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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生活与现代政权正当性

2026-03-11 08:00:00

在里屋看到有人说:

我一直认为,一个政权好不好,和他的体制没有太大的关系,和他信仰什么宗教,和他民不民主也没有太大关系。
只要普通百姓的生活足够好,那他的国家治理就是成功的。

“只要百姓生活足够好,国家治理就是成功的。”这句话直观上看并无大碍,毕竟民生水平确是现代政权正当性的核心来源。但若细究,其中关于“好”的定义、标准与范畴,仍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评价的主体究竟是谁?谁在定义和有资格定义幸福?

是身处其中的平民百姓,是宏大叙事里的新闻报道,还是统计报表上的冰冷数字?

以“幸福指数”为例,不丹常年名列前茅。但这种幸福究竟是当地人自发的真实体悟,还是外界带着异域想象与猎奇视角强加的评价结果?

客观统计数据能否完全等同于生活质量?
不可否认,人均可支配收入、GDP/GNP、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以及阶层流动性等指标,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参照。
然而,这些纯粹的经济指标无法解释许多人的精神困境。

有的人物质与精神的错位:终日为生计奔波的普通人或许难以理解,为何衣食无忧的富二代会因严苛的管控而感到精神窒息。
有的人超越物质的追求:数据解释不了路易吉·曼乔尼(Luigi Mangione)为何为了某种精神信条而放弃优渥生活,也解释不了为何北美殖民地在税负远低于英国本土的情况下,仍为反抗课税而发动独立战争。
还有指标的异化,司空见惯的KPI指标扭曲常导致本末倒置。

因此,客观指标虽是重要的第三方参考,却无法完全取代主观福祉。归根结底,我们不能仅凭数据指标“优良”,就剥夺一个人声称自己生活痛苦的权利。

其次,是否真的存在广泛合理的客观评价标准?
生活好的标准是衣食无忧、益寿延年,还是文化繁荣、百花齐放?亦或是拓地千里、虽远必诛、制霸天下、唯我独尊?
由于个体价值观的差异,人类很难找到一个普适性的度量衡。即便退而求其次寻找最大公约数,这一公约数也仅能涵盖生活的一小部分。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通过人们的脚投票——如消费选择、难民投奔与移民流向——来窥见真章,尽管这些行为依然不能代表全貌。

此外,即使在当下是合理的标准,时间尺度也是关键变量:
欧洲的“黄金时代”可能持续一生,末尾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唐宋盛世之后,紧接着便是安史之乱与靖康之耻。
若不顾子孙后代,采取寅吃卯粮的透支模式,虽能换取几十年的极度繁荣,却以牺牲长远财政健康为代价,这能算成功的治理吗?
还有当年集体食堂初期吃饱、后期饥荒的例子,仅生活在前半程的人将其视作地上天堂,不必承担悲惨的后果,其评价必然是偏颇且短视的。
因此,还需要有长期来看经得起时代动荡考验的评价标准。

最后,“生活”的边界在哪里?

有人认为,老婆孩子热炕头、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生活的全部。在他们看来,任何在此之外的追求——如言论的自由、互联网的畅通、劳动法权益的落实、乃至成年人合法的娱乐权利——都是吃饱了撑的。他们甚至将这些诉求与稳定生活对立起来,认为追求权利会毁掉现有的安稳。

这种逻辑无异于将人当作宠物饲养——只要主人供给充足、衣食无忧,就默认对方一定幸福。但在生存底线之上,个体是否拥有定义并追求不同生活目标的权利呢?

目前,人类尚未找到绝对可靠的方法来界定幸福,只能通过相对指标进行排除——例如,战乱频仍、死亡率高企的地区肯定是不幸的。但落实到具体的个体,终究还是冷暖自知。正如巴列维王朝覆灭前夕,国王仍沉浸在“复兴指日可待”的幻象中,认为国民的生活无比幸福。

技术进步首先需要的是勇气

2026-02-24 08:00:00

而不是鸡贼耍流氓。

看到转载的新闻内容:

美国电影协会发表声明:称字节跳动旗下最新视频模型Seedance 2.0存在版权侵权行为。
一个爱尔兰导演,用seedance2.0让汤姆·克鲁斯和布拉德·皮特在屋顶打了一架。
MPA代表迪士尼、Netflix、华纳、环球、索尼、派拉蒙、Apple TV+,七家联合发声要求立即停止,集体发律师函。
今天,迪士尼单独又发了律师函,说Seedance里直接预置了星球大战和漫威的素材库。SAG-AFTRA代表16万演艺工作者跟进,谴责未经授权使用成员肖像和声音。

下面的回复包括:

技术是无法阻挡的。
贱人矫情。
对我们程序员来说,最大的荣誉就是自己写出的代码被很多人复用,我们讲开源。希望文娱工作者们也向我们程序员学习。
对于大众娱乐品来说版权这玩意是个双刃剑。因为版权限制而只能在有限平台上付费阅看播放或销售会导致大量优秀但没什么资源的初创品根本无人问津。你都没有传播热度哪来的大众娱乐?包括小说漫画音乐影视游戏在内的全娱乐品类都只有平台和极少数头部在赚,中部挣扎在生死线上被平台盘剥,而大部分的底部只是没人看得到的基数。版权的初衷是为了让创作者得到应有的鼓励回报,但现在的版权制度和司法执行我觉得已经扭曲了这个初衷,获益的都是中间商而不是创作者。
我很不理解好莱坞的逻辑,版权保护的是收益权,只要个人创作者无法靠抄袭某个角色获得收益,充其量也就是二创,粉丝进行二创是帮助ip获得更大关注度的,是有利于后续正版周边产品圈钱的。seedance再智能也只是个工具,二创能用一创也能用,这本来应该是双赢的事情。
我记得米哈游是明确支持二创的,原神的语料也被MNBVC语料集收录开源,甚至之前他们还提过想给我们点奖励什么的。好莱坞固步自封,那么后面就别怪被其他Seedance友好的ip占领市场。

版权的问题如果简单几句新事物一定会消灭老事物,技术进步不可阻挡,早就不会有这么多争议了。

软件讲开源,也没见所有程序员全部作品都开源。
是否参与开源运动,允许作品开源,是靠自己选择,而不是违背作者的意愿。
舔着脸去拿作者没有开源的代码,会被开源社区唾弃。

粉丝二创有没有好处,那也得是创作者自己来判断。
创作者不允许二创,最终导致影响力下降,市场竞争力下降,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他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旁人无权代为选择,何况有的二创直接盈利了。
你凭什么说所有允许二创的一定都比不允许的发展更好?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断。
不能说你主观认为有好处,就觉得人家必须同意——那我还觉得拿你的钱去消费是帮你摆脱资本主义消费陷阱,帮你净化心灵呢,你干不干?

还有,版权的受益方既有平台和中间商,也实实在在保护了创作者的权益。
之前OpenAI未经许可使用斯嘉丽约翰逊的声音,演员本人非常愤怒,不仅是金钱利益的损失,更事关人格尊严的侵犯。
这次知名演员的肖像和声音也都被未经许可而使用,作为肖像权的受益方,演员的利益受损不可忽略。
你可以抱怨说现在平台和中间商攫取了太多版权收益,但那是他们和演员之间的博弈,不能成为彻底无视版权的好理由。

说支持技术进步,只是因为你是受益者而非受害者,要是发明一种随意侵入他人银行账户转钱的技术,是不是发明人也可以声称这是不可阻挡的技术进步,银行和存款人是阻挡技术进步的保守派?

技术进步不是发明新的东西之后,全都能毫不留情地碾过、摧毁并抛弃一切旧的事物,那种东西叫做历史神话,拿部分案例当作必然普遍规律骗别人可以,不要把自己给骗了。
站在过去历史已知的现代,认为已经成功替代旧事物的新事物是历史必然,而看不到无数失败的新事物,这是一种历史叙事的狂妄,新事物并不天然具有先进的属性。
新的事物不恒等于进步,这个道理应该不难理解,也不乏历史上的各种案例,最终是要发展到新的利益博弈的平衡,而不是只站在一边标榜进步。
不想谈道德,只谈利益,却又无视他人的利益以及保障自身利益的权利,这就是耍流氓。

