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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若博客。89年,湖南人,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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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的蛮,不是“霸蛮”

2025-12-05 12:50:00

前几天晚上,小孩不肯做周末作业,还提出质疑,称老师说“该学习的时候好好学习、该玩的时候好好玩”,但他周末放假都还没玩够,为什么要写作业?我也是拿着头疼,本想脱口而出“读书要发点狠”,但想想这还是个7岁的小学生,好像没必要用上这种话。随即引用自己经历,说自己小时候是在连灯泡都经常无法亮起的情况下,点个长竹条照明写作业,“绊蛮”才能写完。

也就是这段对话,让我这几天持续在思考,小时候印象中父母和老师们说的那些激励我们读书的话,似乎现在都有些不合时宜,逐渐消失,到底是什么问题。

家庭用词

我父亲以前经常跟我说“读书要‘恨神’,要‘磨恨’,要‘舍得死’”。

我还特地到网上查了下这三个词,其中第一个“恨神”基本查不到有用信息。但这的确是一个在我家乡高频使用的词汇,做事要“恨神”,读书要“恨神”,跟努力刻苦基本是同义词。但我也不确定我们所说的“恨神”到底是不是指的这两个字,毕竟“神”字在我们当地发音相似的还有“熊、绳、刑”等字。

第二个“磨恨”我没查到太有用的信息,只在一篇评价《神雕侠侣》中李莫愁这个角色的文章中,作者用“十年磨恨,化身魔头”来形容,与我们所说的“磨恨”可以说是非常贴切,应该就是这个词。

第三个“舍得死”倒是常用,也就是字面意思,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把书读好。

总体来看,就个人家庭而言,我们当地用词都比较“极致”,像“恨”“死”这种较为庸俗化的表达,也凸显出乡土社会“蛮”的一面。

学校用词

在我接受中小学教育的阶段,老师也会经常用“恨神”来鞭策我们学习,“磨恨”“舍得死”则相对较少,可能也就是在办公室对个别同学“训话”时才会用到,毕竟这两个词的语气更重一些。

与家庭存在较大区别的是,学校老师非常喜欢用“发狠”“绊蛮”这种词,动不动就催学生读书要“发狠”,在遇到比较难的知识时,经常会提示学生要“绊点蛮”才能学好。

不难发现,“发狠”确实是个现代汉语中较常使用的词,也就是下决心发个狠劲的意思。

但“绊蛮”这个词,可能就比较少见,毕竟这是我们当地最朴素的表达。我也简单查了下,发现这个词其实在湖南多地都适用,与最近一二十年媒体广泛使用的“霸蛮”有很大区别。

回溯历史

由于我家地处湘中,名人辈出。我家附近几公里范围内有像蜀国丞相蒋琬(有争议)、晚清名臣曾国藩、党的早期重要领导人蔡和森、革命烈士秋瑾等著名古代和近现代风云人物。

其中,像曾国藩、蔡和森的文字记录留存数量就很丰富,因此我也以考究的心态,去他们的作品中寻找答案。

其实也不用费很大功夫,因为我读的中学校名中就有“曾国藩”三个字,校内每个同学多多少少都背过曾国藩家书中的一些内容,像“盖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能以一得自足,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这种话,更是全校学生必背知识,毕竟这里边的关键词都早已写在校训里边。而像《曾国藩家书》《曾国藩传》这类书籍,不仅家中有全套,电子版也是不可能落下的。

曾国藩眼中的“蛮”

我简单统计了一下,在我手上的曾国藩家书和曾国藩日记中,“蛮”这个字共计出现了15次。

曾国藩用“蛮”统计
曾国藩用“蛮”统计

图中可以看到,这些“蛮”字绝大多数都是“负面”意思。其中最典型的是曾国藩写给儿子曾纪泽的书信中,提到读书断不能蛮读蛮记蛮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死读书”。

纪泽儿读书记性不好,悟性较佳。若令其句句读熟,或责其不可再生,则愈读愈蠢,将来仍不能读完经书也。请子植弟将泽儿未读之经,每日点五六百字教一遍,解一遍。令其读十遍而已,不必能背诵也,不必常温习也。待其草草点完之后,将来看经解,亦可求熟。若蛮读蛮记蛮温,断不能久熟,徒耗日工而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曾国藩在写给曾国荃的家书中,对其六弟曾国华的面相提出了一个非常具体的批评:“面色间有蛮很之象,最易凌人。”

温弟性格略与我相似,而发言尤为尖刻。凡傲之凌物,不必定以言语加人,有以神气凌之者矣,有以面色凌之者矣。温弟之神气稍有英发之姿,面色间有蛮很之象,最易凌人。凡中心不可有所恃,心有所恃则达于面貌。

毫无疑问,在曾国藩眼里,面色“蛮很”就是一个需要非常警惕和修正的性格缺陷,因为它能直接反映出一个人的内心想法。

更加需要关注的是,虽然曾国藩文字中从未写过类似“霸蛮”这种词,但这句批评曾国华的话其实相当于无形中把“霸蛮”这两个字的意思完整表达了出来,并坚决进行了否定。其中,“最易凌人”显然与“霸”为同一含义。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我只要遇到人说湖南人喜欢“霸蛮”,就忍不住拿出家乡的读音来解释的原因。

毕竟,哪怕是“绊蛮”这种词,在我们乡下也是负面的词语,只有自家人、自己人内部才敢这么说,真要说别人“绊蛮”,毫无疑问就是在给予负面评价,至于“霸蛮”,那就是更深层次的负面评价。

蔡和森眼中的“蛮”

