重对方,想尽一切办法去交好。3、认为家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为这个家庭做牺牲,至于谁在什么时候牺牲什么,你认为应该是由自己来定才对。4、认为牺牲带来的痛苦不算什么,很快就会过去,尤其是小孩子,玩起来就很快忘记了。

我还能继续理解:之所以不是老婆不商量就拿出老公的酒去送,不是老公不商量就拿出老婆的未拆进口化妆品去送,而是无论老公老婆都会毫不犹豫地拿孩子的玩具去送,这是在人群中选出一个最弱的人,最弱的人拥有的物品最便宜,这样赠送的代价最低,民间对此也有一个术语:柿子拣软的捏。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的话,这种行为对应了一套双重标准:用菩萨的要求去要求孩子,希望他们做无相施舍,还希望他们做了无相施舍之后心无挂碍。用俗人的要求去要求自己,把自己的付出降到最低,把自己的麻烦降到最低,在除了孩子之外的所有人面前满足做一个好人,只因为孩子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反对或者反抗。

那我就觉得这种训练实在不怎么样,应该叫做霸凌才对。

应该接受训练的应该是家长自己,从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起,训练自己的心去施舍孩子。虽然孩子是自己的,但是要施舍给孩子未来的爱人,施舍给孩子未来的孩子,施舍给这个社会,把他施舍给这个社会做贡献,服务于他人,也为他人所服务,而不是把孩子理解为自己的私人物品。如果能做这样的训练,如果这种训练真正起效,再训练孩子不迟。你能做到这样无畏的彻底的布施,那么你的孩子多半也能做到,区区一个玩具的确算不得什么。

不过,如果真正地完成了这种训练,大概率也不会去剥夺孩子的玩具作为礼物转赠。

知道一无是处的软柿子有什么长处吗?软柿子对于坚硬的现实无能为力,所以他们的感受力会很好,会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被当做了软柿子,知道自己是被票选出来的最弱环节。同样的,软柿子的记忆也很好,他们会清晰地记得自己的每一次被剥夺,被背弃,被牺牲,因为当一个人对现实无能为力的时候,这些东西就是他人生的一部分,人怎么可能忘记他的人生呢?

所以,很多年后听到「那么小的事情你那么多年还是放不下」的时候,软柿子内心会激发起狂暴的怒火。因为这句话同样是在按照要求菩萨的要求要求软柿子,在软柿子听起来,这是一次之后再一次地明确要求自己去牺牲。之前是牺牲自己拥有的一样东西,现在却更进一步要求牺牲自己的一份情感。当你被剥夺了一样东西之后,你所拥有的只有对那样东西的情感,那是你唯一还能拥有的。连这一点点东西都不容许,都要求所谓的「放下」,多年后甚至还要彻底否认这是牺牲,不觉得太过分太残酷了吗?

我知道我这里的很多读者都为人父母,往事不可追,但今天这些话你们可以看看。有些事情,有些做法,可以从这一刻斩断。世界上并不需要那么多软柿子,况且话说到底,一个小软柿子出现,通常意味着身后有起码一枚大的软柿子。断灭一个小软柿子出现的可能,其实是成全了一枚大柿子,让大柿子保全自身,不至于出门之后就被人随意揉捏。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小柿子的确在行自己的法道,为周围的人带来内心领悟和人生改变,而大柿子也需要有感悟力可以明悟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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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有痛

2026-03-19 11:48:00


很多年前我看过一个极好的比喻:不要把布娃娃从小女孩手中夺走。

这句话是想说,虽然布娃娃只是个玩偶,一堆布片和填充物而已,但是它依然给小女孩带来真实的抚慰,和真实的陪伴。以布娃娃只是个玩偶为由,把它夺走,这是一件相当不人道的事情。

为什么会没头没脑地说起这句话?

