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16:00:00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稀奇古怪的观点,说当前中国的强奸率比印度还高,质疑中国是否还是一个安全的国家。经过一番研究,发现这背后确实存在一些有意思的现象。
首先,知乎上这个答案提到的数据来源确实没什么大的问题。中国和印度的数据,都源自双方警务部门数据,可以说算得上是正常的对比。而其他一些国家的案件数,有的来源检察部门,有的来自法院最终判决数,相对来说对比的范围会有所区别。
我手头上正好有一本 2024 年《中国法律年鉴》,上边摘录了 2023 年公安部的刑事立案数,其中强奸立案是 39038 宗。按照国际通用的每 10 万人犯罪率换算下来,大约是 每 10 万人 2.8 件。
而印度的数据,我从网上查到印度内政部犯罪记录局的 报告 ,从 2017 - 2022 年,每年大概都是 3 万件左右。
到这里,可以说,中印两国以相近的人口,确实统计出了相近的强奸案件数。
虽然数据上看,中印强奸案数量似乎都差不多,但这种数据很不符合公众的印象。毕竟印度的强奸案,那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一想起来就让人心惊胆战,而中国的强奸案,从日常感受来看,绝对说不上“严重”。
例如,美国每年都针对中印等国搞所谓的“人权报告”,其中关于中国这方面的批评,一句话写完了:
(在中国)强奸妇女是违法的,可判处三年监禁至死刑。法律不承认配偶强奸或同性强奸。另有一项关于性侵犯的法律,涵盖男性受害者,但最高刑罚较轻,为五年监禁。大多数强奸指控都是通过私人和解而非起诉结案的。
而关于印度的批评,却写了三页纸 报告原文 :
(在印度)法律根据受害者年龄等因素对强奸行为规定了不同程度的惩罚。该法律将大多数强奸案件定为犯罪,最低刑罚为10年监禁,但当女性年龄超过15岁时,婚内强奸并不违法。据法律专家称,法律并未将强奸成年男性定为犯罪。强奸16岁以下女孩的最低刑期为20年至终身监禁;轮奸12岁以下女孩的最低刑期为终身监禁或死刑。国家审查委员会(NCRB)的《2021年印度犯罪报告》指出,2021年(最新数据)报告了428,278起针对女性的犯罪案件,包括强奸和家庭暴力。全国犯罪统计数据显示,来自边缘化、弱势和部落社区的女性,包括达利特女性,是尤为严重的受害者。强奸受害者的执法和法律援助不足,司法系统也无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非政府组织国际妇女研究中心指出,强奸案定罪率低是性暴力持续不断且有时未报告的主要原因之一。非政府组织观察到,审判时间过长、幸存者支持不足以及对证人和幸存者的保护不足是主要问题。政府努力解决强奸案审判时间过长的问题,并寻求加快涉及女性的案件的审理速度。截至7月,全国已有855个快速审理法庭投入运作。此外,一些高等法院还指示州政府设立更多快速审理法庭,以迅速结案。在某些情况下,警方鼓励强奸受害者与施暴者和解,或鼓励女性强奸受害者与施暴者结婚。有报道称,在对强奸受害者进行法医检查时,警方使用了所谓的贞操测试。民间社会组织为暴力幸存者提供性侵犯意识培训和以幸存者为中心、非歧视性、保密且免费的护理,并协助其转介至三级医疗机构、社会福利和法律服务机构。一些组织还为遭受强奸的妇女和儿童幸存者提供短期庇护。其中一些服务旨在鼓励妇女和儿童举报案件。
中央政府实施了一些项目,以改善妇女在举报暴力行为时的安全保障。这些项目包括设立举报和获取医疗支持的中心、在警察局设立妇女服务台以方便举报、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构建应急响应支持系统以报告紧急情况,以及为警察、检察官、医务人员和司法人员提供培训项目,以便他们以富有同情心和尊重的方式对待受害者。
今年5月,在德里举行的抗议活动中,数名女摔跤运动员被警方拘留,抗议活动要求逮捕印度摔跤联合会主席布里吉·布尚·沙兰·辛格,指控其性骚扰。针对辛格的案件正在调查中。截至10月26日,最高法院尚未就11名男子提前释放提出异议的请愿书作出裁决。这11名男子被判处终身监禁,他们在2002年古吉拉特邦骚乱期间轮奸了比尔基斯·巴诺,并杀害了其14名家人,其中包括巴诺3岁的女儿。根据法院量刑指南,这11名男子有资格获得假释,并于2022年获释。
事实上,只要稍微看看新闻就知道印度那些夸张的强奸事迹数不胜数;而中国这方面更多是关于强奸方面司法案件的争议。
奥里萨邦海滩轮奸案(2025年6月)
以色列游客与印度民宿主人遭轮奸案(2025年3月)