人不是容器里面可以瞬间销毁重建的实例,也不是随时可以删掉、格式化的代码,人有维护自我利益的能力和求生本能,不是以技术进步为理由,就可以无视这一过程中被损害的人的代价——何况就连是不是进步也要看有多少人、是哪些人受益和受害,有可能你现在以为是进步的活动在以后看来有巨大危害。

虽然我也经常嘲笑卢德主义者,但卢德主义者们要维护的个人利益是实实在在的,比技术进步的狂热鼓吹者试图无视被损害的个人起码要现实得多。这些被损害的个人也许做不到阻止真正有前途的技术持续进步,但至少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或者说破坏能力,让技术进步的鼓吹者无成本转移代价的方案破产。
因为相信“任何技术进步都是历史必然”只是一种信念,如果技术进步不能普惠,会踢掉人饭碗,必然会遭遇反抗,不是你想忽视和否认就能够避免——断人财路还幻想全身而退,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怕不是在对技术进步的顶礼膜拜中忘乎所以了。

新技术从产生到普及,最终替代旧事物,需要的不仅仅是创新的智慧,更需要改变旧世界的勇气,这勇气不是牺牲他人的豪迈,不是寄希望于被伤害者相信“技术进步不可阻挡”的叙事于是甘愿配合束手待毙的一厢情愿,而是敢于直面冲突,把旧世界的抵抗看作理所当然,坦然接受而不是时刻想着转嫁成本的勇气和自信。

什么都可以抛弃

2026-02-24 08:00:00

这个视频中有这么一句话:

在他们的认知里,人作为一种碳基生物,每天只要能够摄入足够的热量,就应该别无所求了。

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认为,因为自我意识、情绪、审美、道德、文化…这些都是人类演化过程中的副产品,所以毫无价值,完全可以抛弃掉。

按照这个思路延伸下去,对于植物来说,动物们的追求是多余的,对于病毒来说,更复杂任何生物的任何追求也都是多余的。
甚至对于一块石头来说,什么追求都是多余的,毕竟不需要吃饱穿暖也就没有任何受苦的机会,连感知到痛苦的机会都免除了。无欲无求无病无灾无痛无苦,这样的人生真是太棒了!这可真是最名副其实的虚无主义!

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思路延伸很荒谬,那么不妨想一想,这样一路抛弃的过程中,走到哪一步就走得太远了,为什么呢?
究竟什么才是生而为人的存在不可抛弃的东西呢?

主流不是排斥的理由

2026-02-21 08:00:00

在里屋论坛转载的一篇关于不结婚话题的帖子下,有人回复:

结不结婚生不生娃要不要彩礼养不养自己爹妈都是个人的选择
有选择就有相对的好与坏
不管做出什么选择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并承担相对应的后果和影响,是为成人
不被“主流”承认的思想和行为,自然要被“主流”所排斥,到地球的哪个角落都一样

印象中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言论了,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

看到前面一半,说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相对好坏的选择,还以为接下来的意思是没有绝对的、统一价值的选择,所以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没想到是我天真了,原来真正的意思是,既然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那么被“主流”排斥是很自然的后果。
这种“自然”,我的理解是,既表达了这是客观的后果,也包括认可“主流”排斥的态度——既然选择了和“主流”对着干,那遭到排斥就是活该了。

但这种态度其实隐含了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认为“主流”思想必然是追求统一和排他的,一定不会容忍“非主流”的观念,两者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关系,任何“非主流”思想的存在和活跃本身,就是在反对“主流”思想一统天下,因此必定会遭到“主流”思想的排斥。

但对不认同这一前提的人来说,“主流必然会排斥非主流”并非不证自明。存在主流思想,并不意味着它必须以排斥非主流为代价;恰恰相反,许多稳定的主流正是通过容纳差异、宽容异端而维持其合法性和生命力。比如科学共同体对异端思想、少数派理论、离经叛道的解释并不会赶尽杀绝,反而保留和促进了新的科学成就和科学范式的成长;比如市场竞争不仅只有弱肉强食,也有警惕、限制滥用垄断地位和鼓励非主流企业多元创新的环境。

