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21:49:00
为什么我是无神论者。
之前我已经就所谓全知全能全善的神的假说,做出了一些理论分析,并论证了所谓上帝的完美其实是人类自身理性创造的幻觉——不用怀疑,正是理性创造了完美这个词,用以构陷他们内心深处不愿意面对的深渊——人类认知体系的黑洞——虚无——空洞——无限的不可能性。而那被他们叫做神——这一点,我相信重新定义理性的康德,以及存在论大拿,海德格尔,都不能免——这就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让我们充分认识到那些把一切赞美词奉献给所谓神的那些有理智的“人们”,其实恰是以无知之恶去构陷他们心中的神圣——我用了构陷一词,因为,那正是一种无知状态。
当然,在哲学上,康德、海德格尔的上帝毕竟不是纯宗教的上帝,多少有些差异,然而这毕竟只是话语的,或者是言语的差异,我们之前在神之不可言说中提到了神的不可言说性,但是即便如当代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如此发达的时代,上帝依然没有彻底从哲学中褪去身影,于是我们似乎只能不断地把上帝的空洞与非存在性揭示给世人——把他们从一个黑暗的世界中,拉拔出来——至少喘口气。
理性这个词我们之后会有详细的分析研究,不同于康德的论证,我一向认为所谓理性是并不存在的,我们所有的关于理性的认识基本上都是一种基于高级感性的幻觉,当然我们必须要说,在上帝这个话题上,理性还是有些用的——他的用处是,被用以维护神,而不是解构他,所以我们之前会以完美以及三全角度分析它——尝试让神这个由理性创造之物死于理性——当然不是尼采那种死法,但是这里我们并没有把所有话题一次性都讲清楚——原因是西方哲学里似乎不能理解无。
海德格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去理解理性,因为就我们所有生活中的事物看,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之中,受社会之集中管理,那么必然要涉及到两种概念的认知:第一是关于世界的意义,第二是关于法的成立。因为我们不难发现,在康德体系中,立法是一个常见的词汇,如道德律,本身是一种不可知但被认为存在于上帝之存在的法——当然了,正因如此,康德的一切关于社会中道德的判断,都不具有实用价值。这是康德最危险之处,就是当他设定物自体这个概念时,他就必然意识到,我们无法检验他,即便是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然要面对一个事实,我们生活在世界之中,是无法脱离海德格尔所言的常人状态的——因为一旦人需要为自己寻找存在的理由、寻找生存的意义,便始终无法脱圈,而陷在其中。这使得即便我们表现得与常人不同,或者脱离了常人的束缚,我们依然要陷落于另一个常人圈套——大约相当于一条用肺呼吸的鱼,不得不时常跳出水面呼吸一样,尽管如此,它依然是一条鱼,生活在水里。因为世界的意义本身是一种人类认识世界的常识——这是理性的基础体现,也就是在表面上看,当我们尝试去理解世界时,我们一般会呈现出一种求知的状态——这并非完全是基于“畏”,而是让我们看上去与一般人有差别,这就使我们看上去觉醒着——然而不是,因为对世界的认知,最终只有少数人可以从其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多数人其实是在以,向他人求的方式,寻找已经被无数大众确立的,暂时被公认——即依然属于常人认知的回答,因此寻找世界的意义,虽然看上去像是一种理性的求索,实际上就是在寻找现成回答——然而这个过程对于多数人而言依然是痛苦的,所以在很多人的想象中,会梦想一个哆啦 A 梦,给自己吃一些记忆面包啥的——这甚至在常人世界构成了一种现实,但荒诞的知识过程——灌输式教育体系,实话说,这并非是一种培养或者引导人理性思考的形式,而是让大众在一套又一套的新的常人状态中,自我沉沦,也就是说,你可能不得不认识到,当你说起自己需要靠着意义才能生活,需要到处寻找意义,问那有什么意义时,你需要的回答并不可能是——实际上一切都没有意义——而是,从常人状态中拉取一套已经被无数人证明具有良好心理安慰效果的,意义——来为自己的继续存在,付出热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分明还有一个选择,即在突破常人对意义的流俗理解,直到世界的意义并非像常人所言,甚至完全没有意义——然后通过自身的不断清醒把握世界的现实真实而为自己建构一套独属于自我的意义价值体系——那才是一种具有深刻理性价值的自我实现。当然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可能更多,人是生活在社会中,我们不仅仅具有在世界之中存在的被抛性,我们也是常人世界中的被抛——我们不是一开始就处于沉沦状态,而是被抛入其中的,因此一个人自身的本真觉醒,是必然要依托于一定的对常人社会在我们身上的某些时刻的失灵——而这,必然依托于法律——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开始思考法律为什么如此而不是一味地遵循他的时候,人的理性便有了一个可能的崛起——然而我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社会中,我们所目睹的法律的发挥作用,往往是基于一种道德伦理体系的理性建构——所谓普遍理性,自然法如此诞生,却避免不了一个根本难题——普遍这个词一旦被加之于理性,理性就不与此在共在——反而失去了其自身特性,成为了常人俗套的一环,也就是说,普遍理性本身就是一种需要觉醒的遮蔽。
这是很关键的一个讨论,因为上帝与神之概念,即是一种需要常人,需要人不断沉沦,而不可觉醒本真性的存在概念——然而我们不能用存在理论去解释上帝——因为存在论并不完美,反而被认为完美的上帝,是解释存在论的——于是我们就陷入了循环——这也是数千年来,基督教长盛不衰的一个原因之一。但我们所要涉及到的话题倒不是陷入其中,而是以更加极致的元问题去理解完美与三全——我之所以说,完美是对上帝的构陷,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我们面对完美之物,如只能想到以完美一个词去赞美他,那么能说明什么——说明我们不够聪慧,以至于无法找到第二个词去形容,那反而印证了在神身上,我们只看到了其完美性,而没有看到其他——这要么是我们有病,要么就是神——完美到头了——而这,正是我们的突破点。
如果承认上帝是全知的,那么我们必然需要承认一个事实——上帝似乎知道一切,而知道,这个词所形容的状态本身却不是完美的,因为这里预设了,上帝知道的东西到头了,封顶了,他没有不知道的了——那预设了神在全知之外,已经无法超越自己,而知道全知之外的基于全知产生的新的未知——设想,一个完美的神,怎么可能无法超越自我而达到一个更完美的状态——而如果不能,岂不是它不完美了——这看上去像是搞七捻三,但,根本问题不是我们思考的形式谬误,而是,我们的语言逼使我们无法更精确地表述,所谓全知、到底是什么意思,所谓完美到底是什么意思——以至于当人用任何一个关于全知、全善、全能去建构分析时,必然会遇到瓶颈——但我之所以还是要以这种有瑕疵的言说形式去论证上帝不存在,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无论神存在与否,否是符合人类理性建构设想的——在那种情况下,人类理性所建构的神,即便是存在的——如上帝那种——他也不会是宗教中的上帝——而是哲学中的神——尽管这也仅仅只是哲学家们把自己思想的局限去框套一个完美的解释背景。
在这里我们其实做了两种表述,第一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多数人所谓理性其实并不是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理性,而是一种常人的理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无法深刻理解自身,而只能沉浸于已有的话语模式,甚至海哥、康哥也不能避免,他们最终还是要把绝对命令、把存在的一些无法解释的问题,归因于上帝——而非梵天、佛陀、玉皇大帝、孙悟空、真武大帝等。当然了,关于全善、全能问题,其实也有很多探讨,我之所以认为我们提出的关于上帝无法造出一块他举不动的石头是有效的,而不仅仅是语言游戏,是因为,即便我们承认我们的表达是失误的,在所谓完美的上帝那里,一定有一种,打败我们的语言困境而与这个质疑完全相同的表达,也就是说,上帝他自己真的做不到——但他却做得到。
举个小例子,从逻辑上看,塑造一个方形的圆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因为这个形状是不符合现实人类的任何知识、理解的,但是对神来说,他必然能做到,那么当你说“上帝能否创造一个他搬不动的石头”无效时,你必然能想到,全能的上帝,能让这个“上帝能否创造一个他搬不动的石头”有效——基于此,悖论依然是存在的,成立的。有经院哲学家认为上帝的存在必须要是逻辑的存在——以此论证关于其全能的这个质疑不合理,但我们还是得说,任何对上帝完美、三全的设定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构陷了,而设定上帝只能做到合乎逻辑之事的设定,就更是构陷之构陷了。