北方邦瓦拉纳西轮奸案(2025年4月)
西班牙网红夫妇遭袭案(2024年3月)
婚内强奸致死案(2025年2月)
柔道教练性侵未成年运动员案(2025年6月)
抛开中印两国对比,回到全球各国关于强奸率的统计来看看。
我在联合国打击毒品和犯罪局官网下载了 各国强奸案件数据 ,这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我筛选了一下表上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强奸率数据,其中有的国家因为没有最新数据,使用的是表上最近一年的数据。
简单排序发现,整个发达国家的强奸率几乎都遥遥领先。
其中,大英帝国以每 10 万分之 117 的强奸率荣登榜首。
美国强奸率高达 10万分之 41 。
把表格倒序排了一下,又是毁三观的结果。全球强奸率最低的是黎巴嫩,只有 10 万分之 0.01 的发生率,不到英国的万分之一。
沙特、叙利亚、巴勒斯坦等中东国家,集体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就连尼日利亚、莫桑比克、埃及等非洲国家强奸率都低于 10万分之 0.5 ,也属于全球领先水平。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神仙数据!
如果只看亚洲部分数据,系统性偏差倒没有全球那么大,最高的蒙古是十万分之 16,但与最低值也差了 1000 倍以上,即便剔除最高值与最低值,以色列和沙特的差距也达到 150 倍。
我重点研究了一下这个系统性偏差的问题,结论其实就是联合国打击毒品和犯罪局在之前报告上的一句话。
这些数据反映的是司法系统运作方式,而非实际犯罪发生率。 ——UNODC 2018 年全球犯罪报告技术注释
在前边查找印度数据时,我便发现,在印度内政部犯罪记录局的报告中,就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数据。
比如上边这个印度法院审理强奸案的数据。2022年印度法院积压了 17万起强奸案未审理。占新收案件的接近 7 倍。
而在中国,如此高比例的积案,几乎不可能存在。特别是在刑事诉讼领域,每年统计时,最多也就全年 1/12 的案件未结,实际相当于每年底进行统计时,当月新收的案件数。
同时,我也似乎看到为什么印度强奸案数据如此偏少的一些原因。
在印度内政部报告中,印度每年有 3 成以上强奸案无法及时破案,特别是在强奸杀人案中,高达 4 成的强奸杀人案未能及时破案。
在调查取证阶段,每年印度都有 2 成以上的强奸案在调查后被撤销。最终送到法院的案件数,平均每年只有 2.6 万件。大概只占调查总数 6 成。
在法院审理阶段,印度 6 成以上的强奸案都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最终每年因强奸案进监狱的人数平均不到 1 万人。甚至于,在强奸杀人案中,无罪判决的比例也接近 30 %。
如同前边提到印度法院积压案件数,在最严重的强奸/轮奸杀人案件,印度也挤压了大量案件,受审人员中,平均每年只有 13% 的嫌疑人被判刑。算下来,平均得等七八年才能判下来。
到这里,我也懒得再看下去了,印度的报告确实看的人心惊肉跳。
以前总是怀疑,为啥印度一个强奸案就能搞的全国上下鸡飞狗跳,动则引发骚乱。
就这种货色,也好意思拿来跟中国比数据。确实有点吃饱了撑的。
最后讲讲为啥各国之间数据存在如此巨大差异。
比如,美国在各种人权报告中反复提到某个国家的强奸入罪标准问题,看似无的放矢,其实也是为了给自己国家的高强奸率找补。一部分原因在于,有些欧美国家会将“未经同意的任何性接触”定义为强奸,典型就是婚内强奸,一定程度拉高了强奸率。与之对比,沙特等中东国家甚至不承认婚外强奸,认为婚外强奸属于“通奸”,除了处罚强奸者,同时也要处罚被害的女性。例如,2007年,沙特 19 岁女子遭 6 人轮奸后报案,却因“单独与陌生男性同处车内”被判鞭刑 200 下监禁半年。这种情况下,相信受害人基本都无力报案了。
很多宗教国家,对强奸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被害人容易在宗教背景下遭遇污名化和社会性死亡的风险。典型的,印度、埃及以往不少轰动全球的案件中,都出现过类似现象。例如,2014 年,印度比哈尔邦一名低种姓少女遭高种姓青年轮奸后,村长老援引《摩奴法典》“污染论”裁决受害者全家缴纳 5000 卢比赎罪金,受害者嫁予施暴者之一,同时受害人家庭被逐出种姓社区,禁止使用公共水井,受害人父亲也因“未能保护种姓纯洁”自杀。