因为之前有读者在我这里讨论身为病人,久病不愈,于是自己学习医学,自己尝试治疗的话题,然后今天早上我看到下面多了一条留言:也有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

我想,这大概是长期追求升学率的教育方式带来的副作用,知识变成了一种个人资本,里头却没有任何人性。因为人本身没有变化,那么即便是一个现代人接受了完备的教育,他的心态和一个愚昧的古人没有任何区别。那个古人去信仰某个神灵,觉得自己是信徒,因此就可以得到庇佑。同样,这位读者去信仰知识,信仰科学,信仰医学,觉得自己是信徒,因为了知而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优势,在他人面前获得极大的优越感。

作为一名曾经的理科生,我的看法和这位读者完全不同。

在我二十岁接近三十岁的时候,发生了不明原因的肠溃疡。换了医生,换了医院,每去一处都要做一次肠镜,接着口服各种药物,然后始终都不见效。甚至是本地最好的医生也挠头,他们既不知道病因是基因问题还是精神压力问题,他们手头也没有什么真正有效的药物。
于是我上网查资料,发现在天津有一家合资药厂,刚刚落地一种不进医保的新药,据说效果明显。那是在千禧年前后,我硬生生打 114 查号台一路打到药厂,最终搞到了药物。

接下来还有问题:药是口服药,专门做成了缓释类型。因为口服下去之后,药物需要经过漫长的消化道,最终抵达需要工作的肠道时,其实已经因为吸收而衰减了很多。因此,虽然药品说明书上没有任何说明,但是我凭借逻辑做出判断,直接把药物投入生理盐水,然后灌肠直达溃疡处,这样应该比口服效果更好。

我那么无知无畏地去做了,然后也就慢慢好了。

除了这一段人生经历,我还想分享另外一件小事:

虽然我是云南人,但是北漂到平原地区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回乡时会发生高原反应,这真的是一件好笑而又伤心的事情,尤其是我在老家喝着红景天,吸着氧气袋的时候,简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表情才好。后来一位北京的朋友知道了,就私下向我推荐一款治疗青光眼的口服药,说是这才是真正能够克服高原反应的药物。

青光眼和高反有什么关系?我去查了资料,发现它很早就在登山探险者中间流行,因为的确有用。用治疗甲病的药物去治疗乙病,有个专业术语叫做「超说明书用药」,意思是超出药品说明书上写明的疾病范围,给药剂量等等规范去用药。关于这种跨疾病用药,大家最熟悉的例子是伟哥,治疗心脏病的药物用于男性福报,还有就是安眠保健品,治疗过敏的药物利用它嗜睡的副作用,做成了助眠药物。

我也那么无知无畏地吃了,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

因为我经历过类似这样的事情,所以我切身感受到医学的确有用。然而,这里的「有用」在真实的世界里,只是黑暗地图上星星点点散布的光点,在光点之外,还有大量被黑暗覆盖的区域。

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时候身在黑暗里的人,没法等到光点扩大到自己身上。当知识的作用严格而有限时,所谓的「无知者无畏」就成为了一个可行的个人选项。有些事情如果你仔细想一下,也许会咂摸出不一样的味道来。比如说金鸡纳树的苦涩树皮可以治疗疟疾,那么,最开始的那个人是怎么知道有效的?医学后来给出了解释,因为树皮里含有奎宁,奎宁会结合疟原虫体内的 DNA,抑制它的自我复制。

我想问的是,在医学研究还没有发现奎宁,揭示它的治疗机理之前,那些罹患疟疾的人怎么办?我还想问,当这些人啃树皮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嘲笑一声「无知者无畏」?劝说他们多喝热水?

人生中有太多类似的场景,正确答案尚未登场,知识还隐没在无知的黑暗之中,但是个人的真实问题在持续,身体上的痛苦在灼烧,这时候应该怎么办?之前我说有些人学到了知识,把知识作为一种新的信仰供奉起来,以至于失去了基本的人性,用冷血无情的方式维护他内心中所谓的科学神圣性,就是因为这样。

第一个啃金鸡纳树皮的人,的确是无知者无畏,但是他为后人求来了一条生路,也为医学找到了一种新药。第一个用青光眼药物控制高反的登山家,的确是无知者无畏,但是成千上万无需登山却需要上高原的人因此蒙受恩惠,医学也有了新发现。

就在此刻,因为眼科医生使用拉坦前列素治疗病人的眼压过高问题时,发现病人的睫毛变浓变长,然后就有公司用它和传统的生发药物米诺地尔、非那雄胺做出混合药剂,用于治疗脱发秃顶,目前已经进入了临床三期。