哲学家绞尽脑汁,把世界上存在的恶,灌输给上帝,说恶,反而是善的表现——这种说法不值一驳,不过我们似乎要想到,像莱布尼茨这样的人物,似乎也只能想到我们今天的世界已经是上帝所能想到、能创造的世界中最好的了——这却实打实打脸了所谓全、完美,当然了即便我们预设,上帝不能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之外的另一个完美的事物(这已然是一种理论僭越),那么人类社会中的恶也不该有那么多,因为即便不是完美,也应该有近乎完美的世界,为什么所谓最好的世界,依然是现在的状态,而不是一个更好的世界——这其实已经预设了,即便上帝不能创造另一种完美,却也同时不能创造有一点点极其微小不完美的近乎完美的世界——这套理论,本身已经陷入了自我循环状态而进一步构陷了上帝。
当然,这主要是基于我对于语言的认识与理性的理解而产生的分析结果,当然了问题最终还是会回归到一个致命的问题——当我们使用语言时,我们会受到语言限制而产生逻辑自限,这就导致即便是这篇文章所说的任何内容,都不是一个完全的逻辑论证——因为从根本上看,上帝,它完全就是一个精神幻觉意义上的物自体形式——既然如此,它就属于维特根斯坦所言的那种不可言说领域,既然如此,最保险的措施,当然是选择不去说,而保持沉默——而所有关于信仰的问题,涉及到不可说的,总归要是无神论。
这个无,并不是虚无之无,也就是说不是把神虚无化,而是一种非存在之无,上帝是没有实体的,这也就意味着,要么它变不出实体,要么人类伪造了它,这导致我们只能将其作为精神思想的存在者进行研究,可如一旦上帝是存在者——哪怕是幻觉内的存在者,也就应该具有一种可以被说清楚的可能性——但却不能,不是因为没办法,而是人不被允许——通常是精神意义上的不被允许——因为精神虚幻的至高存在——是一种意义,理性。即对常人而言,是维持其存在价值的追求,即便尼采放言上帝死了,作为存在者,也具有曾在的时间性存在价值——存在者可以被消灭,可以死去,关于存在者存在的精神幻想却不会随之死去,也就是说——意识世界中维持人类存在意义的信仰幻觉尽可以不断,重复,无限递归地死掉,而关于它的“时间性记忆”却会同样无限递归地传递下去——甚至越来越成为不可描述之物的不可描述之物,物自体之中的物自体(这已然是一种理论僭越)。
既然如此,倒不如把事情简单一些,所谓不可言说,如果放到个人身上,作为表现,无非就是不做任何宗教仪式,也就是说一个人不会拥有一切的宗教经验——当然了保不齐在他死的时候,他也同样会憧憬真的有天堂,而忽然祈祷——上帝是真的。
但是,既然我们都能用所谓全能全善全知去构陷上帝,用完美去再次构陷它,何以会认为,无神论不是上帝派来挑战他自己创造的世界秩序的呢——如此一来,何必反无神论呢?
这种虚构之物,不妨放下(我不信佛,尽管他们也说自己无神论)。
2026-01-22 22:12:00
就完美,与全知全能全善之矛盾的分析
(文中部分词句是建立在存在完美上帝的假设之上——这是一个实验)
如果你读过我的博客,那么你大概会知道我之前已经说过,不会再过多谈论有神论或者宗教问题,但我今天还是要写这篇小文章,这倒不是我想食言,而是我实在憋不住——要想谈今后的话题,恐怕非得研究一下某个家伙的存在不可——当然我说的是那个叫做GOD的人。
不是研究西方哲学史的,大概意识不到西方哲学中,上帝这个形象是永远存在的,哦不,现代细分的部分分析哲学以及技术、科学方面的哲学尚且干净,而中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差异是,中国哲学中,道教和佛教这样的宗教,对我们影响虽然很大,但是我们却是用他们的思想去教化和指导生活,西方社会中的哲学思想,却只是要一心做两件事:
第一是要证实上帝的存在。
第二是要证实上帝的存在是完美的,包括其三全属性——全知全能全善。
所以你会发现,一些哲学家要么就是彻底的宗教徒,要么就是搞科学的,其实最终目的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西方人搞科学个中国人搞科学,有一个差异就是,西方人会把其目标之一设定为证明上帝创造世界的伟大——我想从这两方面,对这个问题做一些分析。
一些伟大的经院哲学家或者基督教学家们,往往喜欢以哲学思想去带出上帝,当然他们似乎认为自己很有逻辑,比如有人说什么信不损失,不信也不得到啥,那还不如信;当然这是功利主义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把亚里士多德弄到了基督教哲学范畴内——不过我们依然能发现一个问题——大家似乎都是在解释,而不是创立新的学说,最终的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结论,多多少少有漏洞,但我不想在这里为此做出任何找补——或说是填补漏洞,从那他们那些理论上发动攻击,我只是想就我所知道的问题做出如下表述:
第一、迄今为止一切关于上帝的表述,都是人类自说自话。
第二、完美的东西,是无法被不完美之物证明的。
第三、全知全能全善,只是完美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第四、完美的东西,不需要赞美,不需要外部的荣耀,人们所加荣耀、赞美、崇高信仰的上帝,并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上帝在他们心中的投像,或者说意象。
第五、要么没有上帝,要么上帝不完美。要么有上帝,但人类无法认知它,关于他的一切表述都是错的——甚至包括本文。——我也采用奥卡姆剃刀,那不如选择无。
人类历史的数千年中,上帝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幻想存在,从人类开始思考哲学以来,神就一直在人类的话语中流转至今——只不过早期神,与上帝是断然不同的,然而迄今为止,有两个点是不可被否定的事实:理性,被同时用以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不存在。
然而现实是非常可悲的,可能让一部分人失望的事是,即便是强行以理性声明上帝之存在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理性也不会有任何声音——因为理性的驱动力,必非理性。我相信玩《崩坏·星穹铁道》朋友对于生命第一因这个说法应该不陌生——在哲学史范畴内,第一,这个说法往往都是被冠给上帝的,比如第一推动力,那么理性除非自身跳出逻辑范畴,否则必然不可能是自我驱动的,构成了一个看上去可笑的对理性的误用或者说是滥用——不过这到底该说是被感性滥用,还是理性自身具有某种无目的、无价值性,尚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理性正是由逻辑所构成的——那么让逻辑去思想一种不可以被逻辑思考的东西是存在的,绝对是有些好笑的。
当然如果要说上帝的一切描述,我相信多数人都能知道,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关于上帝的言说、陈述、表达、宣传、演出、演讲、艺术、文学、历史……都是人类自我的话语言说——没错,一切人类关于上帝的符号表达,都是人类自己自说自话。在言语的表达上,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一个严重的问题——自然语言是不完善的——这是没错的,所以我会认为,基于自然语言训练,而非形式语言训练出来的所谓大语言模型,有它不可忽视的短板——他们是无法替代人的思维的。我们的自然语言他不是一种天然而然的能表达清楚一切的工具,而是一开始就作为人类社会中互相交流,和记忆的工具——我们为什么要说话?是因为我们需要语言去影响自己和他人,需要招呼他人去帮助、协助自己完成生产和生活任务——所以当维特根斯坦意识到他实际上并没有把哲学研究透的时候,他进入了一个新的方向。
我们生活在语言游戏中,我们用语言建构起了我们的生活中的一切行为前提——这意味着,一切以符号为表征的语言,也不偏不倚帮助我们建构起了关于上帝的,以及一切人类起源相关的特定神话,为什么我们需要建构记忆——因为那是一种文化的、文明的深度规训的需要,本质上——或者某种本质上是为了维护一个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公私利益。
所以上帝的出现是不足为奇的。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要那样想的话,神话中神,上帝,他们反而是理性的产物,这可能与宗教告诉我们的理性证明上帝还有差异——实际上是理性建构上帝——听说过顾颉刚的,一般都知道,他把中国古代史上一些离奇的故事,分出了一个叫做层累的建构方法——事实上基督教的历史又何尝不是——至少在他们自己的圣经里,要说上帝是完美的,全知、全能、全善的,那完全是看不出来的。
上帝是理性的产物,其消灭,也必然由理性达成。
这里我们要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上帝的存在本身是一个本体论问题,而对上帝的陈述,完美,全知、全能、全善,则是深刻且不完美的认识论问题。完美,是基督徒或者说经院哲学家们,甚至是康德预设给上帝的一个存在标签——我之所以说是一个存在标签,是因为完美,本身是不需要被任何语言去描述的,完美本身就是一种存在形式(在这个上帝的论题中),那么我们必然会产生如下问题:
一个完美的存在,或者说完美本身是囊括了三全的,既然如此,世界上,就应当只有上帝是完美的,一切人和物都不是——但这里又蕴含着一个悖论,为什么一个完美之物,无法创造出另一种完美之物——这个问题和上帝是否能造出一个它举不动的石头一样,不过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因为那毫无意义——人类的存在和世界的存在,都是不完美的,因为人世间有恶,有疾病,有痛苦等等,既然如此,就不得不抽象一点问他——不完美的人,究竟怎么可能论证完美?