虽然各国都有警察,但讲白了,很多国家的警察未必是人,未必就能履行警察职责。典型的,2020 年,一名女子在印度被五名男子轮奸,她去报案时又被一名警察强奸;2021 年,印度一名 16 岁少女在 6 个月期间遭到 400 人强奸,其中包括两名警察;2022 年,印度一 13 岁女孩遭 4 人轮奸后报警,在警局又被负责人强奸;2024 年,印度一警察在加尔各答的州立医学院强奸谋杀一名年轻女医生引发当地骚乱。另外,像中美洲墨西哥、尼日利亚等部分军阀、帮派势力地区,警察作用几乎很难在普通人身上体现,富人自己养军队、养帮派、养警察,穷人只能认命。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大多也就选择忍气吞声了。
2025-06-25 16:00:00
昨天下午突然接到门卫室电话,说有人过来给我送锦旗,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重复确认一遍,对方说是 6 月 19 日打电话跟我说过这事,由于每天接打电话很多,还真记不起来有这种事情,便让门卫室放行,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接门卫室电话后,等了许久都没等到有人过来,我以为人家打错电话了。 但没想到,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才见到有人上门来。
一番解释后我才想起,原来是 6 月 19 日那天,我收到他寄过来一封信。然后按照信件描述,找了相应单位负责人沟通这个事,本以为是个很折腾的事情,没想到一两天就办下来了。事后,他专程从深圳跑过来这边给我送这个锦旗。
而在到了门口后,他又觉得还不够,还想联系本地新闻媒体过来采访,好在没联系上,不然就这个事情而言,还真是让我有点下不来台的感觉。
他这个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
寄过来的信件,满满写了 5 页纸,还用的是小四号的宋体,差不多四五千字来描述自己的经历。
简单概括就是:他早年跟外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登记在他名下,但实际由外人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外人采取合同诈骗方式骗了其他公司 600 万。受骗的公司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款项。过程中,由于外人一直骗取他信任,说会自行承担“欠款”,所以他没有在法院提出抗辩,而是等到法院将他列入“老赖”之后才发觉事态不对劲。特别是,他小孩准备要参军入伍,如果他自身是“老赖”的话,他小孩的政审肯定没法通过。为此,他写信过来找我们求助。
我简单向办案单位了解了他这个情况。发现他所说的这几个外人,其实已经在多地被刑事立案,这种情况下,如果核实他确实没有参与犯罪,是可以通过有关途径去找相应法院解除“老赖”限制的。于是将他的信件转给了办案单位。
在办案单位指引下,他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迅速拿到了证明文件,之后持证明文件可以去相应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记录。
整个过程中,算下来我也只打过 4 个电话,前后不到一个小时。
虽然这个事情处理起来很简单,但我从他写过来的信件,以及事后送锦旗这个事情中,不难发现,其实他内心是抱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来诉求这个事情的。
事实上,在收到他的信件后,我第一时间在“企查查”上查询了一下他的信息,发现他名下并不只有这家涉案公司,还有其他几个比较明显是由他实际在控制经营的公司。
也就是说,我有点怀疑他与这个涉案公司和有关涉案人员之间关系,很可能不是简单的骗与被骗关系,搞不好他也参与了其中。
但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这个企业两份判决书后,却没有发现太多异常信息。相关案件确实是由外人操作为主,套用这家公司名义,利用保证金、担保等方式操作,一旦对方保证金入账,合同约定事项便成为废纸。
之后找办案单位了解时才发现,原来他这个公司早已官司缠身,在多地法院都有案件,而具体实施合同诈骗的多名人员,也分别在不同地区落网,这些人也不止借这一家公司名义行骗,还涉及其他企业。