从有限的已知,进入无限的未知时,除了步步为营,稳健推进之外,还有这些无知无畏者的跳跃式尝试,跨越式尝试,以至于让两个原本毫无相干的领域之间出现了一条通路,沿着这条通路,科学可以跟进,揭开这个世界的另外一角。为什么他们能够做到,为什么他们在 99.99%的失败之外,还是能找到那渺茫的一线希望?因为他们感觉到苦。

那么,或许有人又要问:那 99.99% 无效又怎么说?的确无效,但是他们得到了宽慰。和无所作为,一筹莫展相比,这些无效的方法是个真实的行动,这些行动会带来宽慰---是可能无效,是可能风险极高,但我起码在找方法,哪怕希望极度渺茫,这也要比坐在那里接受这种痛苦根本无解要强。

至苦之人最激进,无望之人最无畏,不是因为他们有,恰恰是因为他们无。

不要把布娃娃从小女孩手中夺走,这和科学无关,但是关乎人性,因此是个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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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 V8.0 beta支持中文字符了!



貉假虎威

2026-03-18 12:50:00



这是我今天看到的所有帖子中最喜欢的一条新闻(旧闻?),也许是 2026 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一条新闻:

上海一处小区有貉为患,居民苦不堪言。貉,hé,一丘之貉的貉。据说这些年来,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貉发展得相当不错,大摇大摆进入居民小区是常见现象。居民求助专家,专家想出了一个绝妙且符合动保精神的方案---

去动物园求取一些虎狼的尿液和粪便,倾倒在小区周围。原定计划是貉一旦嗅到猛兽的味道,生物本能就会让它们望风而逃,于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小区标记为猛兽地盘,貉今后就不敢再次进犯。

新闻里说,人们观察到一只貉,它刚进入小区,感受到浓烈的虎狼气味,当场全身僵直,整个貉都崩溃了。但是过了一会儿,该貉发现没有任何其他动静,遂展开侦查模式,四下搜寻虎狼的位置。搜寻一圈后,该貉确认周围并无虎狼存在,于是做出了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举动---

它返回虎狼排泄物所在之处,然后动手在全身上下涂抹这些五谷轮回之物。涂装完毕,该貉大摇大摆重返小区,带着一身王霸之味,小区里的狗退避三舍,其他貉也夺路而逃,就这样,此貉一举晋升为小区霸主,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拥有了一片自己的独占领地。

这条新闻把我笑得要死,实在是太好的一件作品,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魔幻气息。首先是上海闹貉,单凭这一点,就让广州深圳的美洲大蠊黯然失色。然后是神秘的专家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生活小妙招。最后是那主角,那只聪明的貉,用狐假虎威的方式成功占领了整个小区。最妙的是,原来整个小区到处都是貉出没,防不胜防,但结局是只剩下一只貉,也算是成功解决了问题。

如果不是我找到了电视新闻的截屏,我会认为这就是一个纯粹的都市传说。但它是一条真实的新闻,甚至比一篇微型小说都要精彩,属于那种神一般的操作,和神一般展开的好故事。

甚至是看完之后过了几个小时,回想起来时又让我爆笑不已。因为那是一只上海的貉,而这只上海貉的做法,就很有上海人的精明与头脑,尤其是那种随机应变的能力,让我在脑海里想起很多张当年熟悉的面孔。

笑完之后我又有一点点伤感,任何一种能够在这个星球上活到今天的生物,谁手里没有几样狠活?当貉进入人类的大都市时,看到这只貉的操作,我感觉这一片钢筋水泥的世界对于它们而言依然是一片丛林。那么,对于人类而言,何尝不是如此?无非是我们进入这片新丛林要更早一些,但在这些大城里,多少人类每天不也都在涂装自己?