一个人,他自身的不完美性,决定了他思想的不完美,决定了他认识的不完美,决定了他分析的不完美,决定了他言语的不完美,那么何以,他竟然能说出,上帝具有完美性,神是完美的——我这时想到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你看,人这种不完美之物,虽然不完美,但是就像世界上的圆一样,没有完美的圆,却有存在于理念中的完美的圆一样——这里就有两种解释:
第一是人虽然没有见过完美上帝(或者说那些说他完美的人没见过),但是人可以由人类的不完美,想到,把这个不字拿掉,一个理念之中的,抽象的人的概念,就是完美的——再加上圣经说了,人是上帝造的,那么这个抽象的概念,自然可以联系到第一推动者——上帝。
这其实很好理解,因为如果不完美的圆对应的是抽象的完美的圆,人类对上帝的想象,必然是一个完美的人的形象——不男不女,不给不白,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人类所有的关于上帝的经典记载——都不是那样——因此看起来人类实在无法想象到完美的人是什么样子,而只能推给一个概念上的神。
第二,一个更具有价值的说法是,上帝创造了人类,根据的是他自己——注意到了吗——上帝是完美的,但是他却创造了不完美的人——要么是他纵然完美,却并不善,或者不能。这其实是充满着自指性的,所谓的完美,到底是否包括着不完美,如承认完美包括不完美,那么惨了,不完美,也是上帝,也就是说,上帝即是完美,又是不完美,这里就得请出黑格尔老先生来一个正反合——但显然,信徒们做不到。
我有时也会不时感慨,人类的思想能力太差劲了,虽然自古以来,人类发明了很多种折磨人的理论,但是正因为不完美的存在,人类思想本身也建构在不完善的自然语言上,不可避免要承认一个事实——人类穷尽脑汁也不可能想到有什么所谓的能真正让自己实现超越、飞升的思想——尼采的超人说不过是一种幻想,也不切实际,当然最根本的是,我们可能也不会意识到——那个被称为完美之物,往往是不需要任何赞美和信仰的,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
当我们拼命去赞美和颂扬一个被视为完美之物的时候,那反而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不会对完美有一丝增加,相反也不会有任何一丝减损——反而可能让他的信徒们看上去非常奇怪,也就是说,完美之物是不需要被证明的,这会导出这么一个结论——上帝,作为完美,存在。然而,所有认为上帝存在的人所要证明的,不是上帝的完美,而是他们心中那个上帝的意象的完美,即上帝本身不证自完美,需要证明的,恰是那个非上帝的上帝的幻像——如此一来,上帝进入了康德的物自体领域,我们知道有一个完美,谓之上帝,人们无法认识它,而只能通过认识它的表象——它所展现给所有人的那种被陈述为完美的外相去为自己立法。
我有时会想到一个问题更根本的问题——上帝当然是创造了人类,难道上帝只创造了人类吗?在人类自己的言说中是的——人类相信上帝,要去赞美、荣耀上帝,关键是他老人家似乎不缺那些,那么一个完美的上帝,如果一开始什么都造完了,而不造人,岂不是更完美——这本质上是危险的,因为我们可能认识到一个致命问题——没错,人类把上帝视为完美存在,那么人,当然不完美,于是,人反而成了一个累赘——如果上帝不造人——人没有出现在世界上,上帝的完美才是最完美的——那么现在的人类认识到的上帝就不完美,如果现在的上帝依然完美,那逻辑上就闭环了,上帝的完美蕴含着不完美,那不管怎么看——上帝都不完美。
这不得不让我想到了语言自身所携带的顽固的时间性与暴力性——虽然那根植于人类的认知能力,一开始,从圣经的各种矛盾和上帝的表现可以得出结论是,上帝的完美性不是表现在最初的信徒的脑袋里的,而是在不断论证之中实现的,我们之前也说了,上帝所谓的被证实的完美不过是哲学家们的梦幻泡影,这里其实要更具体一些,因为如果上帝是完美的,那么圣经中将体现其完美性,而不是在今天看来——虽然有些辉格史观——是一个冷酷、暴力的神,他的建构性极大削弱了完美叙事,但是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恰是这种不完美的人类思维的发展模式,让语言本身贯通了整个上帝叙事的线索。他会告诉你,并不是我们一开始就想到了完美的上帝,而是我们在不完美的神的叙事框架内,不断弥补其不完美性,而构成了不可想象之上帝——这样越是虔诚地嘴上说着上帝完美的信徒,其实越是一个自然神论者。
上帝是经由人之口言说的。
完美、全能、全知、全善,这一切对于神,对于上帝的言说,都是具有建构的,并且,本来就是不完美的,也就是说,完美本身是不完美的词——说上帝完美,恰恰是使用不完美去构陷上帝——这非常令人震惊,但事实如此——当然了,上帝既然是完美的,想必也不怕凡人构陷。这之后,你大概会意识到——没错——无论是信、赞美、荣耀上帝,本质上都是不完美之物,利用不完美认知,去坚持以“善”去对待上帝——而这个善,自己也不干净。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些浅薄的结论——人类的不完美,导致人类不可能创造出完美的词汇去描述被认为是完美的上帝——完美自己也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任何所有关于上帝的哲学卫道都有些小儿科了——有时候人们会功利,有时候人们会上威胁手段,但实在不如自己认识自己为好——我们说过康德很巧妙的把上帝设为一种道德律令的背书机器——但这也不是很靠谱,原因也无出其右——我们无法完成对于我们认知的定义,进而深入到存在领域。
对了,那所有人类的言说,还都是自然语言。也就是说,这不完美还得打个对折。
Q.E.D.