任何人都曾经是非主流的一份子。任何现在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主流观念,几乎都曾是少数人的非主流选择。
我们这一代人小时候,被视为洪水猛兽的日本漫画、电子游戏,曾经也是非主流,现在ACG、二次元等各种亚文化早就在年轻人中普及;
港台和西方流行歌曲曾经被视为靡靡之音,交谊舞、摇滚音乐也被主流批评为带坏年轻人;
上一代人经历过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改革开放的措施,取消正常经济买卖和前卫的亲热行为入刑的观点,曾经也是非主流;
后来的各种互联网基础服务、在线支付、智能手机、移动支付,曾经也是非主流;
至于什么杀马特、葬爱家族、火星文、网络俗语和烂梗等“正宗”非主流,也只是被嘲笑而非取缔;
站在现在看历史,我看到更多的是,正因为社会主流没有永远维持禁锢、窒息的氛围,让非主流的思想和行为有了喘息和生长的空间,才让越来越多的非主流纳入社会的主流,改变社会的主流。

“主流必然会排斥非主流”这种想法,是未经论证就将个人的有限经验当成了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大概只能说明,他所认知的“主流”都必然排斥“非主流”思想,也就是说,他自己从未感受到过自由而宽容的社会主流思想——也许存在过,但他没有体验过,或者即使体验过也没有认知到。

不仅如此,他还将这一有限的经验还上升到“排斥非主流是正当、合理”的道德判断。但这就像误读“存在即合理”,然后为已经存在的事实做道德辩护一样,缺少足够的理由。
优先于主流与非主流分歧的,是更基础的个人是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从个人的角度出发,首先考虑的是界定个人权利的边界,然后探讨人与人之间因为不同的选择会有哪些利益冲突,再讨论社会应该如何平衡收益与成本,如何补偿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人。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什么是天然正当、合理的,一切都在流动中博弈。
同样是属于主流的不同个人,对待非主流的思想都可以有不同的态度,有的是坚决反对,有的仅仅是不主动支持,有的是宽容,有的是赞同,也可以像解放奴隶、建立公民社会、争取平权、保障言论和财产权利等等,主流最终倒向非主流思想,绝非只有唯一一种完全倒向主流的“正当、合理”的道德判断。

而他却是从社会主流的角度出发,认为他所认知的非主流,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必然会遭到所有主流人士排斥,而且这种排斥绝对正当、合理。
在此道德判断中,他偷换和转移了责任,将他人的排斥包装解读为这是选择带来的自然后果,是社会主流的必然反应,从而将所有道德责任全部推给被排斥的人。
看似是谈个人选择要承担对应的的责任,实际上预设了“非主流的个人应承担被排斥的全部责任”的立场,而这一“社会主流”又可以是任何他的狭隘、有限认知中的主流,这种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人自我维护权利正当性,也否认其他抱持主流态度但宽容非主流的意见的逻辑,根本就不是个人立场的逻辑,而是擅自以社会主流代言人自居的君主逻辑,必要时可以为任何假借社会之手吞噬个人的恶行辩护。

这就像是一个生来只作为奴隶生活过的人,看到的从来都是主人对奴隶的残酷对待,并虐杀敢于反抗的奴隶,以及认为此行为完全合理的制度,从来没有见识过,人与人之间可以自由、平等相待,甚至可以报以爱与温柔,受奴役的人应该有自我维护的反抗权利,于是得出结论说:
主人虐待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主流;反抗主人这种非主流行为,换来虐杀的结果也是个人选择的自然结果,放在哪里都成立。

我不会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只会认为,这是一个站在奴隶主立场的可悲奴隶。

对抗强权不能只有善良

2026-02-02 08:00:00

1944年,波兰在希特勒控制之下,波兰的“乡土军”追求独立自由,配合苏联红军的攻势,进行“华沙暴动”。起事后,斯大林为彻底消灭波兰的民族主义,故意按兵不动,坐视纳粹军队消灭波兰武装,63天后,乡土军溃败,华沙被屠城,受难者多达20万人。