想到这里,我发现我有点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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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MJ 放出了 V8 beta 版本让用户试用,首图是直接用 V8 生成,尾图用之前 V7 的图重生而成。V8 很好地继承了 V7 版本的--p 和 --sref, 完全可以复用,和之前的版本都不一样。

人过35岁不听歌

2026-03-17 12:02:00


人过三十五岁不听歌,这不是我说的,而是来自音乐流媒体平台 Spotify 在 2015 年发布的报告。当然,这里的「不听歌」不是说所有的音乐都不听,而是专指不再听当下的流行歌曲,而且对各种音乐排行榜彻底无感。

报告中解释了为什么这些三十五岁以上的人不再追流行音乐,最重要的两条原因看完之后让人觉得无限苍凉,只能陷入沉默:1、工作挤占私人时间。2、育儿导致无暇再听音乐。

关于这个现象的研究并没有停止,现在它已经发展到了下一阶段,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音乐瘫痪(Musical Paralysis)。意思是人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不再愿意探索新的音乐形式,不接受新的流行音乐,而是调转回头去,重温自己曾经喜欢的旧日音乐,只听自己喜欢的有限几种音乐类型。

这种现象在我自己身上非常明显,如今我已经彻底戒了流行、民谣和摇滚,只听古典和爵士,而且都是过去的老歌。最近几年来,唯一的例外只有 Zazaszu,但严格说起来,她们依然是个爵士音乐风格的独立乐队。

去年网络上曾经非常流行一首歌,当我听到女歌手的念白「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的时候,觉得头皮发麻,有一种生理上的强烈厌恶。当时我觉得自己怕是已经太老了,以至于顽固保守的心已经彻底躯体化。但是我又回想了一下,在更早之前当我听到「梦里花开牡丹亭,幻想成真歌舞升平」时,也从前两句铺垫的高空中直坠而下,只觉得尴尬---

也许我很早就已经很老了?

那套理论分析说,一个人喜欢什么音乐和年龄有关,其实是和多巴胺有关。人在年轻时多巴胺分泌得就跟不要钱似的,这时候听到的音乐所带来的「爽」,在多巴胺的加持下,会成为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音乐底色。等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多巴胺就不再是如同十几岁时候一样拧开水龙头就有,相对而言,新的流行音乐带来的刺激就要弱很多,人也就爽不起来,于是接纳一首新歌也就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困难。

对于十多岁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言,音乐除了可以和体内激素相互激发,释放自己的生命力之外,听流行音乐还有另外一重很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小伙伴一起分享,一起讨论,现在流行什么音乐,自己听什么音乐,用什么设备听,这是他们社交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等到了三十多岁时,这种青春期的社交生活早就已经消失,人们在聚会上聊的是另外的内容,在乎的话题大多和权力、名望、金钱还有性有关,音乐并不在其中。我现在和朋友聊音乐,大多是强制他们去购买播放设备,而不是讨论具体的音乐类型,理由是:你住着这样的宅子,怎么能没有音乐声作为背景呢?这时候的音乐,已经变成和家装一样的存在了。

当然,我对于这些结论并不服气,习惯性地想要挑战一下,每天不抬一把杠就浑身上下不得劲。从去年开始,我开始疯狂地追 City Pop 类型的音乐,这种音乐来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但是之前我并不熟悉这种类型,而且它也并没有很严格的分类标准,最后我一开始入坑其实是从它的现代变体「蒸汽波」开始的,不是一开始就掉头回到从前,拥抱一种熟悉的曲风。那么,这是不是说明人哪怕到了中年,还是可以接受新的音乐类型呢?我和 City Pop 的故事算不算是个反例?

接着往下我又多看了两行,就遇见了这样一句话:当下的流行乐大量使用 80、90 年代的采样,重新编制音乐,因此让三十五岁的听众觉得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证明过去的老歌更有生命力,因此最终导致他们直接回去听旧时代的原版......