2026-01-11 12:20:00
我这个博客,经过一两年的时间的建设,终于在去年,把死刑话题写尽了——或者说作为一个系列写尽了,而之前我曾开启过一个《时间与任意门》的历史系列——该系列主题是谈论历史与量子力学、光学之间的关系,并从信息论角度分析人类历史在宇宙中传播的可能性以及我们通过未来科技穿梭宇宙空间收集地球光子以最终从影像角度重新理解过去的可能性,而任意门,是一个关键的渠道。为此我提前了很多时间酝酿,不过这些日子我的关注重点是历史哲学方面的一些话题,这方面我相信是我们研究进行下去的一个重要的根本前提。
原因是,一切历史问题的成立,最终都是为了关联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或者为现实提供参考——即便我们不那么想,一个人也不会无缘无故阅读历史,除了爱好者,多数人其实不需要历史信息,他们除了在政治书和学校里接触的信息之外,多数都是无意或者非主动接触,如果你主动接触,你会发现,社会中多数的历史书都是通俗读物,他们虽然具有一定学术性,但是大多都是为了让读者理解的这些作者所要感慨的某种经验——也就是所谓作者自己的读史经验,所以很多历史书写得都非常艺术化——我们之所以要从历史哲学角度开始,是因为历史本身是一种经验和教训——历史是时间性的,是此在在世存在的一种时间性的体现,那么我们必然需要搞清楚——为何需要搞清楚。
试想,现代社会中,历史遗留下了很多谜题,最关键的是人类的起源问题——当今中国所采用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告诉我们的还是摩尔根体系范畴内的解释,但是这已经是一二百年前的事了,母系氏族那一套理论早已经成为过时理论,倒不是说母系社会不成立,而是他不再是一种单一的、唯一的解释人类社会早期形态的理论架构,如果大家学习过当代中国的史学研究或者说史学发展进程,应该不难发现,在新中国前数十年,国内大量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马克思主义是世界性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左翼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之根,所以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者不是中国独有,不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同时还受到了苏联的影响,至今都有其身影)已经充分对一些历史问题进行过讨论——其中历史问题很多以苏联传入的相关方法,对古代社会中的社会分期如奴隶制、封建制等问题,明清之际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以及一切对社会有重要关切的历史问题(就是对所谓的五朵金花问题进行了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研究分析,也就是史观方面的探讨——从那以后,主流或者说从官方叙述角度只能从那些结论出发)——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理论根基,但说到底仅仅只是在做理论的争辩,甚至是带着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先导,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诞生前的古人也打上政治烙印——动辄批判你封建了,我反动了——以至于无法形成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而只有大量的说教,这倒是反而离所谓的唯物主义越来越远了。——我们甚至连实事求是这个唯物主义最基础的要求都做不到,弄得即便是嘴上说物质决定意识,却始终都必须要以意识形态先行,这样,历史反而失去了其借鉴价值,而只成为了一种批判的材料——最显而易见是,马克思一派把社会历史分期成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制度,这种分期显然是从西方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的,这就是说——马克思从西方历史的角度,分析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这要是放到今天一些所谓的西方伪史论者的眼里,恐怕得左右脑互搏了,一方面要急于否认西方历史的真实性,一方面又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历史观念),但他决然想象不到,以社会经济来分析人类制度的构成,它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钥匙,根本原因是——人受不同地域的地理、文化因素影响,社会构成和运行发展规律也必然是有所区别的——以奴隶制社会为例,现阶段人们套用苏式分期法,把中国上古时代称为奴隶制时代的依据其实并不够牢靠。
因为社会制度,在文字不发达时代,显然是很难被留下记录的,而我们现在找到的信息所显示的内容可以基本肯定,在早期社会存在所谓的奴隶(但未必被叫做奴隶)、并且早期社会中王公贵族死后,会以奴隶殉葬,最典型的是,商人的祭祀活动常常使用俘虏的羌人以及外国人(即所谓外族),然而在马克思的所谓社会分期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要求——即如果我们把社会分期严格划分为奴隶制,其奴隶制的根本是社会生产占据主流生产力——也就是说,大部分社会生产活动都是由奴隶完成的,那么奴隶制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奴隶必须被投入生产劳动——早期社会可能手工也不是很发达,所以奴隶制最显著的特点应该是参与到根本的劳动中去,即农业生产,而这个方面发现的,明显的被称为奴隶,或者大量使用奴隶从事生产的——基本没有找到几个所谓的例子——但是很奇怪的是,像《诗经》这种早期社会诗歌,有很多反映劳动的,人们会说,那里有提到人们被召集参与宫廷劳动的——按说这些人还算不上是奴隶,却依然会有人想方设法将其往奴隶身上靠——没办法,其他方面的资料太少了——而且如以祭祀为例,把奴隶杀了祭祀,或者把奴隶杀了陪葬,似乎不管如何说都不合理。
所以中国社会的历史分期,人们经常会感到很诡异,按照西方的封建制度,似乎无法和中国所谓的封建社会相比,中国似乎从未出现过什么采邑制、领主制啥的,为什么分明是君主制的帝国社会,会被叫做封建时代?结果近代来了个所谓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所谓搞笑分期——当然如果这一切还可以商量探讨,倒也说得过去,毕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似乎是很正常的——然而奇怪的是,在中国,相信这一套分期理论似乎还不是一个历史的、学术的问题,更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正因为如此,我反而感到这是一种悲哀。
我之所以说到,这是一个历史观问题,是因为目前在中国历史领域,有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防范和批判历史虚无主义。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反对盲目否定历史事实的运动——实则又是一种以树立正确价值观为导向的思想运动——当然这对我这种私人研究者似乎也没啥意义,毕竟我似乎没有想过要把文章拿出去出版,所以我只是研究我的,在个人小站上逞逞口舌之快——更根本的是,如果以虚无来看,我似乎也不敢去伪造历史,反而更愿意去打假历史——正因为如此,顾颉刚以及兰克之后历史学发展才有了重要的价值以及意义。
鉴于我之后可能就将重要更新内容,放到历史相关的主题,比如一些明清、民国历史议题研究,我有必要先陈述一下我自己对于历史的看法——重要的是我如何理解,观念、解释以及历史本身。这不能说是一个历史哲学的话题,而是一套基本的规范性限制——它限制了我必须要站在这套规则系统内,发出我自己关于历史的关心,而避免一些过分的慌乱——即义愤填膺过了头。在那之前,凡是之前读过我部分文章的人,或许能知道我的偶像之一是德国近代历史学之父,即兰克,我不把唯物主义史观的集大成者马克思当做偶像,是因为实在是太压抑了——不是历史方面,而是他已经成为一种思想压抑的象征,所以我们需要找到一个真正意义上划时代的历史学家——毫无疑问,这个人被选定为这个破局的人物——当然我们知道现代社会已经有很多人,或者说后代历史学家对兰克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尤其是认为兰克所谓的客观书写历史,是不可能的。关于这一点其实可以这样思考,兰克说“如实直书”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必须只能研究出客观事实来才能书写历史,那样是完全做不到的,反而是只有把“绝对客观”作为一种研究目标和方向,才有可能做到真正对历史负责。
假设我们认为世界是物质的,那么物质的第一种特性,就是它存在着一种客观性的属性,存在的物,是广延的,即我们之前提到一些,比如一个物体表面发射的光,或者说被反射、折射出来的光,它的光波属性、粒子属性的存在是特定的,唯一的变数是,表象往往被人,尤其是不同的人所误解——有人看到蓝光可能因为视觉不良而理解为紫色,有人可能因色盲而看到灰色——但是其物理意义的存在却是统一的,然而即便是这种物理性质,却是需要极端严格的机器去测试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必须要经过后人观测验证,才被证明是科学的——而要回到规律,我们之前说历史是没有规律的,这本质上是反马克思理论的,但我坚持认为,这是正确的,根本原因是,任何规律,实际上都是以人类视角去建构的——物理意义上的规律存在么——根本原因是,规律,这个词是人发明的,也就是说哪怕物理世界存在着某些被人叫做规律的东西,只要人不再,那就不是规律,因为,人已经不再是衡量宇宙万物的尺度,没有人,就没有办法理解,什么是规律?
让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假设有一个钟,每隔 1 小时响一次,请问他有规律么?如果我们只是以耳朵去听,大概会认为那也是有规律的,因为我们还有手表、手机可以看时间,去分析那个声音响起的时间。然而物理意义上,时间是无限可分割的,也就是说,假设这个钟,他不是每隔一小时响,而是无规律的,比如第一声与第二声之间的间隔是 59 分 59.9999999999 秒,而第二声与第三声之间是 60 分 00.0000000000001 秒,如此不等,那么我们的耳朵在无法分辨出这极其微小的变化之时——我们难道能说那不是规律(一般人) ?然而现实就是,这种极端微小的差距显然会被我们的感官所忽略,而即便是要进行实际运算,我们可能也会引入人为建构的规则强制规定这个差异可以忽略,进而使得原本不能说是百分百的物理规律,成为一种规律——历史规律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很多历史上看似相似的东西,看似有道理,比如朝代衰亡的周期律——他似乎看是一种规律,实际上反映了某些辉格史观流派自己心里的某些阴暗角落——把古代王朝的某种盛衰之变,浓缩为一个所谓的周期律,似乎就能说明自己有多正确——我不能说这事有啥不对,但是决然不是真正意义上客观的公论——要真的说起来以 300 年为界,秦代以前似乎反而封建王朝、所谓的奴隶制时代都比 300 年更久,那岂不是意味着那些反而是先进的?而且如果把将将超过 300 年的宋代拿出来看,那岂不是说,国家越小,反而可能越长存?