我手上有一本80年代出版的《蔡和森文集》,一开始没找到电子版,只能简单大致翻读了一下。书中大量都是“野蛮时代、野蛮国家、野蛮人、野蛮势力”这种用词。

后来在朋友提醒下,在网上找了个 PDF 版本,使用 OCR 文字识别后,搜索发现。整本书中有 98 个“蛮”字。其中 97 处都是表达“野蛮”的意思。

蔡和森大量使用“野蛮”二字,对当时落后的社会制度和第一次世界大战进行批判,笔下的“野蛮”从个人修养层面,提升到了对社会形态和历史阶段的批判。这方面与《毛选》中的情况一模一样。

唯独有一个例外。蔡和森刚抵达巴黎时,在法语学习过程中,自述通过查字典“蛮看”报纸杂志,“猛看猛译”翻译出了一大批当时国内急需的著作。

1920年2月2日蔡和森抵达法国巴黎,刻苦学习法文,攻读马列著作。“日惟手字典一册,报纸两页以为常”,以“蛮看”报章杂志为事。在四、五个月时间内,收集了大量关于马克思主义和各国革命运动的小册子,择其重要急需者“猛看猛译”,翻译了《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共产主义中的左派幼稚病》等著作,研究各派社会主义和俄国革命的实际情况。

这个“蛮看”与曾国藩家书中的“蛮读蛮记”虽然不是一个意思,但也只隔了一层窗户纸。

曾国藩用“蛮读蛮记”批评子女学习方法低效、徒耗光阴,而蔡和森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把“蛮”看当成救命稻草,面对一门从未接触过的陌生语言和浩如烟海的思想理论,唯有以这种不计效率、“猛看猛译”的“蛮劲”,才能把大量新著作、新思想硬生生啃下来、翻译出来,寄回国,帮助革命。

从曾国藩到蔡和森,“蛮”字从责备子女读书“蠢”到自己跟自己死磕,其实也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

对外人说“蛮”,那是骂人,对自己说“要绊点蛮”,那才是鞭策和激励。

如何看待“霸蛮”这个词

前边提到,“绊蛮”这个词,在湖南多数地方确实也都在用,写成“巴蛮”“扮蛮”“拌蛮”的都有,但我更倾向于把它写成“绊蛮”,主要就是因为“巴、拌”在我们当地发音与“绊”完全不一样,而“扮”和“绊”也有稍许区别,“扮”的发音稍微轻一点。

不过此前一些方言研究也喜欢用“扮”这个字,比如“扮禾”,收割稻谷。但毫无疑问“扮禾”这种搭配在文字原意上也是说不通的,可能“绊禾”更加贴近,毕竟要把“禾”给“绊倒”再“绊成一捆捆”。

更为重要的是,我之所以喜欢用“绊蛮”这个词,本质就在于“绊”字所蕴含的“束缚 > 受阻 > 挣脱”的动态过程,恰恰为这种“绊蛮”精神提供了最精准的脚注。

它既指向曾国藩所警惕的,自身迂腐或傲气所“羁绊”的内在困局,同时也呼应着蔡和森为“绊”倒知识屏障与时代牢笼所付诸的“蛮看”实践。

追根溯源,湖南这片土地,本身在中国历史上本来就长期处于一个巨大的、历史的“绊”局之中,晚清以前近乎“岌岌无名”。

直到 1840 以后,魏源、曾国藩、左宗棠这些人登上历史舞台,才实现重大转折。

这种无名,倒也不是因为贫瘠,实在是被重重天险所“绊”,北边长江,南边五岭,西接黔川险塞,构成了一种封闭自足又渴望突破的生存状态。

也就是这种地理上的“绊”,塑造了湖南独特的文化氛围,也预设了任何想走出去、闯出来的个体,都必须首先克服曾国藩笔下那些“路极蛮”的困难。

不过,“绊蛮”显然与“霸蛮”不同。“霸蛮”二字,可能源自周立波《山乡巨变》等作品的记音错误,将听到的“ba蛮”写成“霸蛮”,后逐渐被网络传播固化为,导致语义转向霸道蛮横。

但毫无疑问,霸道、蛮横绝不是湖南这片土地上所珍视和传承的本意。

我所追溯的“绊蛮”,其精神底色恰与此相反。

它如同“绊禾”那个躬身向下的动作,核心是与沉重生活的反复较量,是在长久的困顿中,憋足一口气、从内部生发出的那股不得不为的韧性。

这种生发于泥土与命运的“绊蛮”,是一种生存的韧性,而非姿态的霸道。

但十分遗憾的是,这种沉重的内里,正被网络上无数轻飘的“霸”字所消解和遗忘。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争议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2025-12-05 07:35:00

最近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封存拘留记录”条款,被突然推上舆论风口浪尖,讨论的矛头也迅速聚焦到“吸毒人员管理”上。

我这段时间写了多篇文章,也多次提到,这个事情发生后,法律界很少发出声音,包括深处舆论漩涡之中的立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也都一直保持缄默。实际上也是在暗示读者,这种不寻常的事情背后显然有着不寻常的逻辑。

1. 时间点太巧了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在6月就已经通过,半年多社会讨论几乎为零。

但偏偏在临近 1 月 1 日实施的前一个月,一条普通视频下面南通文旅的6个字评论,瞬间引爆舆论。

同一时间一批地方文旅账号跟进,很显然,这很不寻常。

但凡有点敏感性的人都知道,一个写进全会报告的制度,一部履行完签发程序并颁布的法律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环境中意味着什么。

这显然不是一个算法偶然推送能解释得通的。

2. 改革的前提条件

按照2024年全国毒情形势报告,全国吸毒人员数量近年来持续下降,官方统计为74.7万人,而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达到428.6万人。