好吧,确实如此。与其复古,不如直接好古,不需要中间商过一道,我想起我也因为相同的原因回去听粤剧《帝女花》。

最后,报告还提到如今每天新产生10 万首新歌,让听音乐的人处于洪水没顶的状态。随着 AI 能力提升,每天的音乐产能还会继续不断提高。因此,即便想要拥抱新的流行音乐,这种数量也让人望而生畏,想要转身就逃。与此同时,音乐流媒体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总是向用户推荐他们熟悉和喜欢的歌曲,以及这种曲风的诸多变种,于是用一种类似的音乐风格建起一所音乐茧房,人也就更难以从中离开,接触到新的音乐作品和类型。

这个报告帮我解决了一个极大的疑问:为什么每次我只要一写和音乐有关的话题,阅读数就会跌到我这种亲妈都认不出来?现在我明白了,因为对于 35 岁以下的读者,我聊到的音乐和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人家就根本不感兴趣。35 岁以上的读者要么因为生活所迫,根本丧失了听音乐的习惯---这应该是大多数,要么是大家各自分流到自己喜欢的音乐类型里,而我喜欢的那一型是小众类别,别人同样没有兴趣。

那我能说什么呢?我想回到过去,对那个用电脑光驱播放 CD 打游戏的我说:你现在觉得流行音乐动人好听,这种感受本身很珍贵,只在人生中的这个阶段里才会出现。因此,趁着多巴胺不要钱,尽量多听音乐,除了数量,也要多听几种风格,多听几种类型的音乐。这样,等到人过三十五,万一你还保留着听音乐的习惯,那么你会有更多选择,有更多路径让你回想起和青春有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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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焦虑

2026-03-16 11:34:00



二十二年前,我出版人生中第一本书的时候遇见了个大麻烦。

当时出版社邮寄来 100 本样书,要我全部签上名,然后再邮寄回去,他们好用于营销推广。麻烦之处并不在于书的重量,也不在于邮寄的麻烦,而是我觉得自己签名太丑,一点不像是个真正的作家,读者拿到之后很可能会大失所望。

怀着这样的心理,每签一个名,我的感觉就更加糟糕一分。伴随着满头冷汗,我强自坚持,但是更麻烦的事情出现了:我发现我越来越不会写「和菜头」这三个字。之前还会讲究一点结构和笔法,后来大脑里直接是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怎么提笔写下第一笔。

毕竟是第一次正式做和菜头,这三个字之前我在纸上就没有写过几次。

我像逃亡一样刷完了 100 本样书,再像逃命一样把书送到邮局赶紧寄出去,从此眼不见心不烦,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完成。好也罢,歹也罢,我没有任何办法从邮局追回包裹,即便我能追回来,我也不可能把那些丑字一个个更改过来,更何况我就根本不知道怎么写一个漂亮潇洒的签名。事情就这样吧,就到这里吧。

今天再讨论二十二年前我的心态,很明显那就是焦虑。看重人生中的第一本书,看重自己在读者眼中的形象,结果就是焦虑。

治愈发生在几年后,我刚开始北漂,在北京结识了很多作家。那时候有一种文艺复兴的感觉,很多在网上认识的写手都变成了作家,而且纷纷推出自己的小说和随笔集。于是,在饭局上就经常出现重复的一幕:新出书的作家背着大书包进来,现场签名,按照来宾逐一签好,再双手送上。同时谦虚地说「看着玩」,或者「给你垫桌脚」。

有一次我恭恭敬敬接过书来,翻开封面,看到扉页上的签名时,感觉自己被一道雷劈在脑门上:怎么字会丑成这样?我狐疑地抬起头来,看到对方一挥而就,极为潇洒地又写好一个签名,感觉自己又被一道雷劈在脑门上:写成这样你哪里来的自信?你挥鸡毛呢?

这样反复雷劈多次之后,我开始对签名这件事脱敏。再让我签名时,我内心的压力逐渐变得几近于无。想要完成这种心理建设实在太简单不过了:他们的签名都写成那样了,人家还面无愧色地大笔一挥,那我又有什么值得惭愧不安的地方?人可一挥,吾亦一挥。

真正彻底痊愈还要再等几年,等我搬到深圳去,等我认识南派三叔,等南派三叔写好他的《沙海 2》,等他来深圳找我到我家签 5000 个封面。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超级畅销书作家签名。普通作家签 100 个名,他们都是按千数起。普通作家直接签在书上,他们不一样,出版社会把需要签名的那一页专门打包送来,等他们签好名之后再送回去,和其它书页放在一起正式装订。因此,当两个印刷厂工人敲响我住处的大门,用一辆平板小拖车推进来一车签名页时,久违的天雷再一次劈在我的脑门上。