虽然有点怀疑,但从目前来看,他这个“被害人”的身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不过相比真正受骗的那些企业和个人,他这个“受害人”身份也就显得有点“自作自受”的味道。
毕竟,别人以他的名义来挂名搞公司,这事本身就存在风险,也是法律所不提倡的。只是因为这种现象确实无法禁止,法律也睁只眼闭只眼,但出了问题,挂名的人绝大多数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责任。
只不过,这起事件中他恰好遇到了实际经营人员完全是在搞刑事犯罪的罕见情况。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相信他这个“老赖”的帽子,应该是极难摘掉的。
2025-06-17 17:30:00
最近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司法解释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到最近 10 年司法理念转变的影子。
最高法在 2017 年专门制发这个庭审录音录像规定,从原意来说,应该是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开的。
事实上,也就是在这一年,全国各地法院都开始大规模搞庭审直播。
例如,浙江高院庭审网络直播操作规程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均进行网络直播。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进行网络直播。庭审直播结束后,庭审视频留存在庭审网络直播平台,供社会各界查询、检索和观看。
可以说,在庭审直播风风火火的几年里,关于庭审录音录像能不能复制这个话题,几乎是不存在的。
因为那几年,绝大多数庭审录像就在法院网站上就可以查看,当事人直接通过浏览器下载或录屏就可以,几乎没有因为庭审录像能不能复制而产生争议。
然而,随着政策收紧,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当年被视为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又出现一定程度转向。
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庭审不再直播,外界也就很难获取到庭审录像。
但最高法当年制法的这个规定,却很像是在说视频可以复制,冲突由此产生。
详细查看最高院 2017 年的这个规定不难发现,其实这个规定,对复制庭审录音录像是既肯定又否定的,第十条、十一条明显是说要方便当事人获取庭审录像;而第十五、十六条又在限制获取庭审录像。
但当年在宣传这个规定时,却明显是朝着有利于当事人复制庭审录音录像去的。
例如:当时媒体以《最高法规定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以依规复制》为题进行报道。
在最高法官网上,有一篇《以信息技术手段为助力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官方解释,也对这个规定的制定进行说明,提到:
《若干规定》可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从平台和硬件建设入手,通过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保证具有复制权限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复制庭审录音以及誊录庭审录音录像等正当权利的实现,完善庭审录音录像签字确认,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加上庭审直播的普及,导致实践中复制庭审录音录像毫无难度。
结果是,政策转向后,群众普遍不理解,为啥现在法院就不给复制录像了。
2017 年之后的几年,关于“誊录庭审录音录像”这个问题几乎没人研究,毕竟,庭审视频就在最高院的“庭审公开网”摆着,各种社交平台、短视频、长视频平台,无数庭审视频片段,基本都是从上边复制下来,谁都能看到,自然而然就认为这个“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就是“复制庭审录音录像”的意思。