当代哲学有一个重要特点是,语言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转向,因为一切的思考、思想都必须要建立在语言之上,很多问题之所以成为哲学问题,恰是因为语言的模糊性,把很多其实不值得思考的问题,问题化了,所以你会发现历史研究也分派了,就如哲学一样,历史也分出了分析的历史研究,但是,重点就是这个但是——在中国,历史研究的大方向,似乎很少受到这种哲学转向影响,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马克思的影响太大了,且加上长期历史学研究领域被一些重要知名人物把持,真正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很少——所以从我的视角看,虽然我反对马克思独霸一方,却也并不想挑战其地位,但是就我的立场而言,如果仅仅是以马克思的角度去看待世界,不免又会有一种高姿态位——比如,针对非马克思的任何一种历史观念,其实都是可以被批判的,一旦被批判,它必然就失去了被吸收的价值,这个,即便是对马克思的理论而言,也不是什么好的现象——我个人感觉到,今天反而应该引进,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和研究历史问题(尽管人们总是批评他们破产的执拗)——而不仅仅只是采用一些古老的比如王国维所谓的二重证据法这种充满漏洞的方法——问题是,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什么——政治家可以去研究历史,然后得出历史结论,让他们为自己所用,这我倒是绝不反对,但是,让一个历史学家不要再主动地去以某个政治家的思维去解读历史,而回到历史学家的本位——去研究人类社会中,曾经发生过,且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当是一方清净。
其实往后看,后现代主义往往没有那种独断的理论,但解构一切可以解构的,是根本特征,所以我不奇怪,为什么历史主义会被批判,甚至后现代史家试图把兰克打成一个恶魔——毕竟随着现代社会的发生,各种稀奇古怪的政治思维也在不断诞生,女权主义也就罢了,让女性在历史中发挥光合热,这完全是合理的,但是当代西方社会,各种极端左翼思潮,在性方面那是特别显著,西方难免可能出现更加激进的同性恋史学——要知道这可能是中国以及世界历史上最不被重视的历史,但确实存在且值得研究——甚至跨性别史学、变性人史学、双性人史学等等——这些议题完全可能被政治吸纳,而如果如我们之前所言,政治要跑来直接影响历史研究,那么,出现这些所谓史学,也是不难理解的——然而这必然会导致今天的叙事体系面临严重挑战,也因为如此,很多历史学前沿思想往往只在小圈子里面流传,倒是也可以说得通了。
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一个最根本的需要搞清楚的话题,之前人们总是说,要以史为鉴,但是清代皇帝大搞文字狱,今天呢?以史为鉴,到底是以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为借鉴呢,还是以古代军王统治手段为借鉴呢?设使,马克思主义者真的认为古代都是封建、奴隶时代,那么向那些封建时代有何所取鉴?我之前也曾说过,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错误,就是把“评价”这个权力,划给了历史学家,当然历史学家可以是一个历史评论者,但是历史学家反而恰恰不该是一个历史评论者——这不是在自我反对,而是当我们发现一个历史人物的作为往往被文献记录和考古资料所限定的时候——我们评价一个历史人物也必然只能在这两种约束之下进行,哪怕多一份材料,也不过是多一份约束,既然如此,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可以被历史学家所评价——基于历史学家对他的了解程度,所以历史学家当然是可以评价,但历史学家恰最不该去评价历史人物,根本原因,正是因为他们是研究着,应当采取客观且中立的态度,如果他采用的是一个绝对客观中立的态度论历史人物,那能做的反而很可笑,某人做了某些好事,不能掩盖他做的坏事,换个角度依然成立,某人做了很多坏事,而不能掩盖他做的好事——这种评价,反而可能被政客利用,导致所谓的历史学家失去学术研究的公正性。
有人说过历史宜粗不宜细,所以很多人读一读二十四史就以为了解了中国整个的历史发展脉络了,实际上非也,从真正的历史研究角度看,二十四史这种,实在是无奈之下的无奈之选,因为最根本的,原始的材料当然是历史研究第一手资料,那些必然是宫廷档案、记录、起居住之类的,但是这些东西,即便是距离最近的满清时代,也不能说全部都有保存下来,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经过编纂、修改的所谓史料——实则是一般性叙事性史书的二十四史——而且因为都是后一代编写前一代历史,所以很难说他能真实反映当时的历史状况——那些只靠着读这些二十四史就能得出历史经验的人固然是厉害,但是不要忽视,他们既然是编撰的,而不是原始材料,那么必然会混入编写者自己的意识形态——不论是官方的还是私人记录,那么你的经验教训是否有可能就是编写者引导你得出的呢?所以我一开始就多次有过表述——像《明朝那些事儿》这种书籍,作者自己也说,主要参考的就是《明史》《明实录》这些材料,那么我们也能得出一些判断,就是这种书其实也充满着一些事实性的错误,只是因为其影响力巨大,甚至开创了一个通俗化历史写作的时代,故而有开天辟地的功绩,但这并不代表它具有权威性——现在就便是真正呆在象牙塔里的学者,比如北京大学吧,那里面搞历史的,也有一些学艺不精的。
这似乎也和中国整个的学术培养体系有一些关系,众所周知这是及其被人诟病的,因为在中国大学里,马克思主义基本上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似乎和上帝得了一个地位,之前某个马克思主义的博士,很多人都对其进行过分析,发现其文章水平其实并不是那么高,但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角度看,这一个不容他人批判的理论,进入大学体系,能养活多少人——我们之前也提到过,二十四史现在还不完整——《清史》这书还没出来呢,最根本一个原因是,包括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在内,已经在国内豢养了一大批靠他吃饭的人,一旦清史出版,下一次改编可能要等到猴年马月,那经费恐怕就无望了——但我们不做恶意揣摩,只认为那里面是一些价值观问题导致的。
历史学家和法学家有几分相似——我们终究是要把事实真相还原出来,假设用司法程序手段去检验历史研究,我们能得出,那种把历史事件描绘成铁一般存在的言说么?恐怕很难,司法走的是调查研究,但是司法程序依然不可能彻底还原事实,人们只是在不断接近真相,试想,在一个谋杀案中,人们需要的不是绝对的所有的证据,而是关键的,能是证据链成立的证据,我们也可以试想一下:
一个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东西,肯定不只有指纹、鞋印、头发丝等等证据,空气中有呼吸的尘埃、有可能有一些皮屑——这些证据虽然可能也被发现,但是在司法过程中,显然要比指纹、血迹这些明显的证据要弱,甚至不被重视,而乃至无法进入检验名单,所以即便是证据确凿的案件,证据的确凿性也是有尺度的——历史研究甚至连证据确凿都做不到,把自古以来的历史研究者愁的只能是把客观作为批判对象——而这里却也正好显现出来的所谓的“如实直书”有多么重要了。
中国人喜欢大,这是很明显的一个文化基因,所以历代都以大为朝代名,我们丝毫不用怀疑,大明不是因为喜欢明朝而给的一个尊称,而是明朝的本来就叫大明,大清也是一样,这也就导致了今天我们恢复了一个可能是更具有束缚力的历史观——所谓大历史观——那么我们似乎也不难理解了,所谓历史观,几乎有四分之三都是政治的、“正确的”理念,历史学家的历史观,基本上也不是历史的历史观,而是一种政治的历史观——因为他最终都会关涉到,一个重要的根本问题——人类生活的改善以及幸福的最终方向。
痛苦的活着毕竟是活着,所以人才会去思考问题。
2026-01-02 14:37:00
这里我一次谈论两个问题,并不歧义,悼明本质上是一种民众的狂欢——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是如何定义官方与民间的,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不妨让我们从明清之争说起。
2025 年是一个有意义的年份,这一年,大量的汉族同胞通过对红楼梦的重新解读——重拾索引观念而踏上了一条新的,却又充满意义的反清复明之路——人们通过各种线索发现红楼梦似乎完全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学术霸权阶级——考据派所谓的作者是写曹寅家事而更有可能是借小说写明清之间史事的现实——尽管我并不完全认可,但是这似乎代表了一种力量——即一种对学术霸权的反抗。
众所周知的是,考据派一向以霸占红楼阐释权为表征的,即便是此次红楼悼明说,似乎也没有改变其一贯的脾气——反清复明似乎引得他们很不高兴,把索引派加以各种指摘,声称其非学术观点等等,这说法当然是不错的,但从真正的学术角度看,难不成当你认为自己有理有据时,要面对挑战的情况下,该做的不是赶紧站在学术的角度,对索隐派提出的观点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么,但这次学术界的态度,反而更像是一种立场先行,仿佛断了一只脚,把创可贴一贴就当没事了。