在我客厅的大桌上,我们做了一个简单的流水线,十张纸一字摊开来,南派抓起一张就开始签名,再随手放在一边。一旦签好了十张,我们就收拢来对齐放回小推车上。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活人一口气签完 5000 个名,没有什么潇洒从容,也没有什么结构章法,只有流水线工人打螺丝一样的机械动作。事实上也的确一样,那时深圳正在夏天,开着空调,吹着风扇,我们赤裸着上身,身穿大短裤,埋头不停干活,满身大汗流下来,房间里都是汗味。

经历过那次之后,我不再把签名当做什么很了不得的事情,它就是一份工作,一种活计。读者只是想要一本有作者签名的书,根本不在乎什么书法,什么结字,什么笔锋,有签名就是比没签名强,那作家就提供一个签名本给对方。而且,我当时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我们一边干活,一边胡说八道,无话找话,其中得出一个宝贵结论:

「笔名越短越好,笔画越少越好,否则签起来每多一笔每多一个字都会增加一份辛劳。」

因此,「南派一叔」就要比「南派三叔」好,「和菜头」要比「南派一叔」好,「一叔」又要比「和菜头」好。最后,我们在谁用「一一」这个笔名上相持不下,只能各自退让,用回原先的名字。


现在我没有任何签名焦虑,要我签我就签,无需任何心理建设。之前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一切都是个形式。我的签名是形式的一部分,有了这个签名,似乎一部作品就会变得完整了。在这里,有或者没有很重要,书法审美根本不重要,至于说到自我认同那就简直是轻于鸿毛,无人关注。

我甚至签错过名,叉掉之后然后重新再写,读者收到之后喜出望外,因为在他看来这是极为特别的「错版」,价值还在其它签名版之上。从这件事里我也学到了一件事:不要在乎自己的字丑不丑,到了读者那里,丑反而变成了一种特别---看!这就是我喜欢的作家,他专门有一种鸡爪挠地字体,很不一样吧?

今天我分享这一段个人心路历程,是想表达一点个人启发:

一个人的自我会在乎很多事情,自己是什么,自己好还是糟,别人怎么看待自己,诸如此类。但是,这世上除了极为罕有的大成就者之外,没有什么人能和你的自我直接打交道。
人们通过你这个人的德行认识你的自我,通过你这个人的行事的结果认识你的自我。换句话来说,你所看重的自我在别人眼中,只是依附在你的行为结果、你的个人产出上的某样东西。别人并不在乎,别人在乎结果,在乎产出,因为它们对自己才有意义,而你的自我不是。

如果你对自己的某个成果感到焦虑,那就做个更大的成果,比如说一个签名之于一本书。或者干脆做个别的成果出来,比如说一个签名之于画一张画,泡一壶茶,做一道菜。然后你的个人焦虑就消隐在了更大的图景之中,而且,很可能变成了你的某种个人风格。这时候他人对你比你对自己更为宽容,他们能轻易接纳和包容你,于是你的焦虑连存在的基础也一并消失了。


建国以来最著名鸡爪书法签名大师
和菜头
2026 年 3 月 16 日

于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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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宠物的两面

2026-03-15 12:11:00

 


要不要养一只宠物?这是很多家庭内部纷争的由来。我的一位朋友,家里孩子想要养宠物,这个议题的讨论时间已经按照年来计算。

在谈任何个人观点之前,我认为想要养宠物的人都应该做一点个人观察。观察什么?观察养宠物的人,观察他们的养育水准。从这个角度去观察,所有城市里都有大量的流浪猫,郊区都有大量流浪狗,许多还是所谓的名种,可见养得并不怎么样,遗弃宠物是一种常态。

如果遗弃宠物是一种常态,那么对于没有养的人而言,从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件事会给人带来压力,放弃的意思就是个人感觉有压力。

因此在没有养宠物之前,需要从生活中观察到这件事的另外一面。而不是反复看网上的图片和视频,看宠物博主的日常表演。在内容创作中的宠物赛道,只会产生四种内容:展示宠物的可爱、记录(表演)宠物的日常、创作人和宠物之间的动人故事、展示宠物的悲惨命运(用于捐款)。现在可能又多了一种,AI 宠物视频,让 AI 生成的宠物模拟一个可爱的小孩子,让它们像人一样地说话和动作。