然而,到了近年来,各地法院都纷纷提出“誊录”这词,按照字典解释,是“文字抄录”的意思。当事人未经法院许可,不能复制庭审视频,只能自己到法院去查阅。
这就奇了怪了。
按道理,都 21 世纪过去 20 多年了,各种视频满天飞的时代,明明一个简单的视频复制,怎么还搞出个文字抄录视频出来。
按照这种解释,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大抵只能有三种做法:
实践中,法院通行做法是让当事人自己去看视频,然后用纸记录下来视频中某些片段内容,再核对签名。
仿佛一夜回到封建时代,非得按照字典原意,搞“糊名誊录”那套。
翻看现代汉语大词典,“誊录”几乎只在对科举制度的描述中才会使用到,也就是“糊名誊录”制度。
除此之外,几乎没人会在生活中用到这个词。
我在法律法规库中使用“誊录”进行搜索,发现除了最高法这个规定外,也就文旅部关于考古工作和项目经费使用中会用到“图书资料誊录”。
一个带有浓厚古代色彩的“誊录”词汇,加上一个明显现代化的“庭审录音录像”,竟然能够组合到一起。
不得不说,当初制定这个规定的人,也真是用心良苦。
当然,也可以看作是立法技术高超的体现吧。
一个规定,既可以这样干,也可以那样干,还都能符合规定,确保法律条文本身可以维持长期的稳定性,不用朝令夕改。
很多时候,聪明人的智慧,就都用在这些事情上。
2025-06-14 00:30:00
今年 618 想搞个游戏电脑玩玩,但在电脑选择上却犯了愁,之前在 618买个电脑够折腾 中讲了下情况,最终我还是没买那台机械革命的笔记本电脑,而是选择半成品、半 DIY 模式弄出一台半新半旧的电脑。
因为淘宝上那台机械革命的游戏电脑发货太慢,需要多等三天时间,所以我趁着这个机会,又详细研究了一下各种电脑方案。
特别是在我重新把自己的 ThinkPad P53 进一步优化后,发现原来这个电脑玩 CS2 休闲模式也能提高到平均 170 的帧率,最高去到 240,只是最低帧率有点低,经常掉到五六十。
但在 B 站看了一圈关于机械革命蛟龙 16 Pro 以及 AMD 7845HX + RTX 5060 平台相关 CS2 测试视频后,心里有点打鼓。
发现帧数提升并没有自己想象那么高。
这时我想,如果只是提升不到 1 倍的性能,其实更换新电脑的意义并不大。
在研究 CS2 与电脑配置的过程中,我发现现在 AMD 的 CPU 普遍比 Intel 强出很多,都不用说那些带 X3D 的溢价型号,就连 500-800 元级别的 AMD R5 7500F 和 R7 5700X ,也都能稳定在 300 FPS 以上。
过程中,我重点研究了一下 AMD R5 9600X 和 R7 9700X 两款 CPU,两者差价 500 ,前一个 1300 左右,后一个 1800 左右。
发现两者在 CS2 这款游戏上都有不俗的表现,于是想着基于这两款 CPU 来谋划装机方案。
由于有了之前的教训,了解到目前散件 DIY 与整机装机存在一定价差。
所以我带着大概的意向目标,开始寻找整机装机方案。
不久便在拼多多上发现一款百亿补贴的产品,标价 4200 元。
从整体配置上看,我认为这个装机方案唯一瑕疵是固态硬盘使用的是 QLC 颗粒。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长江存储官网找了下关于内存颗粒的介绍。
这才发现 QLC 和 TLC 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差距,1 TB 的 QLC 耐用等级达到 400TBW, 完全可以满足我的需求。
属性 | Ti600 固态硬盘 | TiPlus7000 固态硬盘 |
---|---|---|
型号 | Ti600 | TiPlus7000 |
闪存类型 | 长江存储QLC原厂颗粒 | 长江存储TLC原厂颗粒 |
存储容量 | 500GB / 1TB / 2TB / 4TB | 500GB / 1TB / 2TB / 4TB |
耐用等级(TBW) | 200TBW / 400TBW / 800TBW / 1600TBW | 300TBW / 600TBW / 1200TBW / 2400TBW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150万小时 | 150万小时 |
质保时间 | 五年质保 | 五年质保 |
为此我还特地查了一下自己目前在用电脑的使用情况。发现我多台使用 5 年以上的电脑总写入量全都没有超过 20TB。400TBW 足够我用上百年了。
最终,我下单了这台主机。
当然,由于我自己此前一台闲置主机电源依旧可用(海韵 GX650 ),所以我没要电源,最终以 3900 元价格成交。