老实说,吃瓜蒙主的崛起毫不意外,一方面她固然有相信伪史论的负面形态,另一方面却又唤起了汉民族对自己历史的认真再审视,过去数十年来,因为官方话语把汉族定位了“大民族主义者”,导致了在历史叙事中,汉族似乎永远都对非汉族有所亏欠——尤其是在关于明清问题上,我们似乎永远走不出一个怪圈——明朝和清朝他们当今在历史进程中所占的地位,谁都不对,明代被严重低估,而清代被恶意高估。
在这种情况下对历史的重新审视是不可避免的,我之前在多篇文章中提到了这一点,我们对于明代的历史太过简略,而对于满清则过于详细,为了给现代政治合法性服务,把一个朝代的好与坏,直接简单等同于他是否给当今国家的领土带来的贡献——进而忽视了同时期各种社会问题,这完全是一种扭曲的辉格史观论点——它必然导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对近代史与古代史的历史评价的分裂——如果大众都真诚信奉辉格史观,认为历史的发展必然是进步的,并且必须要站在历史人物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今社会的形成——他们本质上就是失败的,甚至完全是政治的奴隶。
一个原因是不可避免也无法被忽视的,那就是,历史本身没有终结——因为一旦你代入辉格史观,从今天的立场去审视过去,你就必须要接受一个事实性前提——历史终结了,否则你就应该意识到,今天的日常仅仅只是今天的日常,未来也许哪一天,我们的国家领土会变,要么变大要么变小,而不是永远如此——如此一来,任何一个时代的盖棺定论,除非承认他自己是被政治定调了,否则永远也不可能是永远的——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之所以不能从现在的角度去看,就是因为现在永远会存在——而现在的视角永远会变,这必然导致立场的变化——看上去就像开玩笑——10 年前批判的人,10 年后被大力赞扬——也许仅仅是因为该人的某项政策,在今天的社会中的相似的状况,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而已。
而关于明代的问题,其实我们也不止一次提到,从清末开始,为了推翻腐朽的满清帝国,革命党人以朱元璋为偶像、重新提及汉人民族的亡国史,推动了社会中大众对于满清的清晰认知,并充分调动了人民的革命情怀,最终推翻了满清,结束了二千余年的帝制时代——也是因为这个历史的原因,导致了国民党和明代被深度绑定,而共产党的革命则必然以明末李自成以及其他农民起义领袖自居——郭沫若甚至写出了甲申三百年祭——这一切似乎说明了两个必然。
第一就是,明代,必然被批判。
第二就是,明末农民运动被无限放大。
这其实可以添加一些理解材料,就是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到,共产党的发源,本身就是依靠着农民运动,尤其是在南方发动的不成功,但是比较激烈的农民运动——这必然导致在革命过程中,农民与中国共产党之间存在着重要关系,这一点和西方不同——马克思的原始受众本身也是工人阶级而不是劳动者——即便以民国时期来统计,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还是相对较少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代表统治阶级的蒋介石,就和明代君主、朝廷等统治阶级划上了等号,在政治中这是常见的,尤其是,在中国这历来就是中国社会人们参与政治,讽喻当朝人物的重要手段——故而也催生了日后被广受诟病的影射史学。
当然影射史学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是,影射必然是一种政治运动,而不是正经的历史活动,因此历史研究往往需要规避这种方法——但言归正传,在这两个必然的运作下,明代君主的行为被无限放大,明末农民军自己的屠杀就不知不觉被隐藏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从吴晗开始,就不断涌现出批判明代社会政治的历史材料,以朱元璋为例,各种不实或者说,至少未经严格考证为真实的材料被附会或者轻易、武断地运用于评价体系中。导致了即便是在 2000 年左右,教科书上对明代历史的评价依然是负面的,甚至明代被评为了所谓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
因为明代有太监政治、锦衣卫,这些机关被强行解读为与国民党特务统治等价——这必然导致多数人心中的明代,依然是那个动辄诛九族、诛十族的君主统治时代,一提到锦衣卫就想到打打杀杀——甚至刻板印象形成了各种影视剧的热门话题——可惜,幻想成分居多。当然了这个问题属于历史研究方面的问题——但依据我的经验,即便是像吴晗这样的历史学家都免不了以这种态度研究历史,别人就更不要说了——有一些传闻说,毛泽东还告诉吴晗不要把朱元璋写太坏——这显然又要些戏剧处理了。
当然我们不否认明代是一个糟糕的时代,然而比起后辈这个满清政权,显然还是不能站在一个高度去比较的——所以明代在彻底人亡政息之前,有无数的仁人志士参与到反清抗清运动中去,反清复明甚至贯穿了整个满清时代——以此看,由一批所谓的明代遗民写出来一部红楼梦似乎也不难理解——只不过这个说法较为颠覆,所以不一定正确,需要学术上的交流——而不是被考据派一棍子打死,这其实还是牵扯到了一个最根本问题——到底谁才有资格搞学术?
你说吧,比如赵翼这些人,在历史学正式成为一个门学术之前,到底算不算历史学家——人们可能张口就来说算,结果是啥,他们根本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历史学家的标准,就是严谨性,也完全不够,比如赵翼,要论明太祖的所谓文字狱,那就是毫无考据,直接是把明代野史笔记都摘取那么几段来,然后凑一起就开始论道——结果你一查,赵翼自己却又反对以野史去做研究——这个人自己都不能遵守自己的道德标准,要说是历史学家,恐怕要打个问号——然而历史学家古已有之,今天的历史学家也不过是得了古人的衣钵罢了,但我们作为后世,恐怕也不仅仅只是从历史学家的手里去了解历史——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那么人人都有权力与资格去做研究——哪怕不那么有道理,不那么有体系。
今天的人到底是为什么怀念一个被教科书描述为最黑暗的时代?人们可不是被洗脑的机器,人人都有脑子,那就必然有人会思考,事实到底是不是如你所言,那么人们必然会发现,这个所谓最黑,自是一些别有用心者给明代扣上了一顶帽子。那么,我其实就认为,明朝不是非怀念不可,不过比起之前数十年来一味给清朝戴高帽子,稍微拨乱反正一下,也是好的——道理很简单,历史研究是依据事实的,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批判事实完全没有问题,如果事实不是如此,而是虚构,那么建立在虚构之上的批判,有多少意义?假设虚构批判还有教化之功,那么对满清的,建立在虚构之上的赞美,那就完全没有任何价值——反而让我们得到了一种迷惘。
问题是,今天的汉人被扣上了无数顶帽子,虽然汉人不信基督教,但是汉人,自打出生以来就被人硬生生塞满了原罪——只因汉人在这片土地上占多数——多数有罪论就成了。汉人是有罪,罪在没能克复真正的万里江山——如此看来,收复了宋人想都不想要的领土的明代君主们,与其实朱元璋,太祖爷,真英雄也——可笑的是今天所谓的满清后裔——满汉八旗,一口一个姆们祖上是某某旗的老爷们,还盘踞着整个社会体制中最要紧的部门——文化传播机构,导致今天,历史叙事出现了严重的政治正确倾覆,基于这层关系,民间所谓的历史爱好者出动,就必然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们之前也曾经讨论过民科——科学领域这种现象常有,但是在历史学领域、哲学领域这都是不该出现的称呼,因为历史与哲学,完全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先导的学问,也就是说,历史研究本质上没有谁研究就必然正确——只因为他掌握了什么高深理论,因为历史研究没有什么理论正确,只有方法是否得当,以及研究的态度——哲学就更普遍了,因为哲学本质上就是人自己的思考,思考自己的问题,所以任何一个人都是哲学思考者——与哲学家不同的是,没有相对应的,独立的体系罢了。因此,不可能要求在人文科学领域区分出官科与民科。
当然这话不绝对,因为在自然科学领域,不可能因为人的意识导致自然现实的改变,经验观察不是量子力学,量子力学也有可预测之处——人文科学没有,官方完全可以因为今天和明天的社会氛围、风气变化,而改变对某些历史的认定,所以问题就是,今天民科,也许后天和官方历史观点正好符合,就成了官方,而原来的官方就成了民科——这说到底不过是一些话语权的变化罢了。
语言是什么?是一种被建构起来的工具,也就是说语言并不单单是交流的工具,在此基础上,可以说,我们作为人类虽然已经有足够的智慧,但是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不完善的,我们始终也不可能抵达真正的智慧之顶——既然如此,让大家都有机会去研究世界,不正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么——设立所谓的官科民科,本质上是一种障碍,需要克服。
这是人的权力,无论是道德或者法律之上:
《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因此我认为十分有必要,让悼明发展壮大——说到底,其本质还是要从长期被某些奴隶主后裔所把持的文化圈中夺回汉族大众的话语权——哪怕很漫长。
也许这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是否可以说真话的自由。
2+2=4。