相比2014年首次发布的全国毒情形势报告,当时全国已发现的吸毒人员295.5万名,同时直接估算全国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可以说,目前掌握的数字应该是相对更科学。毕竟,受制于技术手段,如果估算的1400万人里边,有大量长期未复吸的,实际上再把他们揪出来的难度很大,也没有什么意义。

毕竟,像建国前“抽鸦片”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都不少,特别是国民党政府内公职人员抽大烟、军队抽大烟都是普遍现象,这些人如果现在还活着,搞不好已经70多年没碰过毒品了。

但新中国建立后,一直对毒品保持高压态势,只是在改开后,边境管控难度大,境外流入量显著增加,才出现毒品上升问题。

经过数十年治理,如今毒情形势可以说有了很大好转。比如在册吸毒人员最近这些年一直保持 20% 左右下降幅度。

另外就是吸食主流毒品鸦片、冰毒人数大幅下降,比如,2022年下降25.2%、25.8%,2023年下降26.7%、22.6%,2024年下降28%、23.3%,这些年一直在断崖式降低,实际上也是我国在源头打击制毒贩毒方面的巨大成效。实践中增长比较多的主要是滥用美托咪酯、复方曲马多、右美沙芬等麻精药品。

这点,在强戒所的感受非常明显:很多地方床位利用率较低,一些场所人员不足一半。与此同时,戒毒所民警被抽调去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闻也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带编制直接批量转到地方的。

这意味着两点,行政强制戒毒作为“主渠道”的时代,实际上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现有戒毒执行体系的“成本与效益比”也已经显著下降。

在这样的背景下,寻求一个新的治理模式,也未尝不可。

3. 面临的现实困难

当前的吸毒人员管理模式,核心就是《禁毒法》中规定的动态管控,这种管控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说是伴随吸毒人员终身的,但很显然如果一个人一二十年都没有吸毒的话,这种措施一直做下去的意义也很难评价。

这么多年累积下来,这种需要持续管控的人数规模已经增加到了430多万人,包括定期尿检、毛发检测、定期走访、社区报告等一系列措施,多数时候都“十防九空”,虽然也是好事,总比真查出来有问题好。

但客观上看,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逐渐成为一种结构性负担。而且对于促进长期未复吸的人员回归正常生活也有些掣肘,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也很大。

当然,这些措施,在早年吸毒形势严峻时确实非常有必要,毕竟那时候无论是防范能力、防范水平还是技术设备支撑,都与当下不可同日而语。

只是到了如今,在人数越滚越多、风险不断降低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长期维持高强度管理,可能也是一个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4. 网络舆情为改革奠定了群众基础

这次舆论中,很多人认为“封存拘留记录”是在“放松吸毒处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这也使得短时间内“禁毒”问题成为全网热点,老百姓一边倒的支持加强控毒措施。

这种舆论导向,很明显对优化制度供给,尽快推出新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当拘留记录被封存后,现有管理体系从“公安机关负责所有吸毒史人员终身管理”中自然退出,公共治理结构自然会推向下一阶段。

这其中可能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入刑”。

不管是舆论关注“为什么吸毒人员只是行政拘留”,还是翻出治安管理处罚85条关心“为什么教唆强迫他人吸毒只需要行政拘留”(这其实都是刑法学一年级最基础知识),都在把这个争论的焦点逐步转移到形成“入刑”的共识。

这种舆论的情绪反弹,也让整个改革“不可能悄悄推进”,而必须在民间广泛讨论的前提下,顺势进入接下来即将到来的立法议程,并很有可能成为下一次立法活动中最受关注的议题,被进一步公开讨论、公开辩论,这本身是更健康、更透明的路径。

5. 立法机关成为这次改革的中心

在这次舆情事件中,很多网民关注“把未成年人封存改成全体封存”这一问题,这实际上也是在把公共注意力转向立法程序的具体事项上。

以往大家对立法程序的关注都没那么深入,对过程中那些“征求意见稿”“审议稿”“表决稿”之间的关系看着很费解,但毫无疑问,群众最关心的依然是立法程序是否公开和透明。

事实上,由于我国立法机关从来就没有什么“暗箱操作”,所以这个问题其实也是非常好回应的。

只是这种回应,可能需要一个特别的契机。而农历年后即将召开的“两会”,很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节点。

立法机关对这类问题回应得越充分,讨论的更深入,立法的公信力就越强。

于是一个看似混乱的舆论场,最后可能的结果是:回应群众关切 > 修法确定新的制度 > 树立立法权威 > 建立长期规则。

这种结果,其实是理性的。

6. 改革最终是朝着法治化道路演进

去年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时候,大家都在私下猜测是不是法院的执行局会独立出来或划给司法部。但现在看来,这个猜测方向可能不一定准确。

我在去年时也提出过自己的看法,猜测执行局划归司法部其实也未尝不可,这样可以实现公检法司之间对侦查、检察、审判、执行权的科学划分,不再有两种以上权力混合在一个单位的情况。

但在这次治安法事件后,我改变了看法。认为很有可能是自己原来把方向搞错了。

三中全会中这句话,并不一定就直接说的是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分离,也有可能说的是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强制戒毒机构”在法律上本身不属于司法程序末端的“执行权”的问题。

之前,由于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导致整个处罚教育管控工作实际上都脱离在司法程序之外,实际上也是执法司法权力配置中为数不多的遗留问题。

从现实趋势看,也就是说,我个人猜测最终方向大概率会是:

  • 公安逐渐退出吸毒人员日常管理
  • 强戒所从行政强制体系向司法执行体系转变
  • 社区戒毒逐步司法行政化,走向“社区矫治”
  • 吸毒行为的后续处理统一纳入“执行体制”
  • 公安专注于打击贩毒、制毒等上游重罪

7. 入刑不是“甩包袱”

本来“入刑”这个事,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很大争议。

主要也就是是长期以来我国为了保持对吸毒行为的高压、高效打击,只需要由公安一家实时简易的行政程序即可处理,无需诉讼,没有辩护,也没有什么申诉空间。加上公安机关持续的社会面动态管控措施,实践效果也很好,出来后复吸率全球最低。

但入罪的话就有点区别,最主要就是服刑后一旦“刑释”即相当于惩处完毕,也就无所谓后续管控措施。即便有“安置帮教”这种工作,实际也没约束力。另外一个现实问题是,社矫、刑释目前主要都是由乡镇司法所来实施,相比公安机关来实施,大家可能会觉得力度不足。

当然,如果最终真的“入刑”,服刑后真的由公安机关动态管控改为司法行政机关“帮教”,也不能简单看作是“甩包袱”,这本身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路径。

很大可能在这次改革过程中,闲置的强制戒毒警力资源、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前几年刚成立的社会工作部,以及现在各地都在风风火火建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都有可能参与到后续吸毒人员的社会面管控上来。这实际上可以建立一套更加适应现代需要的工作责任体系。

尤其是在考虑到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完善国家执行体制”之后,强戒所、社区戒毒、社区矫正、拘役、管制等原本分散的执行体系,更需要一个统一的、可持续的管理框架。

“入刑”恰好是一个可以自然接轨的入口。

制度演进与法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之前我连续写了几篇文章都是在就事论事,但很遗憾,受到近期网络上大量“先入为主”观念影响,读者并不接受这种方式。

按照我个人观点,这场表面上的舆论风波,指向的并不是对吸毒人员的简单“宽容”或“收紧”,而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在法治化道路上的又一次深刻且必然的自我演进。

从结构上看,这场改革,是将一个在历史特殊时期形成的、承载了巨大人力物力消耗的行政性“终身管控”体系,逐渐引向更高效、更可持续、更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司法化执行体系。

而这次舆情事件,为接下来的改革完成了必要的动员和准备:

一是为旧体制的优雅退场完成了“民意铺垫”: 通过引发公众对“放松管控”的担忧,倒逼立法和执法机构必须在更高层面对涉毒治理模式进行升级,形成了民间推动改革的动力。

二是成功锚定改革的核心议题:“入刑”。 无论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质疑,还是对《禁毒法》执行的困惑,都将焦点汇聚到刑法层面的惩戒力度,为后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强大的公共共识基础。

三是推动立法机构走向前台,提升法治公信力。 这次立法机构被舆论推到台前,后续必然要公开、透明地解释立法逻辑、回应程序质疑,这本身就是对立法权力的一次“公开检阅”,其结果必然是更健全、更透明的立法过程。

因此,与其说这是一次“舆情危机”,不如说这是一次“治理转型期”的制度自激反应。它借助民间情绪能量,顺水推舟地完成了体制内的结构性优化。

最终的落点,不是对某个群体的惩罚加码,而是用更精细的法律工具,以更可持续的社会成本,去实现更公平、更权威的治理目标。而所有的参与者,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成了推动这辆改革马车向前行驶的一份力量。

当然,以上内容都是纯粹本人瞎猜。事实上,从务实角度而言,我并不是很赞同“入刑”,但如果真的被猜中,那也乐见其成。

关于学校禁止手机的一点思考

2025-12-03 12:50:00

今早,老T像往常一样打开RSS阅读器,连续刷到 3 篇关于中小学校手机禁令的新闻。但源头却分别指向不同国家,一个来自美国、一个来自法国、一个来自新加坡。这就奇了怪了,怎么突然间一下子仿佛大家都开始在学校禁用手机。

其他国家都在搞啥

首先来看看美国这个,这个RSS源来自 HN 首页,一个纯 IT 技术论坛,突然开始讨论起学校禁用手机问题。

HN
HN

文章提到,在佛罗里达的一个大城市学区,从2023年开始推行全天手机禁令,与全国禁令只禁止带手机进课堂不同,这个学区不是只禁课堂,而是整个学校时间手机得关机放书包里。

结果呢,根据他们经济研究局(NBER)的一份报告,实施两年后,学生成绩确实有所提升,这个学区的平均考试成绩在全州排名集体上涨 1.1%,特别是男生涨了1.4%,高中生涨了1.3%。

数据显示,学校手机使用量降了三分之二,旷课也少了,专注力上去了。

翻译自NBER
翻译自NBER

不过,这条路走得并不容易,美国教育体系本来就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资源分配不均和社会分层问题。

老T看到具体内容时都一阵无语。文章说,这个禁令刚一推出,学校纪律问题就明显增多,第一年停课率就升了25%,全年都保持高位,特别是黑人男生,在手机使用率高的学校,校内停课率甚至升了30%。

只能说这的确很美利坚,“你学校要禁手机可以,我不去上学不就行了”。

这政策执行第一年,学生成绩也没啥变化,直到第二年纪律情况稳定下来,成绩才开始见效。

虽然执行过程挺搞笑,但也让老T觉得,任何改革都需要时间适应。

不是说美国就完美无缺,但这种通过数据追踪的做法,还是有可借鉴的地方,能帮我们避开一些坑。

其次就是法国和新加坡。

法国方面,马克龙宣布,从下一个学年(2026-2027)开始,将手机禁令扩展到高中。目前,法国已经在初中实施了手机禁令,要求11到15岁的学生把手机关机锁在柜子里或专用袋中。现在,决定进一步推广到高中,目的是减少校园暴力、改善青少年心理健康,并针对青少年孤独感问题。