由于 CS2 相对来说并不吃显卡,加上近期刚给两个小孩交完学费,手头有点紧,所以我没有选择时下热门的 Nvidia RTX 5060 和 AMD RX 9060 XT 等显卡,而是在京东买了个二手 RTX 2080 先顶着。
事实证明,RTX 2080 目前阶段已经足够我使用了。
在 5V5 官方匹配竞技模式下,平均帧率能达到 500+ ,最高去到 700左右,剧烈战斗时偶尔降到 200 以下。
总之比之前 P53 是有显著改善。
目前我还没研究清楚 AMD 的 PBO 设置,采用的还是预设 BIOS 。
中途偶尔测试一次定频 5.5 GHz,发现在 16V16 休闲模式下,最低帧率有所提高,大概到 220 帧的样子。而此前 P53 玩 16V16 最大帧率都很难超过 100 帧。可以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另外我还安装了一下堡垒之夜 Fortnite 玩了几个小时,4K 推荐高画质情况下,锁 120 帧,非常稳定。后来我调到 240 帧,发现大致在 150 帧左右波动。玩起来是没有性能焦虑的。
其他游戏的话,我这几年只玩过守望先锋,但 Steam 下载后,发现要香港手机号才能玩,比较折腾就没试了。
总之,目前这台电脑我还是非常满意的,后期如果有机会再换个新显卡试试,相信会有更好的体验吧。
2025-06-05 17:00:00
一年一度 618 ,本来想趁着这次升级一下电脑配置,结果发现没得升级空间,只能换新。而新装电脑又遇上怪事,折腾一天,到现在还没个定数。
我当年买 P53 时压根没想过还有这种情况,因为历来 Thinkpad P 系列就可以换显卡,结果这次想换时,才发现这玩意显卡是焊死在主板上的,不是原来的 MXM 接口。
这下就蒙圈了,原本买 P53 时想着是先搞个凑合能用的 T2000 显卡,后续有需要再换 RTX 5000,结果这条路一下就断了。
很多年没有自己组装电脑了,研究了一天当下电脑配置,然后着手选购。
本来我想法是搞个 5000 块左右,能将 CS2 帧率从目前 P53 上的 130 左右提高到 300 就行,按这方向,于是选了 AMD 9600x + AMD 7650GRE 方案。
但是一轮选下来,发现 5000 完全不够用,差不多去到 6400 。
电脑配置单
并且,其实我对这个配置还很不满意,已经很大程度压减性能。事实上,我更开始选的是 AMD 9700X + GTX 4060 方案,总价还得再高出 2000 左右。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当我直接搜第三方组装机时,发现人家那价格真是超离谱。
比如京东上微星和攀升那些基础型号,什么 i5-13490F + 5060 主机卖到 3900,9600x + 7650GRE 卖到 4700。
究其原因,就是这些主机都带了国家补贴,在原价基础上打八折。
这样下来,自己 DIY 的性价比荡然无存。
既然 DIY 不行,那我老实选整机国补行了吧。
结果又是个大坑。
在京东找游戏本,发现机械革命蛟龙 16Pro 2025 (R9-7845HX 16G 512G RTX5060 180Hz 2.5K) 原价 6400 ,国补后价格才 5199 。
这游戏本性能,不说别的,起码在纸面数据上已经比我自己 DIY 个 9600x + 7650GRE 强很多,居然整机价格还便宜 1000 多。
于是准备冲动下单。
然后发现,这国补资格,怎么死活用不了。 我想着今年先前也没用过这个啊。
一问客服,人家回复说广东国补 6月1日 后就停了。
这才去查下新闻,发现好像也是这么回事。
问题是,几乎所有电脑都标着国补价格在那,我要花 6400 买这玩意的话,会不会显得自己完全是个冤大头。
后来我不死心又看了下淘宝那边,发现淘宝有个国补优选专区,只需要将原来绑定京东的国补资格取消,重新绑定到淘宝就能下单。
但淘宝这边这款电脑是预售,说是 3 天内发货,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成。
先等着吧。
实在不发货就算了,因为我发现下单的这个 AMD 7845HX CPU 似乎也有点小问题,虽然纸面评测数据很高,但实际游戏性能可能会受 CCD 架构影响,只开 6 个核心玩游戏时,搞不好比默认 12 核模式更快,心理上总有点膈应。
刚好今天有个亲戚发个链接过来让砍一刀,然后顺便查了下拼多多同款笔记本电脑价格。
好家伙,拼多多百亿补贴后直接就是 5299 块。只比京东这边国补后贵 100 块。
原来都是骗补贴的套路。
Orz.