2025-12-27 17:31:00
年末的时候,很热闹,上班的人大概要留一个习惯,即写总结——我这一生大概经历过几次,上一次是在上一家单位的时候,那时候小企业业绩不佳,所以对上班的牛马是监管较严,写个周报,要报告本周都干了些什么事——结果是没多久就黄了,现在我想起总结来,就觉得那是一种不祥之兆——不过写博客的人似乎还是有这个习惯,大家似乎都比较有规律,善于律己,也颇有一些旅游博主喜欢以照片记录生活。
我一直在知乎上闲逛,总有人问何为哲学——我们这种一知半解,甚至什么都只是粗通的人,似乎不宜来回答,但我认为这个问题倒是人人都可以回答的——哲学是什么?任何一个对哲学没有理解的人,似乎都会认为哲学是在胡说八道——我在中学里学习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有时候会蹦出这种理念——根本原因是,这个马克思主义实在是太过意识形态化,完全没有正常人所能理解的,具有逻辑性的哲学思辨——本质上看,哲学的呈现形式,是要以简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是近现代以来的哲学,似乎是因为科学从中分离了出去,导致其逐渐难以被理解——到了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那里,更加无法令人简易理解。
一个没有学过哲学的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必然与一个哲学家有所不同——尤其是近些年来人们对于科学的研究越来越精进,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似乎有机会从更加客观的角度去理解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认识是如何做到的,我们的意识,与我们的身体,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这是一个本质问题,因为一切关于我们的思考,最终都是经由意识决定的——非但语言是意识的产物,甚至存在本身也需要意识来建构——两个 20 实际最重要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谁都逃不了。
大家喜欢写总结么?我看不是,但人们还是热衷于在公历或者农历新年时期,对自己一年的作为进行反思,理论上说,这完全是一种哲学化的思维产物,但是,他又有非哲学的本质——逻辑上看,大家都想通过记录和反思,对自己的人生经历,工作经历甚至是思想经历做一个总结和记录,顺便作为反思,作为制定下一年目标的参考,但总结与总结终究是不同的。对于个人而言,我们始终是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的存在是依赖于常人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自己稳定和安心的存在状态——所以人会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稳定——这是造成代际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人们为环境所驱动,去做一切,甚至理性本身都是被外界所驱动,而不是真正处于自身的实际需要——所以以前我在写总结的时候总是绞尽脑汁,因为谁都知道,公司企业里的总结,多半是为了应付,目的无非是为了让所谓的领导知道你没有白拿钱,你在干活——至于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其次,因为这个国家的竞争可以说是非常激烈,就业市场往往因此而打得头破血流——过去我们总是说脱贫,贫是脱了,大家都生活在所谓的贫困线之上,可是也仅仅是能不被饿死而已,我们依然要面对许多时代因素造成的社会的困顿——所以写总结是有技术性目的的。
于是乎,大家都开始写起了总结,然而就如写日记一样,有的人愿意写日记,对其他人而言就像是完成某些政治任务一样艰难——最终的结果是,网上又多了几篇总结文章,多了几个人的经历分享,这本质上丰富了某些人的精神,但这也让我想到一个问题,联想到我们经常使用 ai 的情况,我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所谓使用 ai 来检查文本是否用 ai 输出,有什么效果?
是吧,很多人都会用 ai 写总结,谁也不能说现在网上看到的一篇,哪怕是图文并茂,情感强烈的文章,最核心的内容不能是 ai 写的呢,重要的是提示词啊,所以最根本的问题是,ai 可能根本无法检测出来哪些文字不是 ai 写的,举例说:
人工智能大模型都是使用人类自然语言作为基本的语料,因为人的意识很简单,就是最喜欢所见即所得的技术,所以我们使用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简化,而在这个模式下,人工智能所训练的成果都是基于前人的资料,你问他鲁迅的文章是怎么写的,他必然会告诉你这是鲁迅的文章,但是如果你单独把其中某些类似的文字拿出来发给 ai,他可能会产生,这个文字和他的训练语料有类似之处,于是他是否会判断,这些文字是否是你写的——但是现在判断是否是 ai 生成内容的工具基本上只有两种选项——是,不是。
那么你自然就会知道,如果你的文章和之前的人有一定的相似,那只要大概率不被判断为你写的,就只能选择是 ai 创作——而这种选择模式,在论文查重方面似乎也有一定应用,所以检测一个图片、文字、视频是不是 ai 创作——恐怕还是得从文章的行文逻辑,以及掌握必要的人类思维模式——而这,恰好是当今人类必须要面对的一个精确的哲学话题——大家都还在思考所谓的 ai 是否能发展出意识,平心而论,我认为这困难至极,但是我依然期待人们去搞清楚这些问题。
根本原因是——科学,哲学太寂寞了,我们需要一种,超越心灵哲学、神经哲学的新的,更唯物主义的世界的基础认知——认识到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人们习惯了将 19 世纪末开始的语言学转向作为一种新时代哲学、思想方面的深度转变,但实际上语言依然是表面的,语言虽然表达我们的想法,但语言并非是我们思考的本质——所以分析哲学依然还有待开发,我们需要分析的方向不仅仅是我们的语言,而是一切,为什么我反感,但我依然会做某些事——这也许不仅仅是依靠社会强迫或者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反而我们需要向内心寻求——可惜的是心理学可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假设一个人以现实表象活着,他知道自己的真正自我是要犯罪——但又能咋样,他反而是不服从内心才是对的,这不是什么社会压制的问题,而是伦理问题。
笛卡尔很厉害,当然了,Cogito,ergo sum,引出了很多现代人依然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怀疑论者,虽然我们说集体往往具有某些凝聚力和代表性,但是其中的个体,往往也具有怀疑力——有人怀疑他人,有人怀疑自我,但根本的是,一个正在怀疑的人,必然是处于怀疑之中,所以我们会认为,我思故我在,当然我认为这个表述在现代存在论前提下可以改为,我在故我思——Sum,ergo cogito,人是作为一个存在,因此,他才具有了思考的前提——本质上是,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制于其物质身份,写年终总结的,必然是某些有话要说的,也就是说,我们意识到的想要写一份总结,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写博客而已。
西方哲学始终有一条隐藏的线,就是神的位置——精明如康德,也免不了把上帝放在最高位置,尼采会宣布人们杀死了上帝,然而他依然是存在着的,不过是被杀死了——存在主义是一剂解药,但是根本问题是,他依然无法彻底脱离上帝——我甚至可以说萨特也一样,所以后来出现了德里达这些人——上帝的来源是圣经文本以及作为声音符号的口耳相传——也是最根本的,最大的形而上对象,因此尽管马克思对上帝或者说神的批判早已展开,但是近一百余年来,哲学始终都无法彻底与上帝脱离联系——这就使得很多看上去很有智慧的哲学家忽然会冒出来一个神学的止规——生命第一因、第一推动力、设定道德律的终极,存在的本质等等。
这会让我们产生一种错误感想,或者说习惯——我们虽然乐于承认人类理性的价值,但是我们还是需要一个最终的道德制定者来为人类社会中的各种伦理问题提供一个解释错误的借口——那不是我们理性的失败,只是神太不可知——你为什么写总结呢,我看也无非是因为,那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习惯令人眼熟,令人感到愉悦,时间长了,也许不上班反而会产生负罪感——周末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在街道上散步,闲聊,这时候也许你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不是周末,而是周五或者其他工作日,此时,你是否还能有这个情趣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回到我的本心,从这个角度看,也许时间才是世界中万事万物的根本,时间和空间的问题是矛盾的,因为你完全可以认为时间是一种错觉,也可以认为时间作为一种真实存在的但却感觉不到的所谓东西吧,他和空间一样神秘,想吧,如果要制造一个空间,需要时间,那么离开时间,空间似乎也无法形成,可是时间如果不在空间内运行,时间又怎能被人如此认知——这意味着,我们的起源或许根本上就是一种生物意义上新奇点。所谓矛盾也。