不过,法国教育系统也有自己的复杂性,比如长期以来学校和家长的意见分歧,但这个举措显示出对学生诉求的重视。

参考法国经验,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思路,怎么在推行禁令时平衡各方关切。

新加坡那边也刚出新规,新加坡教育部11月30日发布的指导原则,从2026年1月起,中学生在校期间全面禁止使用智能手机和智能手表,包括课间、午休和课外活动。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少社会治理经验都学过新加坡,比如社区管理、环境卫生啥的。

这次手机禁令也挺有新加坡一贯风格,措施严格、注重长远效果,基本等同于手机禁止进校园。

老T觉得,这些国外的做法,虽然背景不同,但核心问题都一样:手机对孩子们的干扰太大,得管管。

国内的政策动向

说回国内,老T查了下,今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发了个《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第四点专门提到要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要求学校“规范管理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同时还鼓励学生和家长共同开展“息屏行动”,减少对网络过度依赖。

这听起来挺务实的,讲“禁止手机入课堂”归入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工作,从源头抓起,避免孩子们被算法推送的那些“贩卖焦虑”内容影响。

不过,仔细看,这政策只是禁止带入课堂,但没说禁止带入学校。也就是说,课间、午休、宿舍啥的,可能还是能用。

这也不由得让我想起来之前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一些搞笑视频,学校教务处主任和学生玩“躲猫猫”游戏,展示如何在学生宿舍各个“死角”查手机。

我看了下自己两个小孩所在学校管理方式。他们是很早就一律禁止手机进入学校,如果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在公共电话或者找班主任借用手机联系。

由此可见,国内这种管理方式,看来也是“因校而异”,具有很大的自主性,严格的学校可能早就超前部署措施了。

一点个人建议

10月份,我到女儿学校参加家长会那次家长会上,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班主任因为情绪上来,哽咽着向我们家长诉说自己的“委屈”。

这个学期才过了一个半月,发现女儿班主任又换了。之前暑假,曾在班级群了解到女儿之前班主任升职,学校从本市另一家靠前的学校引进一名老师担任班主任。结果据说不到一个月时间,那位班主任就辞职了,学校不得不继续让原来的班主任老师继续回来负责。主要原因是班上很多学生有点“欺生”,不服新老师管教,导致短短几个星期时间,班级课堂秩序、学习成绩都出现明显下滑。由于小孩所在学校目前各方面升学和考试成绩都在本区排名第一,为了维持这个来之不易的成绩,导致所有老师都非常辛苦,几乎都是从早上7点辛苦工作到晚上12点。现班主任在跟我们沟通过程中也多次哽咽,对前阶段班级出现的情况非常失落。

那次家长会上,班主任提到一个重点就是学生喜欢玩刷短视频 APP,很容易导致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

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短视频那种“短平快”内容,几十秒钟就能来一次感官刺激,让成年人都“欲罢不能”,更何况小孩。

家长也没法一直守着小孩玩手机,他们到底看了什么东西,健不健康,都是一本“糊涂账”。

我家前几年曾经经历过一次,我女儿当时喜欢在电视上看某弹幕视频 APP,我还特意设置了“儿童模式”,让这个 APP 只能播放儿童视频。

结果没曾想,突然有一天就开始闹情绪了,说爸爸妈妈偏心,只顾弟弟,不疼她了。

一开始我还没在意,直到有一天偶尔看到她在看电视时,才发觉,电视里那些动画,居然是用成年人世界才能理解的“尔虞我诈”在教小孩。

视频
视频

没办法,我也只能打开视频APP播放记录,逐个扫一下,看到底哪些账号在发这些内容,然后逐个“拉黑”。

但讲实话,这种效果并不好,可能在“长视频”平台还能偶尔应付下,毕竟一天观看的数量倒也不多;但在“短视频”平台的话,那个观看数量就根本没法事后再补救了。

播放记录
播放记录

大多数时候,我只能选择机械方法。比如,手机上用密码设置“健康使用时长”,电视的话,直接在路由器后台断掉电视网络。但这只是最粗放的管理模式,单就“内容”层面,只能凭各个视频平台自己的“良心”和“算法”去控制到底哪些可以给小孩看,哪些不能给他们看。

也就好在现在小孩都习惯了独立的 APP 模式,不太需要像以往一样,在浏览器上与小孩“斗智斗勇”。

路由器端浏览历史记录
路由器端浏览历史记录

一不小心又扯远了。回到学校禁用手机这个话题上,作为家长来说,我觉得还是应该更加坚决一些,把禁令扩展到整个学校时间。

一是能让孩子们真正脱离网络一会儿,多点面对面交流;二是减少网络上一些夸张内容的干扰,护好心理健康;三是长远看,能提升专注力和成绩。

另外,从健康角度来说,过多屏时还可能影响视力和睡眠质量。参考一些研究,青少年每天屏时超过两小时,就容易出现近视加深或入睡困难的问题。学校禁手机,也能间接鼓励孩子们多运动、多阅读,培养更全面的兴趣爱好。

当然,推行时得考虑实际,学校需要提供紧急联系方式,比如固定电话或智能手环(不带上网功能),家长多配合,形成共识,别让孩子觉得不公平。

社会层面,平台也该多优化算法,少推低质内容。总的来说,这不是为了管而管,而是帮孩子们养成自律,长大后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

教育本就是点滴积累,慢工出细活,与手机时代高速迭代的内容属于格格不入的两种逻辑。

教育本就是点滴积累,慢工出细活,与手机时代高速迭代的内容属于格格不入的两种逻辑。

也无需担心孩子不玩手机就跟不上时代,实际上我们回头看看,当年苦学的C语言甚至更古早的机器语言,至今仍在使用的又有多少?