2025-05-27 15:00:00
最近抽空参加了佛大法学院 22 周年活动,由于之前曾参与 20 周年活动筹备工作,但当年因为活动时间与学校校庆活动重叠,最终没有单独举办。这次相当于是弥补之前没有单独举办活动的遗憾吧。
佛大法学院最早可以溯源到 1960 年佛山师范学院(后改名佛山师专)创办的“政史科”,但在动荡时期,学校一度停办。1982 年复办佛山师专后,于 1983 年正式设置“政史系”。到 1986 年,佛山师专并入佛山大学,之后于 2003 年,“政史系”改名为“政法系”,学院正式命名“政法学院”,并首设法学专业。到 2005 年,佛山教育学院的政史系也并了进来。
目前佛大法学院以 2003 年作为学院办学起点,我想核心原因还是在于对法学专业的传承吧,只有两个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在校生规模大约 550 人。
之前政史系的思想政治教育、历史等专业都已经在发展过程中消失了,后边政法系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也已停办。
这次活动是在江湾老校区举办,主要是目前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回到了老校区,而新校区大部分安排的都是理工科专业。
我带了女儿过去打卡,参加了校园 3KM 徒步活动以及一些小游戏。
但可惜的是,我们这一届校友似乎只有一两人参加了活动,过程中除了见到学校教师和个别两年前一同参与筹备活动的校友外,其他一个熟人都没见到。从外表上看,大部分人要么是比较早期入学的老校友,或者最近两三年毕业的新校友,中间基本是个断层状态。
由于当天下午女儿急着回学校参加舞蹈排练,所以我并没有参加这次院庆室内活动。但从群里看到学院老师发的照片,也大致了解整个活动情况。
出席活动的教师和校友我倒基本都认识。即便这几年学院为了提升办学层级,引入新的管理团队,但我也都在不同场合结识过。
主要还是佛山这个地方太小,就这么一所完整的公办本科大学,包括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和青年骨干教师在内,大家经常都会参加佛山市内各种会议、活动,一来二去也就混了个脸熟。
特别是这次邀请参加活动的两位老领导,都曾从校园跳出去党政机关。一位曾担任佛山中院副院长,后来去另一所高校任职,另一位也长期从事政法工作,都在不同工作场合认识。可以说,佛大法学院在本地确实还是有比较不错的发展机会,起码人脉这块是有不少空间可以发掘的。
前一天上午,我带两个小孩参加了一个小众活动,参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这个保护中心的位置有点偏,在高明区明城镇的云勇森林公园附近。
我记得自己以前去过这个森林公园,可是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个场所在那里。回想一下,好像是因为路边没有指示牌的缘故,只有查导航地图才能找到。(重新看了下地图,发现其实森林公园跟这个救护中心不是同一个入口)
可能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吧,毕竟整个场所密布监控,如果不是参加活动,平时应该不对外开放。
这个救护中心里边有很多个区域,有的是爬行动物,有的哺乳动物,有的鸟类,感觉跟野生动物园挺像的。但规模和种类上肯定比不上动物园。
由于我对野生动物实在没啥研究,过程中主要带小孩听现场介绍,但也是听的云里雾里。
这次活动主要是知晓了还有这么个地方,像动物医院一般,不仅配备了实验室、冷库、隔离室、手术室,还有麻醉机、CT 机、X 光机、显微镜等专业救护设备。
我想,这一切,应该主要还是为了体现人性的光辉吧。
感觉这个救护中心可以和佛大开展很多合作,毕竟后者的动物医学、畜牧类专业一直是学校的优势专业,近期动物医学方面还在 Science 发表了 Evolving H5N1 receptor specificity 论文,可以说是创造学校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