每天看类似的内容,会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觉得宠物就是那样一种干净、漂亮、可爱、顺从的小天使。应该有这样的观念才对,因为这就是广告的效果---这些网络内容都可以看作是宠物广告,和牛奶、油漆广告没什么区别,都是在虚假构成一种饱和色调、无阴影无瑕疵的完美生活,至于如何才能得到这种生活,广告内容本身就给出了答案:

要么全家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露着一口白牙喝牛奶,要么一家人带着狗在沙发上看着新刷的墙表示喜悦幸福,当然,也可以是引入一只猫或者一条狗,生活就立即鲜艳明亮了起来。

需要看到另外一面。当初欢天喜地迎入家门,如今咬牙切齿扔到郊区,都是同样的一个人。决定要养一只狗或者一只猫咪,觉得自己一定会全心全意爱它,这种想法这种心情是真的。决定要把它们扔掉,即便不扔掉,觉得它们在生活中制造了无穷无尽的烦恼和麻烦,这种想法这种心情同样是真的。

因为你是人,是人就有人性,是人性就有黑白两面,所以不要高估自己的人性。
什么是人性?看看小区里的保姆遛狗就知道了。当初那个欢天喜地把狗接回来的主人,很快就觉得遛狗是一件苦差。很多人单纯想要宠物可爱的那一面,只想要和宠物玩耍的那一段时光,但是一点不想承担宠物带来的麻烦。问题是怎么可能呢?你就算是买一样死物回来,比如一只花瓶,放在那里根本不动,根本也不会麻烦你,但你依然需要每个月去擦一遍瓶身上的灰尘。

于是,照顾宠物的责任就外包给了保姆,让保姆去遛狗。很多保姆并不爱狗,甚至对宠物没有任何概念,只是感觉在日常的家务活之外又多了一项工作,而自己做这项工作却没有得到额外的收入。既然如此,那么就一定要把这项工作的消耗降到最低,否则自己不划算。结果就是有些保姆把狗带到楼下去,拴在栏杆或者树下,自己在一边刷手机或者和其他保姆闲聊。你不喜欢遛狗,保姆也是,这就是人性。

对人性,尤其是对自己的人性没有充分认知前,我想一个人最好不要养任何宠物,连多肉最好也别养。「养」这个词太过于迷惑性,仅只是让宠物活着,这是养。养育孩子一般养育一只宠物,这也是养。

看很多人的婚姻,看很多人的孩子,就会知道一个人对自己的人性没有充分认知前,就开始养育一个生命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们不单无法养育谁,反而需要他人的生命来滋养自己,也许终其一生也未能自我的完全发育。孩子还会长大,还会反击,还会逃走,但为什么要难为那些没法说话的哑巴畜生呢?

如果想要养一只宠物,做决定不应该是冲动,而是思考和自省:我是个什么人,我要这只宠物来做什么,我生活因此会有什么改变,我是否愿意为此支付多大的代价?

即便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最起码还应该做一件事:认真诚实地面对事物的两面,然后等同地接受宠物的两面。这件事不是一条只有正面,只有阳光,只有快乐的广告,而是一杯欢喜和烦恼各占一半的饮料。你有多喜欢宠物的可爱,喜欢它们的美好,那么你也要准备好面对等同分量的烦恼、愤怒。这两样都会到来,你没得选,要就全都要,不要就全不要。

如果你说,好吧,我知道了,事情也许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美好,但我依然想要养一只宠物,即便会带来那么多麻烦和困扰我也在所不惜,因为生活从来都是这样,世界上没有一件事只有阳光的一面,对此我早就已经接受---那么,你的确可以养一只宠物。因为你可能迟早都会想明白一句话:

虽然你不是完美的宠物,但我也远不是一个完美的主人,甚至都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大家共同努力,彼此适应,一起凑合着相互陪伴一段时光吧。

最后,我想多说一点我关于人性的认知:认为自己是个完美的人,因此理应拥有各种完美的东西,这样的心态会制造出巨大的麻烦。在宠物上如此,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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