当然了,毕竟年终了,有些该说不说的话还是要说几句的,如果这是形式的话:让我来总结一下我的 2025,该怎么说呢,虽然有些不如意,这个 2025 也算是基本成功了吧。
是的,基本成功。
2025-12-19 22:33:00
人均违法,这个理论最近很火,我们不谈具体的状况如何,因为我似乎也不是很想卷入这种无意义的纷争,只是我看到人均违法这个词,不禁想到我之前一直思考的一个话题,所以借这个题目聊聊我的一些见解。
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人均违法这个词看上去很大,但是实话说,一点都没错。这倒不是我想给所有人都扣上一个帽子,从现实角度看,确实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违法。
这个问题要拆开来说,一般人可能认为法律这个东西,只有那种明显的做一些道德上恶的行为,才可能涉及到违法,也就是说,人们在多数情况下是处于一种以道德定夺法律的状况——为什么杀人、打人会被人明确拒绝——违法、犯罪看似先于道德,但本质上还是我们在以道德为基本,以法律为表面的批判依据,去审视自己以及大众,所以在一般人眼里,满足大众最基本的对于安全的威胁的行为,必然会被判定是一种犯罪,或者最基本的违法行为。
我们从人的道德角度看,法律有道德因素,但是法律并不能覆盖到所有人类道德层面,所以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包含,但却不是全部。这意味着,当你思考一些法律问题时,你肯定也认识到了,违法犯罪行为必然是道德上恶的,但道德恶行并不必然是违法犯罪——但即便如此,人均违法也免不了。从普遍理性的角度,法律确实是一种底线,它规定了我们在社会中需要共同遵守的最基本的某些维持社会运行的人的生存准则——也正因为法律的工具性价值,使得他必须要覆盖到全部,因此必须要找到一些大众公共道德中可以被接受的共同的底线,所以我们设定了一种所谓普遍理性的,符合自然法原则的法律的正义。然而这种正义,即便是已然最基本了,依然会涉及到对某些权利的侵占和借用,这就导致法律往往自身扮演着尴尬角色。
想想看,最近一个所谓保护动物法引起了巨大争议,根本问题还是出在,对于虐待动物的要求,他并不是一种普遍理性——而只是某些喜爱猫狗的人士所发出的爱屋及乌之慨叹,也就是说,这种小众意味浓厚的法律,并不涉及到对大多数人的生理或者心理需求的满足,我们身处于人类社会,大多数人可能还在感慨,自己的牛马生活还没有任何气色,竟然就要先给牛和马立法保障——所以我会认为,如果在保护动物法出台之前,没有出台过防止虐待人类法,那就很可笑——事实上在中国上个世纪,早就有类似的尝试。
由著名的吕碧城女士号召——国内佛教界,政界积极参与筹建的“中国保护动物会”,在 1934 年左右于上海成立并组织了多次会议、中小学生征文,那个时候,上海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全国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估计大家不会不清楚——其中一个知名人物褚民谊,甚至在日后还做了汉奸。这个所谓的中国保护动物会,在成立前后,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国内通过发函关注、联合政府部门等形式,禁止社会中一些所谓的虐待动物行为——这甚至引起了鲁迅的关注——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西方社会早在 19 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对虐待动物行为有立法制止,国内当时正处于吸收西方思想文化的一个阶段,所以很多西方思想也伴随着西方人一起进入中国,与一些中国本土佛教相结合,事就成了——你看希特勒这种人,在没有展现出纳粹属性之前,也是一个人物,所以当时中国的报纸上对于希特勒的保护动物都有不少加以介绍的,而鲁迅的,想到的是人吧。
在一篇名为倒提的文章里,鲁迅如此写到:
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动物的,倒提着鸡鸭走过租界就要办。所谓办,虽然也不过是罚钱,只要舍得出钱,也还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办了。于是有几位华人便大鸣不平,以为西洋人优待动物,虐待华人,至于比不上鸡鸭。
由此我们实际上可以预见到,所谓的保护动物,实际上不过是一些人吃饱了撑的为了满足自身情感转移所受创伤而对人,或者说对他人发动的战争——理论上应该是没有法律的情况,会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但现实是,当法律拥有国家权力背书时,法律反而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工具——因为当法律被少数人利用满足其内心荒诞的或者与大众心理预期格格不入的情感需要时,法律就表现出了一种压迫与剥削工具——而失去了其作为保护人民群众,或者说保护一种最基本的理性的公共武器。
当然我们不认为霍布斯天然是对的,但是为法律找了一个存在的理由,但我们从深层次角度看,法律常被理解为保护大众的,这一点我在死刑系列文章中多次有过探究,但实际上我可能不一定是对的,说一个与大众意识可能相反或者完全颠覆认知的理解,就是法律实际上是保护的人类的普遍理性,而不是保护具体的个人或者集体——马克思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这是很难成为现实的,因为逻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也就是说,统治阶级是广大人民群众,宪法也说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很显然,如保护动物、或者说防止虐待动物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普遍理性,也不是符合什么自然法的,并且显然不能体现出所谓统治阶级的意志。
但是这就很尴尬了,要知道如果说法律要维护一种自然的、普遍的人类理性的道德标准,那么显然法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于是就会产生一些很显然的状况——即,很多时候,违法犯罪活动中,往往只有最显眼、最高调的那一批会被处理,也就是说,很多人其实处于违法状态,但是这些活动由于没有必要花时间处理,于是被大众的法律意识所漠视,进而导致了人们以为自己并不违法。
事实上还有一种问题是,我们国家因为地大物博,很多事情都是有法律的,比如某些法律规定了,人人都要植树——比如森林法规定植树是一种义务,那么我想问问大家:
谁这辈子,至少种植过一棵树?还不是说未成年人。成年人你从大学毕业之后,如果不是参加活动,你是否主动参与过植树,至少一颗?
法律规定学生要认真学习——你认真过吗;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要忠诚,你真的结婚之后没看过好看的异性么?
从这些角度看,人均违法似乎完全是有道理的,根本原因是,法律法规太多了,没有一个人在读书前会看看读书不认真会违反哪一部法律,也没有新婚夫妇在结婚前会研读民法典,更不会有人在犯罪前会读一读刑法(少数人也许做得到)——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完全认为,大部分人其实随时随地,无时无刻不处于违法的风险之中?
你以为只有这些吗?想想看除了法律,社会中还有规章、制度、条约、规定、手册……诸多约束性的规约,谁能够站在高地上,向天一呼——我从来没有违反规定过?我是一个干净人?
根本原因是,尽管我们几乎一直面临着这种风险,但是现实就是,几乎没有人会在乎这些似乎毫不起眼的违法到底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甚至大众完全不认为自己违法——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无知,另一方面,反而会觉得可笑,荒诞。我们可以联想到,任何一部法律实际上都是基于我们所谓的大众的公共意志——也就是表现为一种普遍理性的感性的影响,那么大众可能都意识不到法律不应该是感性的——或者说一般感性的,但是在司法过程中,可以有人性化的处理——这一版是一种自由裁量权的体现,但是这只是针对一种违反法律的处罚的裁量,并不对违法本身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哪怕是对行为的宽宥,也不是说临时修改法律把违法行为改成不违法,而是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要么是不处理,要么是法不责众。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因此我们会思考在法律中的人本主义,建立在人本主义角度,我们不会真的说大多数人都是违法者——然而多数人绝对都处于违法状态之下,人本的目的是要为了人,如果把动物保护纳入法律——当然了濒危物种除外——那么动物成了另一种目的,于是人们就会产生极大的矛盾与困扰,人与动物究竟孰轻孰重,我们说人是人,动物,归根到底是物,物给人带来的情感价值,终究也不能超过人——否则你似乎就可以把一个情趣娃娃立法设为合法的伴侣了。
回到最初的议题,本文不是要给某些傻叉法学专家做辩护,但是我们需要清楚的是,荒诞的行为不代表现象的谬误。