技术洪流奔腾向前,旧工具终会淡出视野。但万变不离其宗,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始终至关重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扎实掌握学校传授的核心知识与能力,才是孩子们未来理解新事物、适应社会进步最坚实的底气。

也希望这些政策能落地,让更多孩子健康成长。

治安记录封存为何必要?不知情远比知情好!

2025-12-02 08:00:00

近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关于‘治安拘留记录可封存’的条款,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老T在某问答网站上的回答也收到数百条评论,其中很多网友提出疑问:记录封存后,我们的安全感如何保障?

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面对汹汹舆情,法律圈却出奇地安静。 除了零星专家发声,多数法律人选择了沉默。这沉默背后,藏着什么更复杂的现实?

其实这个事情的底层逻辑很简单。就是中国绝不能走西方社会治理的老路,搞犯罪地图,搞贫富隔离,搞贫民窟让犯罪人群自生自灭那种模式。根源就是毛思想中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但长期以来,这层“窗户纸”,官方从来不愿捅破,“只做不说”就是最稳妥的。在这种前提下,各种官方学者、专家下场,也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东一个特殊案例、西一个谆谆教诲,意图淡化这些问题,但老百姓如今哪里还肯信?于是就有了这一波大的舆论反弹。

我觉得,与其藏着掖之,不妨再把这个问题说得更直白一点

一、他们,就在我们身边

先抛开情绪,看看几组扎心的数字:

  • 全国现在册吸毒人员:74.7万。
  • 曾经有过吸毒记录的:428.6万。
  • 光这两项,就超过500万人!
  • 相当于,每300个中国人里,就有1个。

截至2024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74.7万名,同比下降16.7%,占中国人口总数的5.4‱,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428.6万名,同比上升5.1%。 —— 《2024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

这还只是“涉毒”这一项。再看看社会治理中真正关注的其他庞大群体: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
  • 刑满释放人员:保守估计2000万(2008年后每年新增过百万)。
  • 加上社区矫正人员、特殊未成年人等…
  • 全国各类重点人员总数,逼近4200万,占人口3%!

3% 是什么概念?

放进你的日常生活:

  • 一栋住满300人的高层住宅楼?里面可能有9个。
  • 一个500人的公司?可能有15个。
  • 孩子小学1000个学生,背后的2000位家长?按比例估算,接近60人。

这些人,不是活在新闻里,他们就真实地生活在你我身边,可能是邻居、同事,或是孩子同学的家长。 我们一直和他们共存着。

二、知道好,还是不知道好?

现在,请认真想想:

如果公开这些记录真的必不可少,让你更有“安全感”,那你愿意和家人,尤其是老人孩子先讨论清楚吗:到底“知道”好,还是“不知道”好?

想象这个每天发生的场景:

电梯门开了,你走进去,里面站着一个人。

  • 情况A:不知道他的任何过往,他也不知道你知道什么。气氛平常,你俩各自看手机或楼层灯,相安无事到站。
  • 情况B:清楚知道他有过吸毒记录(或其他“污点”),他也心知肚明你知道。空气瞬间凝固,紧张、防备、甚至恐惧在狭小空间弥漫。你会不会下意识绷紧神经?他会不会感受到你的警惕?
  • 情况C: 你通过某种渠道知道他有过吸毒记录(或其他“污点”),但他并不知道你知道他的信息,但因为你跟自己家人说了这回事,结果家里小孩、老人在电梯里碰到他时无疑说了句“离那个吸毒的远点”,有没有可能正是这一句看起来并非不恰当的话,就瞬间把对方“点燃”导致家人受到致命威胁

哪一种情况,让你觉得更放松?哪一种情况,更容易因为一个无意的眼神或动作,擦枪走火?

我们过去能相对平静地生活,并不是因为我们认出了身边每一个“有记录的人”。 恰恰相反,很多时候是因为有一层朦胧的面纱在发挥“缓冲”作用…

三、社会安宁的“安全气囊”

维系一个14亿人的大国稳定,光靠“铁拳铁窗”远远不够。

恰恰是那一点点“不知道”的空间,那层朦胧的信息面纱,在无声中化解了无数潜在的敌意和冲突。

这信息不对称,像一道缓冲带,极大减少了普通人之间因标签而产生的直接对抗。

这种“不知道”,不是冷漠,而是一种社会运行的智慧。

  • 它给了曾经犯错、付出代价的人,一个重新开始、融入社会的机会。 避免一次失足就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 它也让普通人,不必天天活在“身边谁是坏人”的巨大焦虑里。 能更轻松地出门、上班、接送孩子。

四、安全感靠谁?相信专业的“防护网”

认清一个现实很重要: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不能靠自己当“侦探”去识别所有潜在风险。

真正的保护,来自国家构建的专业系统:

  • 📡 公安机关的动态管控: 对重点人员,警方有专业的分级管理和预警机制。
  • 🚫 特定行业的严格准入: 比如当老师、考公务员、参军、接触孩子的行业,法律明确规定了必须查什么(如性侵史),这些审查依然有效。
  • 🏘 社区的矫正与帮扶: 对部分人群进行监督和帮助。
  • 👀 全社会的监督举报渠道: 发现现行违法或危险,随时可以报警。