电影《华沙1944(浴血华沙)》中,一群年轻人唱着歌、跳着舞、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以为两天就能获得胜利,结果极为惨烈。他们完全低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性。

王鼎钧在回忆录中谈及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两件事,一件是华沙起义,一件是长春围城。他写道:

我的眼泪冰冷,手脚冰凉。世界太可怕了,这要多大本领的人才配站在世界上?像我这样一个人凭什么能够存活!天崩地坍,我还有什么保障?平素读的书,信的教,抱的理念,一下子灰飞烟灭。我是弱者中的弱者,唯一的依靠是有权有势的人也有善念,欺善怕恶的人也有节制,可是命运给我安排的是什么!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所以更要问问有权有势的人的权势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可以有。
如果弱者唯一的依靠只是另一个人的善良,那确实很难。

强者的权势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需要庞大的支持者集团才能胜过弱者。这些支持者有的因为利益,有的因为恐惧而服从强权者,光靠善良无法感化和分化这些支持者。除非善良的价值观能有助于形成更强大稳固的合作者群体,取代残酷暴虐的强者及其支持者。

无对抗足球

2026-01-31 08:00:00

研究反映,非职业足球运动员的主要损伤为非接触性受伤。从实际的运动经验来看,中老年业余球员的对抗性受伤确实也比例很高,非对抗场景下虽然也有很多肌肉、关节、韧带受伤的案例,但严重程度比对抗场景下要小得多。

之前就看到过有人研究低烈度的养生足球,比如认为高速奔跑下争抢是主因,于是强制要求球员降低速度,只能够走着踢。
但我觉得由于无法直观地观察测量速度,很难作为可应用的标准,实际比赛中脑子一热很容易就突破速度限制了。更何况全程走着踢完全失去了带球和无球跑位的乐趣。
而且低烈度对抗也是对抗,静态状态下一样可能因为力量对抗和下脚凶狠导致受伤,所以足球协会在老年组的比赛中就规定不允许铲球、冲撞(有的还不允许倒勾)。

但就算只是脚下抢断一样也可能导致勾倒奔跑的球员导致骨折——只要是对抗运动就一定有一方会做出另一方无法应对的动作,只要有身体接触就一定会有超出预期和控制的强度,导致动作变形、出错,两个因素叠加又导致不可避免会有超出预期的意外受伤。

那么有没有办法既能避免对抗,又能够享受到足球的乐趣呢?
比如类似藤球那样的网式足球,用网隔离比赛的双方,但这已经更像另外一项运动了;
比如增大足球的体积变成半人以上的高度,同时控制重量,就像巨型沙滩排球,这样球员大多数时候只用接触球,而不必直接上身体对抗。但缺点是不容易找到合适的球。

这两天我想到一个方案,也许可以试试。
主要的思路是将球场划分为几个横向的区域,双方的球员只允许在属于自己的区域中活动,越界则算犯规,和足球越界一样,都需要交出球权。

例如,将7人制小球场分为6个横向区域,分别是甲队守门员区、甲队防守队员区、乙队进攻队员区、甲队进攻队员区、乙队防守队员区和乙队守门员区。标准尺寸的足球场则可以继续细分区域,划分为守门员、后卫、中场、前锋区。
可以参考桌上足球,有的版本双方各有后卫+守门员、中场、前锋3个转动杆,有的版本有守门员、后卫、中场、前锋4个转动杆。
守门员区域的纵深较窄,其他区域纵深较深,在本方区域中可以自由活动,但不得穿越到其他相邻区域。
这样,无论在进攻还是防守时,大多是时间球员是横向移动,无球跑位或封堵传球、射门路线,绝对不会产生身体接触;
地面传球难度较高,因为需要通过无球跑动跑出传球线路,过顶传球阻碍少,但对传球脚法和停球技术要求高;
对高手来说无对抗情况下传球成功率会很高,可能变成单调的过顶传球和吊射练习,但对水平有限的业余球员来说,也许难度刚好。

当然也可以继续优化规则,比如射门和跨三个区域的传球不能过顶,只有守门员向本方进攻队员区、前锋区传球才能过顶。
也可以继续切割细化区域,或者限制在同一区域内触球的次数来适当增加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