你在电梯里感到安全,不是因为看穿了身边人的历史,而是你相信:真出事了,有专业的系统会迅速反应。 这正是法治社会精细化管理、追求社会和谐最大公约数的体现。

把风险判断交给专业系统,把安心生活留给自己。 这是更实际、更可持续的安全之道。

五、复杂世界,需要一点“不知道”的勇气

我们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总被催促着“要知道更多”。

但有时候,过度的“知道”,带来的不是安全,而是焦虑和偏见。

适度的“不知道”,恰恰是对自己内心的保护:

  • 它让我们能用平常心对待身边的人。
  • 它给愿意改过的人留一条生路。
  • 它为社会留出自愈和包容的空间。

这不是对危险的视而不见! 关键要分清楚:

  • 什么是我们该警惕的? —— 比如正在发生的不法行为,果断举报!
  • 什么是该交给专业系统去管的? —— 比如一个人过往的记录和潜在风险。

最后问问自己:

  • 你更愿意活在一个人人标签化、互相提防的透明社会?
  • 还是一个虽有阴影,但多数人能放下戒备、正常相处的社会?

有时候,最大的保护,不是知道一切,而是懂得:

  • 相信法治的底线。
  • 相信专业系统的力量。
  • 也相信人心向善的可能。

那层关于过往记录的“面纱”,体现的不是纵容,而是一个成熟社会该有的包容与分寸。

当然,这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执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公正地执行封存标准,并强化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确保在保护个体重生权利的同时,绝不放松对公共安全的守护。

(这也是我最近关于这个话题的最后一篇博客,也许以后还会写,但近期应该不会了。)

为什么还有人在用20年前的电脑

2025-12-01 12:30:00

最近我偶然在 HN 新闻网上看到一款稀奇古怪的电脑,ThinkPad X210Ai。当我看到标题时,就觉得很奇怪,这个型号的数字,印象中已经很多年没在 ThinkPad 上见到了,现在他们一般命名都是 ThinkPad X13 P15 这种风格。而 X210Ai 这个型号看上去很像个缝合怪,没曾想,一点进去文章就发现,哦,原来是二十年前的 ThinkPad X200 改装的。这也不由得让我思考,为啥一款二十年前的电脑,现在还有人在改装,将他换上当下最先进的笔记本 CPU 和配件。

换装最新一代 Intel U7 处理器的 ThinkPad X210Ai
换装最新一代 Intel U7 处理器的 ThinkPad X210Ai

老电脑有什么魅力

这款电脑将 Intel Core Ultra 7 165H 处理器塞进老 ThinkPad X201/200 的机身里,支持 DDR5 内存最高 128GB,拥有双 M.2 SSD 槽(一个2280、一个2242)、Thunderbolt 4 端口、HDMI 2.1输出,甚至兼容原装的 13 英寸 3000×2000 或 2560×1600 屏幕。

更酷的是,它还能通过 SATA 接口加装第二风扇,WWAN 支持 4/5G 模块。

不过这种产品本身属于 DIY 范畴,就是个人爱好者个人改装的。成本也相当高昂,光是 CPU 就得大几千块钱,综合成本估计 超过 1 万元人民币。抛开改装价格不谈,这种针对老 ThinkPad 改装的项目,确实就让人感觉很“极客”。

我顺着这个思路搜索,想起我曾经经常逛的一个 ThinkPad 论坛 51nb,结果一搜,发现这论坛居然还活着。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居然顺利登陆上了这个从 2001 年办到现在的老论坛。

毫无意外,在这个论坛上,我搜到了很多关于老 Thinkpad 改装的案例,不仅是 ThinkPad X200 ,更早的 X60 T61 甚至 2005 年前的 X32 现在都还有人在改装。

ThinkPad x32
ThinkPad x32

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这些年对 ThinkPad 的痴迷,从 2011 年纠结买 SL510,到后来入手 X220、T450s、P53,一路走来,总觉得那些老机器有种难以言喻的魅力。

回想 10 几年前,我写过一篇《想买个称心的笔记本咋就那么难》,吐槽预算 4000-5000 元内找一台 15 寸高分辨率的本子有多麻烦。 品牌上,我排除 Dell、HP、Asus,只钟情 ThinkPad 和富士通,因为外观稳重、键盘手感好,不像一些花里胡哨的机子。当年最终瞄准廉价的 SL510R9C,但跑到电脑城,发现只有 A66 版,而那 1366x768 的分辨率让我直接 pass。

现在看来,那时候的纠结,正是因为老 ThinkPad 的耐用性,我后来买的 X220 从 2011 年一直用到现在,还能跑基本任务,前阵子还一度将它改装了飞牛 NAS 系统,只是因为家里弱电箱放不下,后来才换了更迷你的爱普生 ST190E 小主机。

为什么人们还用20年前的电脑?

总的来说,一款电脑历经近20年还在不断被消费者推崇,很明显有着非常独特的原因。

像 ThinkPad X200/X201 系列诞生于 2008 年左右,那时的 7 行键盘、TrackPoint 指针、坚固机身,是现代薄本难以复制的传奇。

论坛上有人就直说这种老电脑算是“永不过时的野兽”,键盘凹槽深、反馈 crisp,远超新机。

我以前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像 ThinkPad x220 的键盘让我一直爱不释手,尽管它的屏幕只有 12 寸,电池也扛不住一个小时使用。

特别要说的是 TrackPoint 这个“小红点”,这才是 ThinkPad 经久不衰的最大特色。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它是个人极其依赖的功能,因为它可以确保两只手在打字时不用移动,也不会发生误触触控板那种情况。在当年 CS1.6 时期,用 TrackPoint 玩游戏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点从我后来买 Redmi Book 14 的经历就能看出来。那时因为急着出差,阴差阳错入手这款小米笔记本,本来图个轻薄,结果用着用着就后悔了。由于没有我熟悉的 TrackPoint,触控板频繁发生误触,在 VScode 中操作时老是出问题,手指得反复离开键盘去调整,效率直线下降。相比之下,ThinkPad 的 TrackPoint 让双手稳稳固定在键盘区,滚动页面、点击对象都像素级精准,还能无限滚动,不像触控板到边缘就得重置手指位置。

ThinkPad X220
ThinkPad X220

其次是升级潜力。像 X210Ai 这样的“魔改版”,能让老机器跑最新的 Ai 小模型,性能不输新款。论坛上有人分享 X201 mod 后,装上 Core 八代 i5 、16GB RAM、1TB SSD,还能体验 Win11 的轻快。

经济和环保也是关键。买新廉价本不如二手 ThinkPad 划算,零件易得,维修简单。

我在今年 6·18 时纠结升级 P53 的显卡以支持最新的 CS2 游戏,结果发现这个型号的显卡是焊死在主板上。最后只能转 DIY 组装 AMD R7 9700X + 老 RTX 2080,最终在没升级台式机显卡的情况下花了 4000 元。但如果用老 ThinkPad mod,成本显然更低,还减少电子垃圾。

当然,这种改装也不是没缺点。一般自用的老电脑外壳磨损都很严重,电池续航也差,兼容性很难以保证。

回顾我的硬件史,从 2007 年 AMD Athlon DIY 台式机,到多台 ThinkPad,在今年初,我还完整的回忆并列出过自己曾经使用过的设备。包括,P53 在家当老黄牛,T450s 因屏幕反光而退休,x220 日常吃灰等等。 这些老家伙教我,科技不只是新旧,而是实用。

这次看到的这个 X210Ai 让我感觉,让我感觉这些 20 年前的电脑都能“复活”的话,那我家里一堆吃灰的设备,搞不好也都有“复活”可能。我现在也正在琢磨,在后续某个时间,先把我的 X220 拿出来试试。

总之,老电脑的魅力在于平衡,不盲从新潮,却能通过个人智慧延续生命,或许也是另一种“乐在其中”吧。

当“记录封存”引发焦虑: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

2025-11-30 16:30:00

近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关于“记录封存”的规定,犹如一枚投入舆论水潭的巨石,激起了远超其他法律条款的广泛关注与激烈争辩。其中,确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第136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这场争议所映射的,远不止于对单一法条的理解分歧,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公众在法治化进程中的复杂心态。

由于这个事刚好涉及到老T本职工作,所以我此前也写过两篇文章,其中第二篇还因为内容太过尖锐被微信公众号删除了,现在平复心情后,再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普遍封存是法律为轻微违法者提供的“制度性缓冲”

此次修订确立的记录封存制度,其覆盖范围是所有治安违法行为,并非针对特定群体或特定行为。从法律条文看,封存对象涵盖因殴打他人、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所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后留下的记录。

这一制度设计的法理基础深植于现代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即公权力的行使必须与所要达成的目的相称,措施的严厉程度不得超过实现目的之必要。统计数据显示,2019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量达4035万件,其中90%以上是警告、小额罚款等轻微违法。若让这些一时冲动或认知偏差导致的过错,成为伴随终身的“人生污点”,显然超出了惩戒的必要限度

我想很多人都会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仅因一次治安违法,行为人就要终身背负违法的标签,“很难让一个人受到公正的对待”。因此,封存制度的本质,是为已接受惩戒并确已改过的轻微违法者提供一道“制度性缓冲”,防止“一次犯错,终身受限”,助力其回归社会

封存不等于销毁

本质是信息管理而非记录消除

公众最大的误解,在于将“封存”等同于“销毁”或“一笔勾销”。对此,像《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这种规定里边也早已有明确解释:封存不等于删除,记录依然完整保存在公安系统内部数据库中。其核心是对信息接触范围的管理与控制,目的在于阻断因一次轻微的、已受惩罚的过错,导致个人在后续求职、升学中持续遭受歧视

严格限定查询权限筑牢安全防线

制度为公共安全筑牢了防线,确立了 “封存是原则,查询是例外” 的底线。根据新规,以下两种情形可以依法查询

  1. 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
  2. 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这里的 “国家规定” 被严格限定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意味着,查询权限被严格限定在法律框架内,从源头上防范了查询依据的泛化与地方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同时也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因此,对于公务员、教师、征兵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特定岗位,招录单位的政审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询。封存制度并未给这些关键领域的审查工作留下漏洞。例如以下具体法规依据:

  •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第九条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一)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二)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三)参与或者黄赌毒、迷信等活动…

修订的核心目的之一是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

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新增25条修改60余处,其中大量内容关乎规范和保障执法程序。将记录封存制度置于此次修订的宏观背景下审视,能更清晰地理解其立法意图

本次修订在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方面着墨甚多。例如,将人民警察依照该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增加规定实施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

这些修订与记录封存制度一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其本质是将公民权利保障与执法权力约束纳入统一框架。它们共同强调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旨在将执法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记录封存制度,正是通过严格限定查询权限,将过去可能存在的“灰色查询”地带彻底堵死,从而倒逼执法规范化,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结语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体现中国法治文明的精细演进。它既非妥协,更非纵容,而是在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下,于保障个体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的更优平衡。

真正的公共安全,从不依赖于个体间的相互窥探,而是依赖于一套公开、透明、被严格执行的法律与监管体系。记录封存制度,正是通过将过去存在于灰色地带的“人情查询”纳入“法治查询”的轨道,在规范执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为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和韧性的社会奠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